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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一房二卖怎么办,开发商一房二卖如何赔偿?

153****0204 | 2014-03-29 12:41:37

已有9个回答

  • 138****1336

    更详细咨询律师

    查看全文↓ 2014-04-01 10:08:22
  • 143****3920

    去房地局举报,或者110报警诈骗,法院起诉!但时间周期长,如果你只是想拿回钱,建议你还是和开发商协商,协商时候千万别一个人去%7E现在的开发商!什么人都有。

    查看全文↓ 2014-04-01 09:58:31
  • 143****1920

    1.与当事方协商解决2.如果你诉的无预售证,一房二卖事实清楚,可到**机关告他诈骗。3.到法院起诉,夺回产权。

    查看全文↓ 2014-03-31 10:54:07
  • 151****5586

    如果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还有合同条款怎么约定的的,胜算很大。关键在于你如何证明开发商一房两卖?希望对您有帮助。

    查看全文↓ 2014-03-30 22:59:37
  • 131****5242

    补充是开发商违约!

    查看全文↓ 2014-03-30 16:31:58
  • 148****0524

    找证据起诉开发商,追究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4-03-30 16:06:31
  • 134****1100

    肯定还有违约责任啊!起诉他,你肯定赢!

    查看全文↓ 2014-03-30 11:05:36
  • 152****3317

    继续起诉开发商的行为,私自将你的房产做抵押。

    查看全文↓ 2014-03-30 09:19:43
  • 137****6014

    有合同 直接起诉,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4-03-29 12:51:27

相关问题

  • 一、一房二卖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要了解一房二卖的处理原则,首先要知道什么是一房二卖,开发商为什么要选择一房二卖?(一)什么是一房二卖: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一方面考虑到购房者可能会违约的情况怕房子卖不出去,另一方面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另一购房者,这些都是开发商选择一房二卖的原因。

    全部5个回答>
  • 根据法律规定,在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下,购房者可要求退房,并可要求双倍返还购房款。开发商在合同中如此规定,属于限制消费者权利的霸王条款,属无效。

    全部8个回答>
  • 开发商一房多买,其实这种现象我们并不难看到。那么我们该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呢?遭遇一房多卖购房者又该如何维权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搜集了一些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商品房买卖行为适用的法律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由于商品房交易行为比较复杂,**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3月24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专门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行为进行规范处理。为了保证买受人对其所购房屋拥有依法受保护的所有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也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准。但在实际的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由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付款与办理产权登记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不良房产商在此期间可能会一房多卖,**后也许只有出价**高的买受者得到了产权证,买受人的利益因此受到极大损害。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即买受人只要和开发商签订了预售买卖合同,即可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保证将来获得对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遭遇一房多卖购房者如何维权?遭遇一房多卖时购房者首先可以确定购房合同是否有效,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要看合同签订的时间。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只要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均应认定为有效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情形下,先办理商品房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未进行房屋产权登记但开发商已交付的,已经合法取得商品房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但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恶意串通的除外。既未登记,又未合法占有商品房的,依法支持买卖合同成立时间在先的买受人履行合同的请求。所以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要区分所有购房人签订合同的时间顺序,以及是否有购房人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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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商品房或二手房买卖中,由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办理产权过户会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有些不良房产商或房东就一房多卖,**后也许只有出价**高的买受者得到了产权证。《物权法》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   《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这就极大地保护了购房人的权益。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比如解除买卖合同)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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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网上签约有效降低购买风险商品房签订的销售(预售)合同全部纳入网上签约范围。网上签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市民可在网上及时查询到新建楼盘的可售部位、用途、面积和已售房屋的套数、面积和平均价格。同时,也能更好便于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交易行为,方便房地产登记工作。2、网上备案设置安全密码那么,在网上备案操作过程中,购房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为此,贵阳市住建局提醒市民:购房人在商品房售楼处电脑上,可通过备案系统查阅需购房屋权属情况,详细阅读备案系统上显示的示范合同。更为重要的是,合同打印确认后,为了安全查询房屋的相关手续,购房人要亲自设置密码并妥善保护,勿让售楼人员代设密码,防止他人获取。3、已抵押商品房同样得备案据悉,网上备案和登记系统对将要销售的商品房,将强制输出其抵押、限制等房地产权利信息,以提醒购房者注意。对已有抵押的在售商品房,在交易时,开发企业须告知购房者该商品房的抵押等情况,应取得抵押银行同意注销抵押登记后再予以网上备案和登记。4、五种颜色标志房屋情况一看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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