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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村民住宅,若遇征地拆迁,怎么补偿?

156****5563 | 2014-04-10 21:38:45

已有8个回答

  • 142****3962

    那你要通过当地政府去解决了,要有证明才可以。

    查看全文↓ 2014-04-13 10:07:47
  • 137****0969

    根据<<民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经终止了)的规定,只要你能够证明你的房屋是合法拥有,仍应当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这里所指的标准就是指有房产证的标准).你有土地使用权证,所以你可以证明你是合法拥有的啊.所以你的房屋拆迁和有房产证的一样,不会有任何差别.就算你没有土地证,只要能证明房子是你的,也得照样按标准补偿拆迁,我家的房子两个证一个都没有,照样按标准补偿.呵呵.所以,别担心. 我国<
    <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土地和房屋不得分开进行买卖.房屋拆迁补偿应当将所拆迁的房屋和土地一起进行补偿,不得分开补偿.所以,你获得的补偿款肯定和有房产证的一样!
    补偿标准当然是按实际丈量的平方数乘以每平方米的补偿价格(违章建筑不包括在内)进行计算.一分钱都不会比有房产证的少.如果谁说有差别,那是他在坑你. 如果是非法的,那么你一分钱都不会有,而不是得到的补偿款少,明白吗?(这是我假设给你听的,不是说你真的非法拥有)

    查看全文↓ 2014-04-13 09:49:31
  • 141****9460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一) 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二) 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 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 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 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 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由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查看全文↓ 2014-04-13 09:35:35
  • 148****1568

    依法征用士地.没有房产证的村民住房,若遇征地拆迁国家不会补偿

    查看全文↓ 2014-04-13 09:28:21
  • 131****8916

    按建议住宅拆迁,补偿看位置定。

    查看全文↓ 2014-04-13 09:07:26
  • 157****4624

    给补偿,坚持一个原则,我住,
    不给到一定补偿,不搬家
    不管谁家给多少,就看你家的房屋结构,看你家的面积,看你家房屋的年限
    看你家人口等诸多因素。
    开发商谈时同意,就是有困难,不是**先也不**后,
    就要照顾,困难多
    有困难求帮助的角度
    你一定能成功

    查看全文↓ 2014-04-11 15:53:15
  • 136****0470

    按建议住宅拆迁,补偿看位置定。

    查看全文↓ 2014-04-11 10:36:34
  • 138****7024

    看你们那边的住宅一般都有什么证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特点

    查看全文↓ 2014-04-10 21:59:24

相关问题

  • 不知道您那房的性质属于什么类型的。现在的商品房一般都有土地证,而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是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的。如果说你那是商品房,那您就要拿着房产证去国土局花点钱办理了。手续也不难。

    全部8个回答>
  • 农村一般是没有“房产证”的,30年来基本都是如此,只有一个“宅基证”——对于农民来说,只要有它也就可以了,如果遇到拆迁什么的,不会影响到赔偿的。

  • 这么办的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办的出房产证就见鬼了还有什么国家收回都是扯淡,简直法盲,瞎说当然只有一种情况收回,就是重大社会公益建设需要征收土地,但也会赔你钱的所以你放心吧但是(注意,但是后面的话都很重要)拥有土地使用证的单位(比如开发商)是有权拆除你们的房屋,尽管有赔偿,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建议看一下下面的文字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产权人。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因此赶紧去办土地使用证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其实现在很多地方都是房地一体的,北京就是,所以具体你还是去咨询房管部门

    全部3个回答>
  • 有房产证土地证不是必须要办不动产证的,两个都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购房者买房后办理产权证,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信息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

    全部3个回答>
  • 产权人过已世,要拆迁的房屋属于遗产,产权人生前有遗嘱的由,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由直系亲属继承,在拆迁时被拆迁人死亡的,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根据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遗产继承人可以取得拆迁补偿的权利,并由遗产继承人作为被拆迁人和拆迁办签署拆迁补偿协议。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