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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壹榴房屋父母儿子三人共有,母亲已去逝五年,现如何办理产权过户到儿子一人身上更省钱快捷?

136****1000 | 2014-04-01 12: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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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8389

    房产在父亲去世后,会出现下列情况
    1、房产作为家庭共有财产,父母各有一半权利,即父亲在世时母亲也有二分之一权属;
    2、父亲去世后,其二分之一权属作为遗产由配偶、子女继承,即母亲、2个儿子各有二分之一的三分之一,即总房产的六分之一,母亲占六分之四即三分之二。
    3、如果现在直接办理过户给2个儿子,需要母亲放弃其三分之二的产权即可。
    4、如果现在不办理,待母亲百年后,其三分之二权益自然作为遗产继承给2个儿子。
    因为每一次过户都需要产生费用,如果能一次办理,自然就省些费用啦,也更简便啦。

    查看全文↓ 2014-04-01 12:43:30

相关问题

  • 可以去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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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各自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起到房管。办理过户,有一方把住房份额买卖或是赠予过户给对方,重办一人名字房产证。如果共有产权两人是夫妻关系,只要申请办理夫妻一方名字房产证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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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没有所谓的放弃产权,放弃产权就是产权归国家了,你们的情况实际是产权转移,就是他的份额转移给你2需要办理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才能转移,但因为在贷款中的房产是不能变更房产登记的,所以理论上要在贷款清偿后才能办理3如果你着急分割,那只能提前还款或者找担保公司垫款,把房产解除抵押后过户再重新办理抵押.但很可能这样操作后你就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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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接去做除名就好了。过户办理程序: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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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到公证处进行一个公正,即放弃权利一方明确表示愿意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并将自己所属权利部分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整个房子的产权集中到另外一个权利人身上。二、拿着这份公证书到房管局,两人当面申请即可办下来。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方式及所需资料:1、自然人之间房屋转移登记:(买卖交易类)2、自然人之间房屋转移登记:(赠与转让类)3、自然人之间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互换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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