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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妹妹一起买了套房子,现在要办理银行贷款,可是我在外地没办法回去,可以委托妹妹签字吗?

136****6395 | 2014-04-01 19:37:00

已有2个回答

  • 152****9418

    写个委托书,还要到公证处公证,没公证是没有用的啊,

    查看全文↓ 2014-04-03 18:33:50
  • 146****3699

    当然可以委托你哥哥办理,你要去你现在所在地的公证处出公证书委托你哥哥或是别人代为办理。

    查看全文↓ 2014-04-03 14:13:24

相关问题

  • 现在很多人手中都有好几张信用卡,而“卡族”中不少人都有过逾期还款的记录,他们在享受了信用卡的便利之后,却往往忽略了信用问题。近年来,因为信用卡逾期而被银行拒贷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信用卡连续3次、累计6次逾期还款将被银行视为信用不良,贷款申请将很可能被拒。一旦产生了不良的信用记录,借款人也不必过于悲观,有些情况是可以补救的:如果是非本人原因产生的个人征信系统上的不良记录,个人可以与产生不良记录的银行协商,如果是因为银行或第三方原因引起的信用不良记录,可以协商,未果的可继续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提出申诉。除此之外,可以试试不同的银行,每个银行的信用评分标准是不同的,会有一些银行相对宽松一些,只要信用记录不是很差,一般来说都能获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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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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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房产证改名建议您采用赠与方式,赠与所需材料有:房屋所有权(含共有权)各一份;赠与人(含配偶)受赠人身份证各一份;赠与公证书3份;如属房改房:住房档案一份;上市交易申请表一份。所要缴纳的税费有:交纳契税是房屋评估价的3%;印花税,房屋评估价的千分之二;防洪费,房屋评估价的千分之二。改名后,您名下已经没有房产,是属于一套房,**为30%

  • 公积金不能用于异地贷款购房。虽然用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不行,但可以考虑用以下几种方式提取公积金用来购买房产:(一)10大情形可提取公积金**新《通知》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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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实际操作中是不可以的。2虽然撤销委托都是以声明书的形式来做,而声明书本身不存在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限制,但因为其他非受理原委托公证的公证处没有你原来办理委托书时的卷宗,不了解其中详细的相关信息,而且因为现在的委托多不是单纯的单方行为,往往还存在房屋买卖或借款等事项,所以通常都是不受理的。当地公证处会让你回原受理的公证处撤销该委托。这个你去咨询下当地公证处就知道了,当然各公证处对于事件的处理可能会有出入,但多数是这样的。3而且即使你撤销了该公正委托,但此时并不带面你已经彻底和代理人解除了关系。因为代理人此时不知道已经和你解除了代理关系,而且即使代理人知道了,第三人是不知道你们代理关系的解除,所以如果代理人仍然凭借手中的委托公证书进行委托事项,第三人不知道你们委托关系的解除,那相关的法律责任你仍然需要承担,当然如果代理人存在恶意的话,你事后可以向代理人追偿。但前提是你已经承担了责任,而你**终能否追偿到代理人,这个就未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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