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屋交易 >详情

外地户口购二手房

134****7407 | 2014-03-29 11:52:23

已有2个回答

  • 131****7178

    看你的户口是外地还是本地.外地好像不行

    查看全文↓ 2014-03-31 12:38:17
  • 141****9137

    有石家庄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或纳税证明。半年的存折流水,收入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没结婚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开的单身证明。
    外地人购房贷款的需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如不能提供 就按 第二套 房贷政策执行,**60%,贷款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20%。石家庄市以外视为外地,如果贷款方有一方为外地人也需要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缴纳证明。
    落户口与所购房屋面积没有关系,但与工作时间等有关,详见下面分析:
    连续务工半年,不买房也能落户,在政策方面,主要放宽了在省会落户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首先,省内人员在石家庄市市区或县(市)城区、小城镇购置住房并实际居住的,可凭本人书面申请、购房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双方父母户口随迁或投靠。

    其次,省内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石家庄市市区或县(市)城区、小城镇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双方父母随迁落户:

    (一)在石家庄市市区或县(市)城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六个月以上的,凭本人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及完税凭证(对于政府减免税收的,要提供政府减免税相关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二)在石家庄市市区或县(市)城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六个月以上的,凭本人书面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具相关证明) 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三)在石家庄市市区或县(市)城区连续务工六个月以上的,凭本人书面申请、劳动合同、暂住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四)在石家庄市小城镇务工、经商的,可凭本人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暂住证及相关材料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人才市场、单位集体户、派出所都可设家庭户口

    对无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各地公安机关将通过以下途径为其解决落户问题:

    (一) 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立户条件。在人才交流中心地址设立家庭户。凡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可落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对已结婚的,允许本人及配偶、子女在人才交流中心地址立为家庭户。

    (二)进一步降低单位集体户设立和落户条件。单位具有一定规模,拥有合法产权的住宿用房,落户人员达到10人以上,且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的,即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对于本地无直系亲属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单位员工,户口可落入本单位集体户。对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单位员工,可在单位集体户地址上建立家庭户。

    (三)在公安派出所设立公共地址,建立集体户和家庭户。对不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也不符合在人才交流中心和单位集体户地址落户的,以及租住房屋的,可在就业、经营、投资地公安派出所设立的公共地址上落户。

    同时,公安机关将加强对公共地址落户人员的联系和管理,落户人员也需要做好配合工作;公共地址集体户由公安派出所统一管理户口簿;公安派出所与公共地址落户人员要签订《约定书》(一式两份),集体户和家庭户成员要据实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并及时申报各种变动情况;《约定书》式样由市公安局统一规范,各分、县(市)局制发《约定书》,在《约定书》上要公示公安派出所、分(县)公安局及市公安局联系电话。

    (四)对借住亲属家的,凭户主房产证和户口簿、房主书面同意入住证明及相关材料,申请户口迁入。

    另外,对于省外人员(系指申请户口迁移前,在河北省以外拥有常住户口的居民)及相关人员迁移落户问题,仍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市政发【2010】13号文件)和相关规定办理。特别是高校毕业生仍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毕业未满三年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可于择业前在省会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总结来说就是有半年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找个关系办个劳务合同)、有落户地(比方把户口落到朋友家里,如果朋友有房子的话),派出所没有集体户。想了解具体的可以到附近的派出所咨询一下

    你补充的关于是否要求持有暂住证或者居住证的时间要求方面,我并没有得到方面的资料,在我印象中是不需要的。

    查看全文↓ 2014-03-29 12:13:31

相关问题

  • 您好,那您是否符合购房条件么?如果有购房资格,选择自己想要的片区找合适的房源就行,您可以在**首页二手房频道搜索房源

    全部11个回答>
  • 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在交易之前到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状况。房屋的户籍通常是由该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的。如果派出所仅限本人调取户籍材料的话,买方可以要求同卖方一起到派出所调阅。如果卖方拒绝配合的话,则房屋的户口即可能存在问题。  2、要求卖方出示户口本,并留存复印件。通过审查卖方的户口本,买方即可大致了解卖方家庭的户籍情况。  3、就户口问题约定适当的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把握两点:一是付款的时间。买方只有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已经迁出时,才可以付清全部的购房款。买方应当时刻牢记:花钱买的不仅仅是一处产权无争议的房屋,还应当是一处户籍无争议的房屋。二是违约责任的约定。卖方仅仅做出将户口迁出交易房屋的承诺是远远不够的,买方必须与卖方就违反该项承诺的责任做出约定。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以免除买方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买方就不必在诉讼中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害。

    全部2个回答>
  • 卖方:①印花税——0.05%;②营业税——5.5%(个人购买住房不满5年的普通住房);③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买方:①契税——1.5%(普通住宅享受1.5%的优惠税率,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这3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3%(非普通住宅按3%税率征收契税。);②印花税——0.05%为了让消费者更加清楚自己所需交纳的税费情况,特举例说明:第一类:二手商品房甲于2002年在团结湖地区购买了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48万元,现在以65万元出售给乙。那么(一)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印花税=成交额×0.05%=65万×0.05%=325元营业税=成交额×5.5%=65万×5.5%=35750元根据北京市地税局下发的通知规定: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将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能提供完整资料的,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那么,就该套房屋而言,其个税将会有两种算法:①按照20%征税:(商品房及其他住房合理费用为:**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65-48-3.575-0.0325-4.8)×20%万=17185元②按照1%征税:个税=住房转让收入×1%=65万×1%=6500元如果按20%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53260元;如果按1%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42575元。(二)乙购买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由于该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的条件,因此其契税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契税=成交额×1.5%=65万×1.5%=9750元印花税=成交额×0.05%=65万×0.05%=325元乙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10075元。第二类:已购公房甲于1998年在方庄地区购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30万元,现在以50万元出售给乙。由于该套房屋已满五年并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因此甲出售时无需交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其它税费为:(一)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印花税=成交额×0.05%=50万×0.05%=250元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250元。(一)乙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由于该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的条件,因此其契税按1.5%的

    全部12个回答>
  • 你有资格买房就能过户,没有资格买房但又想买房,只能走偏门,这个就自己琢磨吧,毕竟是你出钱。

    全部5个回答>
  • 1、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其办理流程:到“中心”咨询、登记 → 提交申请资料 →“中心”受理、审批 → 买卖双方交易过户 → 与银行签订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 → 贷款资金发放 → 借款人按月还款 →结清贷款→注销抵押。第一步 “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第二步 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第三步 “中心” 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第四步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第五步 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第六步 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第七步 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第八步 按月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第九步 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第十步 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希望你能够找到答案

    全部2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