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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 开发商多年不给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157****4268 | 2019-05-18 11:58:11

已有5个回答

  • 132****1459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查看全文↓ 2019-05-18 11:58:35
  • 141****3365

    先尽量协商,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了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查看全文↓ 2019-05-18 11:58:31
  • 145****8805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购房合约约定由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开发商逾期不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具体包括哪些呢?
      (一)赔偿损失。开发商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的话,会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法律规定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的话,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怎么赔偿,稍后再就您解答。
      (二)解除购房合同。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怎么赔偿?
      开发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何确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赔偿的方式以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为标准分为两种: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查看全文↓ 2019-05-18 11:58:27
  • 143****1150


    买房后就盼着房产证什么时候到手,给孩子上户口、办理上学事情等。然而开发商因各种原因,不给购房者房产证,购房者应该怎么做?下面我们来一起看看!



    1

    开放商不给房产证的情况

    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4、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5、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6、楼盘被法院查封;

    7、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8、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9、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10、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11、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2、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2

    购房者因自身问题拿不到证的情况

    1、购房者购房却未缴清房屋相关税费;

    2、办理产权相关证明提供不充分的

    3、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5、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3

    因开发商原因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

    1、依照合同约定处理。

    首先就需要查看合同,看看合同中是否对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情况进行了约定。如果合同中对此情况已做了约定,那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对于违约金额没有明确约定的话,那就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合同没有约定,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1)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

    (2)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

    查看全文↓ 2019-05-18 11:58:23
  • 152****9009


    北街综合大市场房产证办理
    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家在北街综合大市场买了两间三层门市房,开盘就买了,到现在已经十几年过去了,房产证还没给办理。17年说给办房产证,需要缴纳两万左右的房屋契税等费用,已经缴到税务部门,18年的时候去综合大市场物业问过几次,物业说:他们不当家,只是个看门的,领导电话他们不知道。到现在也没有给办理。花那么多钱买的房子,这么多年不给办理房产证,我们平民老百姓手里没有证件怎么办呀。时间实在是太长了,希望县里领导能给开发商和房管局沟通一下,想法把房产证给办了。 至此敬礼 2019年3月30号


    官方回复:已与赵先生和大市场负责人电话沟通,因北街大市场的历史原因,开发商至今未做房屋首次登记的大证登记,也没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开发商计划对北街大市场重新开发,正在着手准备;针对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业主,等再次开发完后按新盘办理房产证;已缴纳的契税问题,请当事人咨询税务部门处理。已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表示理解。来源:阳谷县人民政府网

    查看全文↓ 2019-05-18 11:58:18

相关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全部3个回答>
  •  一、房产证拖延不办主要有4种原因:  1、因前期手续不全而导致大产权证无法办理。  2、 如果已办理了大产权证,那么问题可能是办证时开发商要缴纳此前代收的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这部分资金总额很大,开发商资金可能一时周转不过来。  3、 开发商在楼盘建设过程中,还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项目来融资,这也会影响办理大产权证和业主的分割产权证。  4、 验收不合格、未缴纳配套费等都可能是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原因。  涉及到具体楼盘的原因,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查询项目五证办理情况,以及该项目的土地或房屋是否被抵押,再与开发商协调督办。  二、拿不到房产证该怎么办?  根据相关规定,买房人只有拿到房产证才能真正成为房屋的主人,但实践中,也会遇到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的情况,这时候该怎么办呢?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收集到的关于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的分析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1、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  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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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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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办理房产证是在交付业主房屋钥匙后的一年之内,这在购房合同上面是有规定的,您可以详细看一下您的购房合同,如果您的购房合同规定的办理房产证的日期已过期,您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赔偿您的损失。

    全部5个回答>
  •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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