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选房看房 >详情

十年 物业迟迟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

142****9010 | 2014-04-10 15:51:10

已有1个回答

  • 147****4857

    房产证跟物业管理无关。 十年了还没拿到房产证,再打听一下你的邻居有没有拿到?如果都没有那肯定是开发商差政府什么钱了,大家可以一起起诉它!
    !!如果只是你一家的话,去房管局查一下是什么原因。。如果不知道原因是什么自然不知道怎么解决了。

    查看全文↓ 2014-04-10 16:05:52

相关问题

  • 那你就把物业费交了呗,反正是要交的

    全部10个回答>
  • 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及时办理房产证,否则需要赔偿损失,甚至可以退款。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现有法律的规定,办理产权证是购房者自己的责任。开发商只是承担必要的协助义务,即开发商必须提供自身掌握的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必须的材料,而且只有开发商办理了产权的初始登记,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产权证,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办理初始登记或没有提供必要的证明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 在导致房产证无法及时办出的原因中,可能还有是**部门导致的,**部门导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法条可以参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

    全部5个回答>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全部5个回答>
  • 起诉,要求办理房产证并承担违约责任。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起诉.

    全部10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