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北京楼市 >北京楼市 >详情

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132****6203 | 2014-04-09 17:02:58

已有8个回答

  • 158****4247

    自从住建部进一步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并首次提出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成为许多人**关心的问题。虽说不多,但还是需要。而这个过程确实不简单哪!**近北京新公布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第
    二、离休、退休的;第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第
    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第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第
    七、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第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第
    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第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第
    十一、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第
    十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查看全文↓ 2014-04-12 10:35:31
  • 139****9211

    租房提取公积金、问下单位的人事、需要什么证件、单位出纳一般都知道、每个公司不同、具体都不一样

    查看全文↓ 2014-04-11 10:25:14
  • 143****9233

    跟房屋有关联的都可以提取,找个装修公司出个票就可以提。

    查看全文↓ 2014-04-11 10:01:30
  • 152****7135

    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公积金只针对于在公司或企业,不针对个人,要是离职状态的话是不好提取的

    查看全文↓ 2014-04-10 13:45:51
  • 152****4431

    肯定能取。现在取住房公积金太方便了!
    你可以让公司给你办,这样**简单省事。
    如果公司不给你办,可以自己去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客服电话是96155

    以下三种情况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1.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提供买房合同或者贷款合同就可以。
    2.房屋装修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提供装修发票即可。
    3.租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提供租房合同和发票。

    像你这种情况,选择第三条方案比较省事。

    所需要的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提醒: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如果没有租房合同和发票怎么办?
    教你一招:你可以去中介公司买一份合同和发票,具体价格跟他们商量,中介公司一般按比例收取的,价格贵一点,大概1000元左右,发票有税点另交。
    或者在网上也可以找到专门卖这种合同和发票的人,价格500元。
    租房合同必须要有中介公司的盖章。

    查看全文↓ 2014-04-10 09:31:11
  • 141****3512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2006-03-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 <住

    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

    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第二章 提取范围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

    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五)、(六)、(七)、(八)情

    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 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三章 提取额度


    第七条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

    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

    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

    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

    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款) 。

    第九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

    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

    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

    第十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

    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第十一条 职工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 ,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

    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二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

    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

    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三条 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

    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第四章 提取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

    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含单位办理提取) ,应提供委托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第十六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

    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

    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

    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

    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

    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第十七条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款发票。

    第十八条 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夫

    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第十九条 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第二十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

    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第二十一条 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第二十二条 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应提供

    《北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第二十三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应提供

    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第二十四条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

    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第二十五条 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 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

    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提取的 ,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第二十六条 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 应提供单位

    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五章 提取程序


    第二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第二十八条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

    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九条 单位 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

    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

    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十条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

    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条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

    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

    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第三十二条 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

    额 。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

    单位限期退回所提金额。

    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构提取条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

    由管理中心责令本人限期退回所提金额。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指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06 年 4 月 1 日起 施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

    以本办法为准。



    查看全文↓ 2014-04-10 09:19:41
  • 132****2458

    1:买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5%的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提取公积金,得先到本公司的公积金管理处办理手续

    查看全文↓ 2014-04-09 18:35:28
  • 152****7937

    能取得,。。。。找一家中介帮您就能操作

    查看全文↓ 2014-04-09 17:26:45

相关问题

  • 提取公积金一般常见的分为如下几类方法:1、买的是新房:需提交购房合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搜索;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2、买的是二手房:需提交房产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3、租房:房屋租赁合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4、房屋结构的修缮(非装修装饰):修缮改造合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也就是说,您不能用还房贷的手续来办理公积金的提取,而是应该使用以上几种情况的相对所需材料来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另外,如果主买房人或者主要合同签定人(合同签订在前的名字)不是本人的话,那么只有合法夫妻关系的人才可以使用同一套材料办理,并且还需要单独提供您爱人的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如有疑问,可追问

    全部3个回答>
  • 公积金转移共分为“住房公积金由资金中心转出至异地”和“住房公积金由异地转入至资金中心”两种情况。(一)住房公积金由资金中心转出至异地1、申请范围(1)缴存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将个人账户转至国管中心集中封存户封存;(2)职工未存在住房公积金违规失信记录;(3)职工在异地新就业并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转移。2、所需材料具体请按照异地中心要求准备材料3、办理地点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住房公积金由异地转入至资金中心1、申请范围

    全部3个回答>
  •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一般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由职工所在的单位代为办理,想要提取公积金可以先向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资料。2、单位审核个人符合条件的,会提供给职工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职工按照要求将合法真实的信息填写上,然后由单位加盖印章。3、携带单位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及个人准备好的其他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提交,并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4、公积金中心的管理人员会对于个人的资格、资料和证明等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提取的条件,会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提取手续。5、符合条件的会为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相关票据上加盖公积金提取已办理的字样。6、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确认申请人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信息。7、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告知委托银行,将提取金额打款至个人的银行储蓄账户中。

  • 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在北京公积金提取常见的三种方式有:1、购买房屋在北京购买商品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自己和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可以用来支付房款,若不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本人和配偶组合贷款能够贷到的金额比较高。2、租赁房屋在北京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的,并且在北京没有自助住房,靠租赁房屋居住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来支付房租。3、离休或退休申请人如果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已经开始领取基本的养老金,并且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联系单位将账户封存,将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提取,然后办理销户。

  • 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如下:1、由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先由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供需要的相关资料,单位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下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申请人按照要求将申请书填写,务必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印章。2、按要求将相关资料及证明提交,等待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携带申请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准备好的其他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按要求将相关资料及证明提交,等待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审核。3、审核通过后进入复核。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资格及资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进入复核,然后再做最后的审核,审核出结果后会通知申请人。4、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并建立提取记录单。通过申请的,公积金中心会在三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并建立提取记录单。5、确认申请人的个人账户信息,等待将款项划入个人账户中。录入公积金提取清册,确认申请人的个人账户信息,等待将款项划入个人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