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类型 >保障住房 >详情

宋家庄经济适用房想购买怎么办理手续.去那里办

137****5295 | 2014-04-10 19:21:34

已有9个回答

  • 146****5482

    您好:具体信息可以到银行听的明白

    查看全文↓ 2014-04-13 18:03:10
  • 154****5920

    申请者必须是拥有市中心区(芝罘区、莱山区)常住非农业户口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其中,无房户是指现无住房或未曾有过产权住房。家庭年收入在4.5万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下的家庭。已婚夫妇,只要一方具有市中心区(芝罘区、莱山区)户口,符合上述条件即可申请。未婚人员,达到晚婚年龄也可申请经济适用房。但必须参加按年龄、户口来烟时间、家庭年收入等因素的统一排序,依次选购。

    查看全文↓ 2014-04-13 09:16:15
  • 156****5646

    首先你必须没有买过商品房,其次家庭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好像还要银川市非农业户口。然后你就可以拿着你的户口和身份证去银川市政务大厅咨询相关手续的办理了。好像还要你户口所在居委会开个证明。湖畔家园是专门给区直机关公务员盖得公务员小区,非经济适用房。银川目前**大的经济适用房是五里湖畔,能办下来经济适用房购买证,一平米均价约2300元,是框架结构,面积从50至100多不等,其中也包括对外发行的商品房。

    查看全文↓ 2014-04-12 19:35:14
  • 143****8259

    先到您的居委咨询一下。当地的要求不一样,您查询您的收入和存款和面积等等。

    查看全文↓ 2014-04-12 15:32:19
  • 131****3251

    要看、你自己的自身条件,你可以先到你们当地的国土局去问一下,你所谓的经济适用房的用途、年限、物业等等,在做决定!

    查看全文↓ 2014-04-12 14:27:17
  • 152****0800

    wangjianmei135:你好!
    要排好!具体购买看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为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加强对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市城镇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购房),其家庭住房、收入、购房面积应符合本规定。
    二、申请购房的本市城镇居民须是无房户和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
    三、在2001年底以前,本市城近郊区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含)以下的,可购房。2002年(含)以后年份,本市城镇居民购房的家庭收入标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
    远郊区县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本区县居民购房的收入标准,并报市政府备案。
    四、家庭收入按夫妇双方的收入之和计算,未婚、丧偶及离异未再婚的按一人收入计算。家庭收入是指下列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三)住房补贴;
    (四)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五)劳务报酬所得;
    (六)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
    (七)其它所得。
    五、家庭收入按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上一年的实际发生数核定。
    六、下列家庭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可凭有关证明购房:
    (一)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
    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如工商所、物价所等;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群众团体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行政职能并使用行政编制的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作人员。
    教师是指下列单位在编并在职的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各类**、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各级政府其它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各类**;其它类型的**。上述单位离、退休的教师和教辅人员。其中,教辅人员包括从事教学、科研和图书资料管理以及实验室和**行政工作的在编人员。
    (二)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
    七、每户家庭**高购房面积标准按下列规定确定:
    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成本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同价格,在总价标准以下具体确定每一家庭的购买面积。远郊区县地点偏远的住房,经批准可适当放宽购房面积。
    八、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北京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负责《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和《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样式附后)的发放、审核和档案管理。
    九、申请人申请购房须如实填写核定表并由所在单位核准(没有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核准)后送交市开发办。居民凭审核通过后的核定表购房,并作为办理买卖交易和权属登记的证明。
    十、对提供虚假收入情况的申请人,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购房资格;对开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凡本规定发布以前已预购房的,也应按本规定重新核定家庭住房、收入和购房面积。
    十二、本规定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评论 ┆ 举报


    回答:正远哥
    级别:学者
    1月22日 17:22 购买经济适用房大致可分为六步骤。
    1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北京建设网便民下载栏下载。

    2填表领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3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4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网上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6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查看全文↓ 2014-04-12 09:45:33
  • 141****4931

    完全可以。
    根据《办法》,凡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住房控制标准下限的住房困难家庭;属中低收入家庭,按照市、县统计局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作为基数,家庭年收入在此以下的为中低收入家庭;市、县人民go-vern-ment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上述的城镇房屋被拆迁人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优先。申请购房须持相关证明 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以及市、县人民go-vern-ment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go-vern-ment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加上原有住房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住房控制标准上限,购买面积加上原住房面积在控制标准以内的,按微利价购买;购买面积加上原住房面积超过控制标准的部分按市场价购买。按市场价售房后不得再购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证至少一年以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凡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房、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不过我觉得兰州都不是实际意义上的经济适用房,安宁科教城和雁滩科教城都是兰州的经济适用房,但许多人都不知道,所以兰州的经济适用房多都不公开发售,你**好去房产交易局问问

    查看全文↓ 2014-04-11 17:42:19
  • 152****9024

    买经济适用房三步走:领表 盖章 登记

    第一步领取审核表

    第二步填表审批盖章

    第三步办理购房登记

    今年初市政府颁发了《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二是申请购房者须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此后本报不断接到读者电话,询问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的居民,该如何具体办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手续。

    日前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程序的通知(试行)》,现依据此通知内容,对读者的询问予以解答。

    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应该到哪里领取?

    答:申请购房家庭应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也可以从北京建设网(http//)下载。

    问:表格填写完后,交到哪里审批盖章?

    答:须核定家庭收入的申请购房人应如实填写核定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下列家庭购房,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办理程序如下:

    1、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如实填写审批表并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问:有关单位核准审批需要多少时间?

    答: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

    问:表格审批盖章后,到哪里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答: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须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问:购房时需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答: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房。

    问: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需办什么手续?

    答: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须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记。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问:对违反本市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如何处理?

    答: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预、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购房家庭的核定表、审核表或审批表以及房屋的户型、面积等资料报市开发办备案。

    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对不按本通知执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建设单位和提供虚假证明的申请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由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问:二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什么新规定?

    答:以上规定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另行规定。

    问:以上规定何时起执行?

    答:自2001年1月1日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均须按本通知核定购房人资格。

    本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请详细阅读,并带上足够的证件,快去办理吧.每天都排很多人的队,要是去办,当天要早些到,能多早就多早到大厅门口才好.

    查看全文↓ 2014-04-11 13:45:26
  • 145****1998

    是买的一手的吧,直接找开发商办呗!新房不是都这样办吗?如果你是想办理抵押贷款,那么肯定是办不了的

    查看全文↓ 2014-04-10 19:50:34

相关问题

  • 2007年5月21日,市建委发布消息称,备受关注的宋家庄顺八条8号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招标尘埃落定,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销售价格为4369元/建筑平方米。提供住房约3600套宋家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丰台区宋家庄地铁5号线的起点站,东至宋庄路、西至市制革厂、南至石榴庄路、北至晨光路,目前该地块已经完成“三通一平”。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34368.2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5090平方米,将提供住房约3600套。配建650套廉租房该项目中不大于90平方米的三居约占20%,不大于70平方米的两居约占60%,不大于50平方米的一居约占20%。此外,该项目同时配建约650套的廉租房,户型以一、二居为主,原则上不大于50平方米。据介绍,该小区规划建筑总面积35.0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51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7.62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2.76万平方米。该项目将于2007年11月23日之前开工,2010年1月1日前竣工。廉租房工程提前半年交付使用,在2009年6月13日前竣工。从规划方案看,宋家庄经济适用房项目整个小区以中心道路为界分作A、B、C、D四个地块区域。廉租房位于A区西北角,相对独立,其余经济适用房分布于A、B、C三个区内,地下2层,地上**低18层,**高28层;地下车库位于C区,地下2层,**位于D区,幼儿园位于A区西南角,其他配套公建位于小区周边及中心绿地周围。小区供暖将采用以清洁能源为主的分户供暖方式,天然气、中水入户。而从户型上看,该项目中,小于90平方米的三居占20%左右,小于70平方米的两居占60%左右,小于50平方米的一居占20%左右。此外,该项目同时配建约600套的廉租房,廉租房需相对独立建设,户型以一、二居为主,原则上不大于50平方米。据悉,北京建工地产曾经开发过“百子湾1号”、“翠谷玉景”等在北京市具有很强影响力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均荣获结构施工**高标准、**高荣誉的“结构长城杯”金奖。对即将开始建设的宋家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昨天,北京建工地产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定要把本项目打造成宜居小区。”

    全部3个回答>
  • 如果里面有商品房是可以买的,但是您不能直接买经济适用房,只有条件够可以申请买经济适用房。

    全部2个回答>
  • 这个没人知道的,要出来肯定会提前通告的,你只需多关注下就好了

    全部4个回答>
  • 房产过户给子女可以通过赠与、买卖、析产三种形式。赠与: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赠与程序: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3、赠与的理由;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2、赠与书;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1、房屋赠与申请表;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3、房屋户型平面图;4、房屋赠与公证书;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6、契税收据。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买卖:房产买卖是房地产交易的典型类型,房地产交易是实现房地产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经济过程,房产买卖不仅包含了房产占有的转移,也包括了房产处分权的转移。包括国有房产的买卖、集体房产的买卖和私有房产的买卖。在民商事法律理论中,买卖是一种极为广泛和较为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约定一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于他方,他方支付价款的行为。出让财产所有权的人称为出卖人,依约支付价款并取得约定之物的所有权的人称为买受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析产: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一般发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中。 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如何处理,根据**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一般是先析产后继承。1、分割房屋是**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2、尽**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3、采取一人独有,给付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5、大家竞买的方式。6、出卖该房,大家分得价款的方式。

    全部5个回答>
  • 没有工作是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