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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买公房要看工龄,这个工龄和企业性质有关系吗?

141****7587 | 2014-03-20 15:29:58

已有4个回答

  • 133****4960

    是的。如果年限太久了。做不了贷款。

    查看全文↓ 2014-03-23 11:18:25
  • 133****3467

    您好!原则上未关系,但有地方规定是另当别论。

    查看全文↓ 2014-03-22 17:48:29
  • 134****2317

    你说的工龄实际上是单位的优惠政策,只是买本单位的房子有优惠,如果是商品房,不牵扯这个问题

    查看全文↓ 2014-03-22 12:09:11
  • 146****5024

    肯定有影响!贷款是房子的年限的贷款人的年限来决定的

    查看全文↓ 2014-03-20 15:36:00

相关问题

  • 根据产权单位的具体规定来计算

    全部4个回答>
  • 如果担心房价暴涨,拆迁,买产权合适。就目前的经验,房价爆涨或面临拆迁时,房管局就不再出售公有房的产权了。若是单纯考虑到万一婚姻出现状况,一方遭受不幸,公产房不属于继承范围。第一继承人包括夫妻、父母、子女、继父继母,且排序为并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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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以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按购房职工夫妇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给予工龄折扣。其成本价与工龄折扣率为0.9%。购房职工夫妇的工龄须凭其工作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包括人才交流中心)按国家规定开具的证明确认。购房职工丧偶再婚的,按其与现配偶工龄和计算。未参加过工作无工龄的不享受工龄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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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时,用工龄和不用工龄能差多少钱,要看当地的公房出售成本价是多少。购买该房具体要多少钱和房屋的使用年限、区位、楼层等因素有直接关系,所以无法给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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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可以选择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2、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3、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第一和第三种方式。现就第三种即货币补偿方式加以分析。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公房拆迁补偿的是承租人,这是很明确的。在货币补偿方式中,拆迁补偿款的归属及分配取决于以下几个事实的发生顺序:承租人死亡、承租人变更、拆迁的实施。根据上述事实的发生顺序,拆迁补偿款归属及分配的情形可以分述如下:由于补偿协议的达成与补偿款的实际到位存在一个时间差,在这种情况下,拆迁补偿协议在承租人死亡前还是死亡后达成对于补偿款归属的认定就具有关键意义。如果拆迁补偿协议在承租人死亡前达成,则承租人的地位已经被固定,后来不可能再发生承租人变更的问题。这种情况下,拆迁补偿款应当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死亡后,拆迁补偿款作为承租人个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有关规定由继承人继承。如果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协议达成前死亡的,其承租人的主体资格丧失,不能再以承租人的身份获得拆迁补偿款。原来的公房承租人死亡,家庭成员就变更承租人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公房产权人或管理人同意变更了公房承租人。变更承租人后发生拆迁,取得拆迁补偿款。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拆迁补偿款归变更后的承租人。原公房承租人死亡,因为家庭成员不能就变更承租人人选达成一致或公房产权人或管理人拒绝变更承租人,在此僵持之际,发生拆迁。这种情况**为复杂,也**为普遍。此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居住利益是必须得到补偿的,虽然他(她)不是承租人。也就是说,在承租人死亡后,变更承租人之前,在公房中居住的所有家庭成员都有自己独立的权利。如果此时发生拆迁,他们应当共同得到补偿。他们对于公房拆迁补偿款是一种共有关系。根据有限的资料,拆迁补偿款是按照各自的居住面积而不是按人头(平均)进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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