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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提前还款,能具体解释一下吗?多谢

157****3168 | 2014-04-01 20:37:26

已有5个回答

  • 146****9714

    方法:
    1、如果当地公积金可以按月还贷,申请按月还贷。
    2、如果签订了按年度自动冲抵,则每年4月、10月(各地可能不一样)银行自动冲抵一次。
    3、如果啥都没有签订。则根据当地要求时间(比如我们这是10月)带个人身份证、房产证,借款合同,公积金支取单(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到当地公积金中心支取,可能需要先到银行打印本年度对账单。注意:很重要,开的转账单上,**好要求不要写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这样如果你是组合贷款,就可以用来冲抵商业贷款,比较合算。

    查看全文↓ 2014-04-04 09:50:28
  • 131****5333

    借款人需要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的,应提出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提前部分还本应有一定还贷额度并签订补充协议。

    查看全文↓ 2014-04-03 09:11:45
  • 137****3459

    按揭提前还款,是要向银行提出申请的,预约还款!公积金应该也差不多,可以问问公积金处理中心,和交易中心

    查看全文↓ 2014-04-02 16:57:58
  • 146****0587

    可以提前还款,**近的利率有调节,第一套房子的话利率下调了百分之十五,非第一套房则上升了百分之十五。

    查看全文↓ 2014-04-02 09:47:47
  • 141****9057

    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查看全文↓ 2014-04-01 21:04:26

相关问题

  • 正常还款一年后,若想部分提前还款,携带主贷人身份证、**近一期对账单、还款账户(并存入现金)、原借款合同等前去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根据各贷款银行要求不同,客户可以按照银行邮寄的对账单上的联系电话和地址,电话或者书面提出预约申请,直接办理或按照预约时间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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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限购不限贷的公寓,房屋性质不是住宅,产权不是70年的。可能是酒店式公寓或商住两用房。随便你买几套,贷款不超过5成,利率上浮10%,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论你买了几套,贷款了几次,只要你正常还款,就不影响你以后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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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究竟是一次性付清还是贷款买房?这有两个因素起决定性作用:是否有足够财力和目前贷款利率水平。如果投资者可以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风险厌恶型投资者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目前首套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4.5%,相对目前理财产品收益来说,这一贷款利率并非无法战胜,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投资者可以考虑利用公积金贷款理财,赚取差价。其次,贷款**优组合。其实贷款有很多种,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好采取两个原则:其一,组合贷款的**优组合原则,公积金贷款尽可能多,商业贷款尽可能少。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远比商业性贷款要优惠;其二,首期付款的宽松原则。首期付款不能把手头的现金用完,不过这也需要和个人承受能力相结合。第三,还款方法。一般来说,目前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有五种:其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这种方法只适用于期限在一年之内的贷款,基本不太适合房贷;其二,等额本金还款法,这种方法的第一个月还款额**高,以后逐月减少,适合稳健投资者;其三,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按照贷款期限把贷款本息平均分为若干个等份,每个月还款额度相同,适合资金不太充裕的投资者,初期的压力较小;其四,等比递增还款法,是把还款期限划分为若干时间段,在每个时间段内月还款额相同,但下一个时间段比上一个时间段的还款额按一个固定比例递增,适合收入处于上升阶段的投资者;其五,等额递增还款法。与第四种方法基本相同,只是把固定比例改为固定数额。投资者应主要根据自己财务收支与时间推移的关系来确定选择还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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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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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房公积金有如下性质:(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有如下特点:(1)普遍性,城镇所有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专用性,《条例》明确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4)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5)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1、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2个条件: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2、你的公积金帐号需连续缴存12月以上。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1、你的公积金帐号;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3、月缴存额;4、缴存比例;5、公积金缴存地点。通过以上5点就可以计算出你**高可以贷多少钱。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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