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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155****6064 | 2014-03-20 14:13:01

已有9个回答

  • 141****8678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项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
    由于你即将退休,有两年多没交养老保险金(93-94年),将直接影响你的退休金数额,因此,你有权要求企业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也不仅仅是你提到的养老保险,还包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四险。因欠缴社会保险引发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而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 因此,企业不为你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做法,侵犯了你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但由于住房公积金并未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范畴,所以,企业不为你缴纳公积金的做法,既违法也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但不能被认定为劳动争议,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虽然公积金并非社会保险,但也并非可缴可不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该条例第三十七条还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清楚了上述分析后,你的问题就容易解决了:
    1、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必须补缴,你自己需要缴纳应由自己承担的部分,但93、94年时的工资收入并不高,即使加上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你也可能根本不需要缴纳高达两万九千多元的欠费。如果真出现了你所担心的“厂里一推二六五,什么都不管”的情况,你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即可,**终的裁决是企业该缴的钱一分都少不了。
    2、别...

    查看全文↓ 2014-03-23 09:25:42
  • 155****6757

    一用人单位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姓名 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 九法律法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查看全文↓ 2014-03-22 17:33:04
  • 131****4890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查看全文↓ 2014-03-22 10:37:22
  • 155****2524

    所谓必备条款就是指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只有完全具备这种条款,劳动合同才可依法成立。这种法定必备条款又分为一般法定必备条款和特殊法定必备条款。 一般法定必备条款,是法律要求各种劳动合同都必须具备的条款。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当事人双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就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日期。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合同期采取哪一种类型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商定。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针对劳动者而言的,是对劳动者设立的义务条款。工作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岗位、生产或工作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应完成的任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针对用人单位而言的,是对用人单位设定的义务条款。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明确。包括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设备和防护措施等。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劳动的成果返还和履行劳动义务后必须享受的劳动权利。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报酬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劳动纪律。劳动合同一般不详细列出劳动纪律的内容,只是表明劳动者同意接受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劳动纪律一般包括上下班纪律,工作时间纪律等。 合同终止条件。即关于劳动合同在法定终止条件之外的哪些条件下可以或应当终止的条款。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里所说的就是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而承担的行政、经济责任或司法制裁。 特殊法定必备条款,是法律要求某种或某几种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有的劳动合同由于自身的特殊性,立法中特别要求其除了规定一般法定必备条款外,还必须规定一定的特有条款,例如,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合同和私营企业劳动合同中应包括工时和休假条款。

    查看全文↓ 2014-03-21 15:43:59
  • 154****3801

    缴存一年以后才可提取

    查看全文↓ 2014-03-21 12:23:57
  • 134****2639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查看全文↓ 2014-03-21 10:34:13
  • 155****7591

    培训10天就服务20年
    有点"显失公平"
    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变更

    查看全文↓ 2014-03-20 19:09:16
  • 153****8760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根据这些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查看全文↓ 2014-03-20 16:57:41
  • 145****1363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希望采纳

    查看全文↓ 2014-03-20 14: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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