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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停车费

145****9136 | 2014-03-25 13:08:33

已有9个回答

  • 131****0231

    在这里说的都属于行业内的工作交流,望大家见谅。
    一:你可以停水停电,在她把费缴了的前提下帮她恢复(注意别被捉住)
    二:跟业委会一起上门收费。
    三:让物业工作人员见了她就问她要回费用。
    以上是成本**小的方法
    四:提请法律仲裁。这是成本**高但也**有效的办法。
    以上的前提是业主拒不缴费的理由不是因为物业没履行好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的服务项目。

    查看全文↓ 2014-03-28 09:52:37
  • 152****3403

    你好,有物业管理的社区停车都需要收取停车费。

    查看全文↓ 2014-03-27 19:53:42
  • 136****8886

    安置房小区一般没有物业费及停车费

    查看全文↓ 2014-03-27 11:20:03
  • 155****5684

    物业管理费哈,收费是合理的。不合理的话可以去投诉物管的

    查看全文↓ 2014-03-27 10:09:37
  • 147****8446

    纠正一下:应该是物业服务公司,不是物业管理公司哈。收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内容等应该是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商量决定的。如果对现在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满意,可以解聘另行聘用其他的物业服务公司。自己的权利不争取不维护,谁也没办法。老百姓自主的民事权利,政府的公权力是不能干涉的。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查看全文↓ 2014-03-27 09:05:54
  • 135****7624

    物业管理收费的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指人员的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加班费和服装费,不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奖金(奖金是根据经济效益从盈利中提取的)。人员费用的测算根据所管物业的档次、类型和总建筑面积先确定各级各类人员的编制数,然后再确定各自的基本工资标准,计算出基本工资总额,再按工资总额计算各项福利提取的数额,汇总为每月该项费用的总金额,**后再分摊到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上。
    (1)基本工资:根据企业性质并参考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2)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根据当地**的规定由企业确定):包括福利基金(如按工资总额的14%计算)、工会经费(如按工资总额的2%计算)、教育经费(如按工资总额的1.5%计算)、社会保险费[包括待业保险(如按工资总额的1%计算),医疗保险(如按工资总额的6%计算)、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如按工资总额的19%计算),住房基金(如按工资总额的6%计算)(含住房公积金)]等。
    (3)加班费:按人均月加班2天,再乘以日平均工资计算。日平均工资按每月22个工作日计算。
    (4)服装费:按每人每年2套眼装计算。其眼装标准由企业自定。计算出年服装费总额后再除以12个月,即为每月服装费。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包括:
    (1)公共建筑(如过道、门厅、楼梯及道路环境)内的各种土建零修费;
    (2)给排水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3)电气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费;
    (4)燃气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费;
    (5)消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费;
    (6)公共照明费;
    (7)不可预见费;
    (8)易损件更新准备金。 不包括: ●业主拥有房产内部的各种设备、设施的维修运行、保养与维修费用; ●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 ●电梯的运行、维修费用; ●冬季供暖费; ●高压水泵运行、维修费用; ●公用天线保养维修费; 这些费用按国家和地方**的现行规定和标准分别向产权人和使用人另行收取。
    3.绿化管理费:指小区环境绿化的养护费用, 包括:绿化工具费、劳保用品费、绿化用水费、农药化肥费、杂草清运费、景观再造费。
    4...

    查看全文↓ 2014-03-26 18:58:50
  • 138****7438

    小区物业公司对停放在小区的车辆收费是有根据的,他们应该有物价局的批文,物业管理公司有对小区交通秩序和车辆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路边的空地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所以停车费的收入扣除管理的必要成本后归全体业主所有.
    你们的所谓院子,产权也应属于全体业主,有的别墅区的小院是属于业主自己的,所以您是不能随意开门改变小区原设计外观的!

    查看全文↓ 2014-03-26 10:04:24
  • 138****5025

    业主自已应公开招聘物管。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查看全文↓ 2014-03-25 17:47:29
  • 145****1644

    依据《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查看全文↓ 2014-03-25 13: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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