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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积金还款 委托提取的问题

138****0231 | 2014-04-03 12:25:47

已有10个回答

  • 141****3255

    基本上就是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位贷款证明,就是收入证明,买房的合同,贷款合同和**款发票,不过,一般都是一个人还的,把你和爱人的钱放在一起还就行了,可以还用一个人的公积金,这样比较简单

    查看全文↓ 2014-04-06 09:00:04
  • 135****0398

    以下是还贷委托提取提示 希望能帮到您
    1、公积金中心每月18日(遇节假日顺延)为您的公积金帐户中提取公积金,但这时资金并不能马上就转到您的银行帐户中。资金和交换清单需通过您的公积金缴存银行、贷款银行的核对和传递后,在5个工作日内资金才能划转到您的银行帐户中。
    2、您可以在每月18日的五个工作日后,向贷款银行查询个人银行帐户的资金到帐和余额情况。如银行帐户资金不足于还贷时,请及时存入资金,以免产生逾期。
    3、您需要关注所在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确切日期,或向公积金缴存银行查询公积金帐户的缴存和提取情况,单位如在当月18日(含)以后缴存公积金造成您的公积金帐户资金不足时,则可能当月不能有效提取您的公积金。
    4、您的公积金帐户留存额在1个月缴存额以上的,方可操作还贷委托提取;留存额不足1个月缴存额的,则暂停操作。
    5、还贷委托提取期间,办理公积金转移、委托变更、终止等手续请尽量不要在18日办理,否则电脑系统可能来不及处理您的新业务。

    苏州各区需要提取公积金的朋友可以找我,专员服务,手续正规,帐户安全,隐私服务,成功后再收费,有意者请联络我帐户号码。欢迎垂询!

    查看全文↓ 2014-04-06 08:59:52
  • 157****0127

    住房的公积金是可以在银行查到的。然后贷款可以贷款到公积金的12倍这样子。而且很划算的是利率很低。

    查看全文↓ 2014-04-05 17:05:44
  • 152****3881

    就是由公积金中心直接把公积金打到还款方,而不是你去提取公积金,自己缴纳。

    查看全文↓ 2014-04-05 09:44:55
  • 156****3250

    那借款合同 结婚证 购房**直接去借款中心(银行)办理夫妻共同还款就行

    查看全文↓ 2014-04-05 09:37:24
  • 131****4016

    那借款合同 结婚证 购房发票直接去借款中心(银行)办理夫妻共同还款就行

    查看全文↓ 2014-04-05 09:15:13
  • 144****6930

    千万别办。办理以后,你只能拿跟你贷款金额相等的钱,如果你的公积金大于你每月还款额的话,剩余部分你是领不出来的。

    查看全文↓ 2014-04-04 21:25:37
  • 138****9287

    1、什么叫委托提取还贷?
    答:委托提取还贷是指公积金贷款职工通过与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委托管理中心通过银行间的转账方式由贷款银行将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2、委托提取还贷的方式有哪些?
    答:委托提取还贷的方式分为委托逐年提取还贷和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两种。
    (1)委托逐年提取还贷:贷款职工及配偶在签订《委托协议书》后每年一次由管理中心委托银行自动提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做部分提前还款处理。选择委托逐年提取还贷方式的职工,在签订《委托协议书》时还应选择提取还贷后是缩短贷款期限还是减少月还款额的还款方式。
    (2)委托逐月提取还贷:贷款职工及配偶在签订《委托协议书》后每月由管理中心委托银行自动提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3、两种委托提取还贷方式有哪些相同点?
    答:两种委托提取还贷方式都是采用贷款职工及配偶与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由贷款银行每月或每年以转账方式提取贷款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固定余额归还公积金贷款;两种方式都要求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委托提取还贷时贷款没有逾期。
    4、两种委托提取还贷方式有哪些不同点?
    答:(1)还款对象不同:逐年提取还贷是提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做部分提前还款处理;逐月提取还贷是提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2)具体要求不同:逐年提取还贷要求职工公积金缴存账户凡10元以下的尾数仍须留在该职工的账户上(无10元以下尾数至少保留1元钱),且无论单位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否处于封存状态,均可办理委托提取还贷;逐月提取还贷要求职工公积金缴存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额12倍的余额,余额以下的金额仍须留在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账户上。
    5、哪些职工可以办理委托提取还贷?
    答:在本市(县)各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已办理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办理委托支取还贷。
    6、委托提取还贷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从2007年1月初开始受理委托提取还贷协议签订,职工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后,选择逐月提取还贷的,如公积金账户中余额满足条件,则2007年3月15日由贷款银行操作;今后签订的,于协议生效后操作。选择逐年提取还贷的,则每年10月8日由贷款银行操作。
    7、办理委托提取还贷须携带和提供哪些材料?
    答:须携带以下材料:
    (1)贷款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职工及配偶的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或者贷款职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查询卡;
    (3)贷款职工的储蓄还款存折,(签订《借款合同》时即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的,不提供);
    (4)贷款职工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签订《贷款合同》时即签订《委托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的,不提供)。
    8、如何领取《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答:贷款职工及配偶可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咨询、领取《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须知》、《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也可在www.njgjj.com网站上下载该须知、协议书。
    9、到何处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答、贷款职工及配偶可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签订,贷款银行受管理中心委托负责受理借款人签订申请、协议签订、协议归档、协议变更、协议终止等日常工作
    10、如何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业务?
    答: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上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同时办理委托提取还贷申请,管理中心审批后,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签订《委托协议书》。
    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于2007年1月初起前往贷款银行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也可在还款期间任何时间办理签订手续;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并且签订过《委托支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逐年委托还贷)的,如果需要变更委托提取还贷方式,可于2007年1月初起前往贷款银行办理终止原委托协议、签订新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11、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如何确定?
    答:(1)选择逐月提取还贷的,操作时职工公积金缴存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额一定倍数的余额。贷款银行每月从借款人缴存公积金账户中划转大于规定余额的月缴存额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月缴存额小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不足部分由职工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月缴存额大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每月提取的公积金额等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
    (2)选择逐年提取还贷的,按《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凡10元以下的尾数仍须留在该职工的账户上,其余余额均可用于还贷。
    12、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的变更手续?
    答:若借款人及配偶信息发生变化或者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发生变化,借款人及配偶须及时办理委托协议的变更手续。
    13、什么情况下无法实现委托支取住房资金归还贷款?
    答:(1)选择逐月提取还贷的,按《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职工公积金缴存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额一定倍数的余额。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后,如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不满足条件,则不予操作逐月还贷,直至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条件,再次操作;
    (2)选择逐年提取还贷的,贷款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中的余额不足于偿还当月贷款本息的,不予操作委托提取还贷业务。
    14、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及配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答:借款人及配偶须如实填写《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中的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若相关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前往贷款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选择逐年提取还贷的职工,为保证提取后正常还贷,每年提取还贷操作结束后,贷款职工应及时到贷款行领取新的《还款计划书》或者及时通过www.njgjj.com网站查询。
    选择逐月提取还贷的职工,如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时,职工应提出申请,则可以提前还清贷款本息。
    15、办理委托提取还贷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贷款职工须仔细阅读《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中的条款,对于协议内容不清楚的部分可向贷款银行提出咨询。
    (2)签订协议以后,若已签订协议中的有关信息发生变更,须在每次委托提取还贷操作时间的前一个月,向贷款银行提出变更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3)已签订协议书的贷款职工及配偶需要终止委托的,应在规定的提取还贷操作时间的一个月前到贷款银行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终止协议书》。
    (4)对于委托提取还贷操作后,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贷款职工,可于委托还贷操作成功后前往贷款银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5)办理委托提取还贷的范围只限于归还公积金贷款,对未办理委托提取还贷手续的贷款职工,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时,仍然采取每年的3-5月份上半月到银行柜台转账提取还贷。

    查看全文↓ 2014-04-04 10:33:40
  • 131****6792

    购房契税票 结婚证

    查看全文↓ 2014-04-04 10:13:16
  • 152****6193

    需要结婚证,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还有购房合同
    然后先交给交纳公积金的银行审核,然后去办理贷款的银行审核。。

    查看全文↓ 2014-04-03 1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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