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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房子属于是商品房还是拆迁房

135****8184 | 2014-03-22 14:31:14

已有3个回答

  • 151****7160

    商品房根据用途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住宅就是常见的商品房,另外一类是办公用途的,一般作为写字楼出租的,你那是商品住宅

    查看全文↓ 2014-09-29 13:39:49
  • 152****2811

    商品房根据用途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住宅就是常见的商品房,另外一类是办公用途的,一般作为写字楼出租的,你那是商品住宅

    查看全文↓ 2014-03-25 10:07:48
  • 131****5734

    拆迁赔偿的房子属于商品房, 购买可以贷款,交易可以拿到双证。严格来说,商品房都属于使用权房(70年,已交足额国土税费,可直接上市交易);这个房子不同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也不是你说的使用权房(一般为以前的单位房,因为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土地使用税费,上市交易前需补交该项费用)。

    查看全文↓ 2014-03-22 14:36:39

相关问题

  • 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都是定向销售给动迁居民的,但是两者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因为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同。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动迁房。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具体来说:具体来说:1、配套商品房由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第28、条明确规定:1、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2、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5、年内确需转让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向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管理部门按照规定价格回购。3、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后转让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宅与配套房或者中低价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收益。具体比例,由市**另行规定。2、动迁房动迁房提交下列材料: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复印件);3、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原件);4、《动迁协议》(原件);5、地籍图(原件两份);6、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7、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即可办理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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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房因涉及政策性因素,一般不属于商品房范畴。  拆迁房是指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拆迁房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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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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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都是国家安排的,保障性住房就包括拆迁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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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房和商品房有着本质的区别,像拆迁房的土地属于划拨土地,也就是说在购买拆迁房的时候是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的,而商品房是由于开发商已经取得了土地的使用,先由开发商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以出让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才建造的房屋,人们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其实土地的出让金已经包含在了房价当中,所以商品房可以直接买卖,而拆迁房是不能够直接买卖的。大多数的商品房是拥有完整的产权,在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之后,可以直接上市交易,但是很多的拆迁房只有一半甚至没有产权,而且在交易的时候,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够完成交易的过程,因此不仅交易的流程会比较繁琐,如果额外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话,又会增多购房的费用,还不如直接购买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