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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爷爷的我和妈妈谁是第一继承人

147****1284 | 2014-04-10 18:15:49

已有2个回答

  • 158****2482

    你爷爷去世后,本应及时分割遗产的。房子属于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他去世后,你奶奶那一半产权不属于遗产。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你爸爸、你奶奶)对你爷爷那一半产权享有继承权,原则上平分。但你爸爸既然去世,如果他是在你爷爷之后去世的话,就发生“转继承”,他的应继承份额(1/4的房产份额),由你和你妈妈转继承(各1/8的份额)。

    查看全文↓ 2014-04-11 21:33:23
  • 158****4274

    应该是妈妈

    查看全文↓ 2014-04-10 18: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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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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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哥哥的户口已迁走,需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查询,如果没迁走,直接到法院申请该人失踪。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法院公告三个月后还没出现,就会给你判决他失踪的文件,这样就不需要公证了。这是**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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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就是涉及代位继承的问题了。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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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第一继承人的说法,应当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有人在,只是部分人找不到,但确信是有不在的继承人,可能在分割遗产时预留不在者的份额;如果该继承人是失踪,可以向公安报失踪、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分割遗产时失踪者的份额交其近亲属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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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