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买房合同 >详情

我这种情况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134****1432 | 2014-04-09 12:04:07

已有8个回答

  • 157****6726

    你有全力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违约,业主赔付您双倍的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4-04-11 15:56:38
  • 153****5597

    合同法有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所以,即使对方出售厂房,只要你们愿意,原租赁合同仍对新的产权人有效,你们可以要求继续按原合同履行到期。
    同时,如果你们也想购买,你们还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查看全文↓ 2014-04-11 10:35:26
  • 146****2920

    让他赔你钱,你交了多少钱让他双倍赔偿

    查看全文↓ 2014-04-11 10:15:05
  • 157****9643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查看全文↓ 2014-04-11 09:23:36
  • 153****6428

    可以根据合同上违约赔偿条细来要求房东来赔偿你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4-04-09 22:56:27
  • 156****9375

    可以起诉,但是是否能胜诉要看具体情况 因为保险合同中通常规定当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工作及工作环境等等影响被保险人人生风险的因素发生改变时,投保人有义务及时告之保险人,然后保险人会酌情考虑是否加费承保或拒保. 如果你没有及时履行你的义务,那么保险人拒绝赔付是正常的.现在被保险人的血压已经升高,经治疗不能痊愈的,就属于拒保体,也就是不能继续承保.此时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应退还扣除手续费以后的保险费.已交足2年的应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但如果证明是故意隐瞒不报的,则不退还保险费. 按正常情况,人们发现自己血压有问题以后都会去医院治疗,这个时候的治疗费用是应该报销的。
    报销之后保险公司会根据情况考虑是否继续承保。如果在这次住院检查之前如果你自己没做过体检,也就是说你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血压升高的情况下,你自然没有告之的义务.那么保险人就应该赔付 这其中的关键就是你是否曾在医院做过这方面的检查,如果有的话,医院会有记录,保险公司的核赔人员会去调查,瞒是瞒不了的

    查看全文↓ 2014-04-09 17:25:30
  • 148****4119

    按合同赔偿你,

    查看全文↓ 2014-04-09 13:28:00
  • 143****9722

    孟宪江法律热线回答你的问题:
    1、《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3、《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孟宪江法律热线解读以上规定是这样认为的: 在你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房价已确定,按照政府引导虽然房价现已上涨,但合同仍应按照当时的约定来进行,现在卖方想要加价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因而,你可以要求他按照约定价格继续履行合同,若他不继续履行,你可以要求他负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上解答请仅供参考,具体办理和决策尚需慎重。孟宪江法律热线是一家专业从事互联网上法律服务与现实生活中法律服务的团体机构。“ 孟宪江法律热线,排忧解难天天在线”-----创立中国法律服务第一品牌我们一直在尽职尽责。官方网站:“孟宪江法律热线网”,联系电话及在线QQ,从百度中搜索“孟宪江法律热线”。

    查看全文↓ 2014-04-09 12:09:46

相关问题

  • 这样的装修公司就该让媒体曝光典型的合同陷阱实在不行就来横的不给他玩了让他爱起诉起诉去吧他敢起诉你就向媒体曝光看他们这样的公司以后还怎么玩

    全部6个回答>
  • 相当一部分购房者对违约责任有着错误的理解,认为卖方只需双倍返还定金即可解除合同。事实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定金、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当卖方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主动违约行为时,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即要求房屋过户,也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赔偿损失等。其中赔偿损失包括“房屋上涨的损失”。房屋上涨的损失,一般可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市场成交价。因此,卖方不是简单地只需承担双倍返还定金责任,还包括了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更严重的违约责任。

  • 一是看你们的合同中,有没约定违约金这一项。如果有约定的话,完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而如果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话,就不能要求赔偿违约金,但是如果有经济损失的话,则可以让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的,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否则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房屋买卖中,以下六种情况属于卖方违约的责任问题:  一、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交付迟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实际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将房屋交付使用,二是交付产权过户手续。此两种的给付迟延,只是给买受人造成某些经济损失,或遭受某些不方便,这些一般可主张违约赔偿即可获取补救,所以法律不应提供直接解约权。买受人只有在行使催告后,方可行使解约权。在此中,出卖人可主张某些不可抗力事由为抗辩。  三、商品房的质量瑕疵。《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四、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依照《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4条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未有约定,对于依据计算房款的面积误差超过3%部分,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即超过部分,买受人无需另行支付费用,不足部分,则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这样处理,是将出卖人交付面积误差超过3%的房屋视为瑕疵给付。这样规定,一方面能促使出卖人规范开发、销售楼盘,另一方面给买受人比行使解除权获得更多的优惠,通过经济手段来促使合同有效,避免出现房地产逆向流转的后果。  五、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对于景观房而言,如果房屋朝向、间距、位置的误差直接导致观看风景遭受严重影响,都使买受人赢利的合同目的受到极大损害,买受人可以行使解约权。对于一般商品房而言如果朝向、间距、位置位置的改变导致日照、通光受到严重影响的,买受人可以行使节约权。  六、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出卖人为吸引买受人,在预售时都会对绿化率、配套设施等作出承诺,但许多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往往不能兑现允诺。一般认为,这些违约并不导致生命财产遭受危险,也不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因此不能认定为根本性违约,不应行使解除权,买受人可以就此主张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全部4个回答>
  • 约定时,如果因贷款政

    全部6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