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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初始登记错误,现在怎么过户?

141****2563 | 2018-10-15 02:15:08

已有3个回答

  • 136****7594

    你好,房屋初始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共有的房屋应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白蚁防治证明;
    7、房屋测绘报告;
    8、其他必要材料。

    查看全文↓ 2018-10-15 02:15:47
  • 148****8053

    “初始登记”表示房屋办理了大的产权证,房子已经从预售变为现售。一般房屋竣工入伙之后,会被要求150天内办好房屋初始登记证公告,180天办下来大的初始登记证,210天之内让小业主拿到房产证。
    在开发商登记大的产权证之后,在国土房管局网站上显示就会是“初始登记”。简单说,当看到这个“初始登记”出现的时候,表示这个房子已经是现房,房子的销售动态不会再在网上有显示。

    查看全文↓ 2018-10-15 02:15:42
  • 148****6543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规定外,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建议你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去详细咨询一下。

    查看全文↓ 2018-10-15 02: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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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登记办法要先办理初始登记,如果司法确权而同时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登记机构应发公函说明,如果法院不理会,只有按协助通知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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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法一、申请更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 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正登记”。所以,如果遭遇了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情形,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拿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  方法二、申请异议登记  实际生活中,往往大部分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这就要用到第二招。《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登记 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 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如果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但请注意,异议登记后,利害关系人需要 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异议登记的作用就是将不动产目前的登记状态暂时封存,以防止权利人转移或出卖该不动产。  方法三、提起民事诉讼  在实践中,大部分当事人对不动产的归属有异议,产生争议的根源在于对物权变动的民事法律关系有异议,当事人要求转移登记,应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从司法实践来看,大致包括两类案例:  (1)进行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如买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致使登记的权利人和真实的权利归属人不一致而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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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到发证机关 **局去开个证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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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 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正登记”。所以,如果遭遇了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情形,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拿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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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去国土局办理,他会开给你一张一次性告知书需提供的材料:1.户籍证明(派出所出具) 2.建房审批资料(档案局,人民东路文化广场东)3.村委证明盖章签字,证明国土局会提供模板. 带上土地证,房产证,然后当事人全部到帐签字盖手印, 全部弄好后,国土局当场出一张 "告知书", 凭这个告知书才能办公证之类的事情.备注:82年12月之前盖的房子是没有准建证的. 需要办张建房证明,村里盖章,然后去新的镇政府盖章,好像是4楼. 所有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去世父母一方的死亡证明,还有你的户口本户主和你的一页付在同一张上.然后带上这些资料去公证处.公证处前台会先审核一下你的资料,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就可以叫所有当事人去公证处办理公证, 要所有人到场签字的.公证书要等段时间,等公证书出来,就可以办理土地和房产证的更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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