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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晓得申请“廉租房”具体要求呀

144****2236 | 2014-03-29 22:22:09

已有10个回答

  • 156****3851

    常规来说需要赔偿您两个月的房租才可以

    查看全文↓ 2014-04-01 09:50:53
  • 148****2147

    郑州廉租房申请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标准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
    (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必须2年以上;
    (二)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可达到廉租房申请条件。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其他应当列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新华网郑州8月25日电(记者 王云河)郑州市政府24日下发的《关于支持全市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应缴纳的廉租房家庭物业费由辖区财政全额承担,其他生活困难家庭根据困难情况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家庭物业费财政补贴。
    为了扶持和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郑州市出台了《关于支持全市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建立政府救助机制,对确因生活困难难以缴纳廉租房家庭物业费的居民实施政府救助。廉租房家庭物业费由辖区财政全额承担,其他生活困难家庭根据困难情况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家庭物业费财政补贴,享受范围、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
    为了减轻物业服务企业的负担,郑州市规定事业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政策规定能免缴的一律免缴;不能免缴的按照**低标准收取。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部分征收营业税。符合查账征收的物业服务企业,所得税可按查账征收方式征收。
    为了鼓励优秀企业做大做强,郑州市政府每年对获得郑州市“十佳物业服务企业”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物业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获得国家、省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荣誉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管理老旧小区符合相关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今后,郑州市将建立“质价相符”的廉租房家庭物业费体系,物价部门通过定期测算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实际成本、法定税费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合理利润,及时调整与物业服务等级相适应的政府指导价格,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廉租房家庭物业费标准浮动机制,当物业服务成本构成要素发生调整时,及时调整政府指导价格。

    查看全文↓ 2014-04-01 09:38:58
  • 138****9094

    根据重庆市近日出台的《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重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须具备以下5项条件。
    这5项条件: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二是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面积标准,即家庭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其中三代同堂的家庭人均住宅面积低于7平方米;三是须有家庭成员取得重庆市非农业户口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四是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五是必须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在现户口所在地区向当地廉租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有关廉租房的具体申请手续,请向当地廉租住房保障机构咨询。

    查看全文↓ 2014-04-01 09:36:58
  • 134****0314

    (一)低保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
    2.申请家庭连续1年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区居民**低生活保障金;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二)先进人物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2年以上;
    2.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年度郑州市**低工资标准(含**低工资标准);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廉租办申请廉租住房。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人均月收入低于或等于市**当年公布或执行的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连续享受本市**低生活保障待遇1年以上。
    2、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3、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指非农业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
    4、家庭成员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合并计算低于或等于人均7平方米。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砖混结构除以1.30、砖木结构除以1.10折算)的计算为: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使用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户籍下的家庭成员数 以申请家庭成员名义承租或拥有产权的它处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成员数。申请廉租住房要公示14天

    查看全文↓ 2014-04-01 09:15:47
  • 145****1449

    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
    2、在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要求符合晚婚年龄。
    3、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
    4、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
    5、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6、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
    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8、被拆迁、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
    9、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查看全文↓ 2014-03-31 18:13:42
  • 138****2046

    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
    2、在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要求符合晚婚年龄。
    3、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
    4、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
    5、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6、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
    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8、被拆迁、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
    9、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查看全文↓ 2014-03-31 09:01:51
  • 137****8081

    赔一个月的,看你的合同怎么写的违约责任了

    查看全文↓ 2014-03-30 10:37:35
  • 137****3470

    (一)低保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
    2.申请家庭连续1年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区居民**低生活保障金;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二)先进人物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2年以上;
    2.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年度郑州市**低工资标准(含**低工资标准);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廉租办申请廉租住房。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人均月收入低于或等于市政府当年公布或执行的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连续享受本市**低生活保障待遇1年以上。
    2、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3、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指非农业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
    4、家庭成员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合并计算低于或等于人均7平方米。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砖混结构除以1.30、砖木结构除以1.10折算)的计算为: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使用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户籍下的家庭成员数+以申请家庭成员名义承租或拥有产权的它处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成员数。申请廉租住房要公示14天

    查看全文↓ 2014-03-30 10:32:39
  • 151****0936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ZF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ZF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ZF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ZF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查看全文↓ 2014-03-30 09:10:35
  • 155****2944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
    (3)现住房证件
    (4)《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表》
    (5)申请人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6)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证件。

    查看全文↓ 2014-03-29 22: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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