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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的门面要拆迁,我可以拿到经济赔偿吗?

151****7438 | 2014-03-28 22:13:00

已有2个回答

  • 136****7445

    按你所讲的,是没有赔偿的,因为你是租的,又是合同到期,而你所建的厨房,要看开发商愿不愿意给,不给也是正常。

    查看全文↓ 2014-03-30 11:03:24
  • 146****3376

    要看你租的是不是违章建筑了!如果是的话要赔也是赔给业主!你再向业主协商了!

    查看全文↓ 2014-03-28 22:34:22

相关问题

  • 那要看你们的合同里是怎么写的,有拆迁这一说法他就得赔你,当初没提的话你就只能搬走了,因为,这也不能算是房东违约,只能说房东当初可能知道这个情况没跟你说,而你自己也没考虑周全。怎么理解都可以的。记住,是合同,一切口头约定都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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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主要有以下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 第三十一条规定: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规定: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规定: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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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能拿到营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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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实际情况,拆迁补偿主要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部分地区有地方政策。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至于标准和计算方法,则参考以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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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先得冒昧的问您一句,您盖房子符合程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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