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政策法规 >详情

有关房地产市场限购令问题

131****9360 | 2014-03-21 14:40:02

已有7个回答

  • 157****1081

    要看当地有限购没有,

    查看全文↓ 2014-03-23 19:52:04
  • 135****9433

    长沙的房价不可能会下跌,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没有一点下跌的趋势,政府也只是表面做做文章,地皮、房产这块的税收占全国税收的10%,你说房价会跌倒哪里去!
    再者,长沙的国八条仅仅针对 于90平方以下的房子,就是说限制没钱的老百姓购房,温总理都说了现阶段买不起房就先租房。
    希望能给你点帮助,本人是一名房产置业顾问,有什么关于房子的问题可以一起探讨,相互学习。

    查看全文↓ 2014-03-23 09:09:24
  • 141****4955

    国家这次对楼市的宏观政策力度大,打击面广,预计还将会持续2年。但是我对今年的市场还是很看好的,因为国家政策的出发点是一直房价过高、过快增长,而不是为了打压房价;而且,国家的经济环境逼着我们实行稳定的政策,所以,房价也会在稳定中有所上升。二手房市场有一个特殊的现象,就是市场一旦出现了回暖的苗头,房东的心态立马变得坚挺,价格也很难谈下来;如果此时购房者一旦心态发生变化,房东这边立马就要提价。我对二手房市场非常有信心的,即使短时间出现成交低迷的现象,从长远来看,还是非常看好的。房价要大幅度下跌,暂时还是看不到。现在的房子贵的原因是通货膨胀。投资渠道短缺。民间游资量巨大。流动人口持续输入城市。国家打压政策的模糊及暗示。(比如**台的新闻及各大报纸话术: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是控制,是过快了,不要那么快,慢一点的意思)。房产经济支柱地位。带动百业。产业转型需要很长时间,几年时间是远远不够用的。区域区别,控制一线城市,可以涨二线城市,控制二线可以涨三线城市,同样是城市化进程,泡沫都可以允许累积的,只是爆破的时间问题。
    十二五”计划,为全面奔小康加紧努力。房产带动百业,控制何止千万工作岗位,真正的打压会使失业率暴增,影响稳定和大局。真正解决了上面的问题后才是房产降价的时候。但是很遥远啊!纯属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是稳中有升,目前还没有房地产能代替国家的收入来源。目前限购令只限购私产房。对二手房目前没有影响。

    查看全文↓ 2014-03-22 22:20:23
  • 151****9282

    房产税改革试点政策的推行以及加息与增加保障房的供应等政策措施,都是国家为了抑制商品房市场房价涨速过快的政策措施。
    由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才开始推进,房地产市场才开放不久,加上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救市增加的市场流动性,以及美元贬值带来的输入性通胀,加上老百姓投资渠道狭窄,都为房价上涨提供了支持。
    国家为了即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征税、加息、限购令等等都对房价上涨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但是总体来讲,房价的上涨**根本的原因还是刚性需求拉动的,任何政策的打压也只能在短期内起到抑制作用,长期来看还是会上涨的,所以,投资房产仍然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道美餐。

    查看全文↓ 2014-03-22 19:34:03
  • 135****3929

    国家这次对楼市的宏观政策力度大,打击面广,预计还将会持续2年。但是我对今年的市场还是很看好的,因为国家政策的出发点是一直房价过高、过快增长,而不是为了打压房价;而且,国家的经济环境逼着我们实行稳定的政策,所以,房价也会在稳定中有所上升。二手房市场有一个特殊的现象,就是市场一旦出现了回暖的苗头,房东的心态立马变得坚挺,价格也很难谈下来;如果此时购房者一旦心态发生变化,房东这边立马就要提价。我对二手房市场非常有信心的,即使短时间出现成交低迷的现象,从长远来看,还是非常看好的。房价要大幅度下跌,暂时还是看不到。现在的房子贵的原因是通货膨胀。投资渠道短缺。民间游资量巨大。流动人口持续输入城市。国家打压政策的模糊及暗示。(比如中央台的新闻及各大报纸话术: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是控制,是过快了,不要那么快,慢一点的意思)。房产经济支柱地位。带动百业。产业转型需要很长时间,几年时间是远远不够用的。区域区别,控制一线城市,可以涨二线城市,控制二线可以涨三线城市,同样是城市化进程,泡沫都可以允许累积的,只是爆破的时间问题。
    十二五”计划,为全面奔小康加紧努力。房产带动百业,控制何止千万工作岗位,真正的打压会使失业率暴增,影响稳定和大局。真正解决了上面的问题后才是房产降价的时候。但是很遥远啊!纯属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是稳中有升,目前还没有房地产能代替国家的收入来源。目前限购令只限购私产房。对二手房目前没有影响。

    查看全文↓ 2014-03-22 09:58:20
  • 144****262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号)文件和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我市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第14届13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责任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严格执行国发10号、国办发1号文件相关要求。
    (二)积极采取措施,稳定房价。一季度末,市政府将公布本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二、全面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三)各区、县和部门要按照市政府《2011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积极引导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确保在新出让或划拨土地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普通商品房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廉租住房的配建比例分别不低于15%、5%和30%,全面完成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8.6万套(户)目标任务。
    (四)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经营公共租赁住房,引导产业园区和大中型企业等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完善融资机制,合理确定租金水平,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五)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税收征管,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个人住房营业税,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六)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七)房管部门在办理存量房交易登记时,应要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交易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坚决堵塞“阴阳合同”漏洞。
    (八)认真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国家税费减免政策。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九)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十)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未落实的区县、开发区和部门,必须停止供应其他住房建设用地。
    (十一)保证土地供应总量,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2011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要积极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
    (十二)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要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十三)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辖区内向其售房。
    (十四)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购房人购房资格核查机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查,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对不符合资格的购房人,不予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和二手房过户手续;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资格,违规售房或代理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肃查处。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保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房管部门做好购房资格审查工作。
    七、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十五)进一步加强对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对于出现新建住房价格过快上涨、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监管不力、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的,市政府将约谈、问责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部门负责人。
    八、坚持强化正确舆论导向
    (十六)新闻媒体要积极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大力宣传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深入正确解读政策措施,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对制造、散步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查看全文↓ 2014-03-21 22:58:52
  • 136****1556

    建筑钢材受影响**大,价格一直都在震荡疲软当中,其实更多的行情分析,你可以到欧浦钢网上看看的,很多很新很详尽的

    查看全文↓ 2014-03-21 14:55:48

相关问题

  • 1、目前的现状是:有钱买房的,你就是限制3套他也一样买,没钱买房的再有经济适用房他也买不起。房价的涨幅与地价的涨幅是有关联的,怎么政府很少说要控制地价呢?因为这可是财政收入,是官员的业绩阿。如何回归?2、拆迁,目前的拆迁规定已经不允许强制拆迁了,大概也因此才不断冒出“史上**牛拆迁户”,这本是就不是一种合理现象。而开发商在无法可依又不愿过多拿钱的情况下,势必会“请人帮忙”了。政府方面呢?一般来讲,只要别出人命,别闹得太大,稳定了和谐大环境的情况下,你能多要钱是你的本事,你能强拆我也尽量放行。3、项目策划的**终目的就是生产能销售的产品,所以关键是把握好客户定位。

    全部2个回答>
  • 会,只不过不会很快只要政府没改变土地财政的现状,很快明年政府就没钱花了,到时候一定会有结果的

    全部3个回答>
  • 会,只不过不会很快只要政府没改变土地财政的现状,很快明年政府就没钱花了,到时候一定会有结果的

    全部3个回答>
  • 限购令只是临时性的针对房产宏观调控的一种应对策略。并且各地实施情况也不相同。所以说政府是会在合适的时间内取消这一策略。但是随着限购令的取消,将会有更加系统的购房监控系统。像现在各地开始针对银行对房管局联网、测绘所对房管局联网等都是针对以后取消限购令后对于房地产市场的监控手段。我相信以后会有更加严格的监控措施出来的。限购令作为政府干预市场的一种行政命令,主导不可能长久。待到房价自然回落,房价不在具有抗通胀保值的神话传说功能的时候,限购令就是取消之时。当然,届时伴随的会是物业房产税的全面征收和土地使用权的确立!

    全部2个回答>
  • 在拆迁房产证没有办出来的情况下是可以买的,现在限购是以产证为主的,没有产证就没有房产记录的

    全部9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