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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假如拆迁赔偿问题!

135****9684 | 2014-03-23 15:27:23

已有3个回答

  • 158****2664

    您好,假如拆迁补偿,是由当地有关部门给出相应的补偿款。

    查看全文↓ 2014-03-26 10:46:36
  • 153****7400

    划拨土地不补偿,按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乘以当地的补偿单价,再加上过度期间补助、有线电视等的迁移以及尽快签订补偿协议的奖励(不是很多的钱,大概万八千吧)。如果选择回迁就享受后面的补助部分。

    查看全文↓ 2014-03-26 09:36:29
  • 141****4987

    第一,土地属于国家,不存在原房主有提说,划拨土地是之前的说法,现在新产证出来以后,土地都是出让的!但个人只有使用权,且标注有70年的使用年限!
    第二个问题和第一个基本一样,你拆迁补偿的只会是你的房屋面积,涉及不到土地!而且产权小区房屋面积肯定大于土地占用面积,所以拆迁案当地补偿标准,只会按房屋面积计算补偿!
    第三个问题就不用解释了!
    第四个问题就没有标准答案,这个难说的清,毕竟中国在动迁这块就没有明确的计算标准,要不就不会有钉子户,也不会有强拆了!产权房和商品房在现在基本是一个道理了!商品房怎么赔,你们就怎么赔,只有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才会有差别!顺便说一下,产权房一般不会拆,就是拆了也就小换中,中换大!没有什么花头的!所以你也就别纠结了!

    查看全文↓ 2014-03-23 15: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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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划拨地上建房同样可以办理房产证,政府保障房基本上都是划拨土地,拆迁安置建房的也有划拨地。在房产证上土地性质一栏会填写“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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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就是划拨的,照样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是房产证上会注明该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土地性质为划拨。同样,土地使用权证上也会注明相关事项。 这个不是法律条款规定的,应该从政府的行政规定上去寻找相关文件1、划拨地上新建的房屋办理产权证:只要审批手续齐全,就可以办理产权证;2、划拨地上原有的房屋办理权属过户:需要先将划拨地变为出让地,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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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划拨地上建房同样可以办理房产证,政府保障房基本上都是划拨土地,拆迁安置建房的也有划拨地。在房产证上土地性质一栏会填写“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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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就是划拨的,照样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是房产证上会注明该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土地性质为划拨。同样,土地使用权证上也会注明相关事项。 这个不是法律条款规定的,应该从政府的行政规定上去寻找相关文件。1、划拨地上新建的房屋办理产权证:只要审批手续齐全,就可以办理产权证;2、划拨地上原有的房屋办理权属过户:需要先将划拨地变为出让地,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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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2、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证。到国土局办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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