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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财产分割

147****8887 | 2014-03-23 20:13:28

已有2个回答

  • 131****1972

    如果离婚就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你姐姐的情况,夫妻共同财产有:婚后双方的工资、奖金、以及其它经营收入以及婚后获赠财物;由于其父对其施加家庭暴力,存在过错。因此你姐姐可以多份这些财产。此外你姐姐有的个人财产有:婚前男方为女方购买的物品等。

    -----补充:如果没领结婚证就简单了,双方没有形成婚姻关系,直接分清各自个人财产解除同居关系。你姐姐可以得到家具以及其他属于自己的财产。

    ------补充:新颁布的婚姻法取消了事实婚姻。因此双方仍然是同居关系。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若干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只能就双方个人财产双方协商分割,此外对于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进行确认。

    查看全文↓ 2014-03-25 09:46:14
  • 137****1993

    房屋的产权人以房产部门记载在房屋登记薄上的产权人为准,如您所说产权证在您手上,但未办理过户,因此,男方到房管局去申请产权证遗失,再补办证后拿去贷款或转手是完全有可能的。

    建议您尽快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将房产办到您的名下,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32、33条的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您应当提交的第(四)项材料,即是你们之间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基于离婚分割房产的转移登记不需交税,一般只需交纳手续费、服务费等,具体数额您需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询问。

    查看全文↓ 2014-03-23 20:35:57

相关问题

  • 1、经房屋评估公司评估房屋价值;即使男方有过错,也应分得相应的财产。2、子女自由选择跟某方共同生活。子女成年后,有生活能力,不再分得财产。3、把户籍转到女方名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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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有财产,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2、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贷款,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上述情形房产分割的处理,双方婚后取得房屋产权的,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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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两人一起供房,房产又是婚后的,肯定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2.怎么分配一般都是看你们协商还是走法庭,协商就是看你们怎么能达成一致即可,一般都是一人拿钱一人拿房,一人一半以后也不可能住在一个屋檐下,这是普遍的解决方式。走法律要看你们谁是过错方,**终按照比例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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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分割要根据财产的性质决定,夫妻所要分割的是离婚时还剩存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就分割,没有就不分。已经消耗的财产自然不能分割。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至于司法实践中,基层法院如何适用上述原则,可以说操作手段很灵活。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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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翻建时可以主张是借的。房屋是在你爷爷和你奶奶结婚期间添置的吗,如果是的话,应是你爷奶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奶也健在的情况下,拆迁款应给你爷奶,如不在的话,一般情况下**终应由你爷、你父、你两姑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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