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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131****5845 | 2014-04-11 13:08:56

已有9个回答

  • 142****6400

    他的这种说法不对,只要签订正式合同都应该有公积金。可以把前几年的给补上

    查看全文↓ 2014-04-13 21:32:45
  • 134****0778

    这个问题要向劳动部门咨询一下!

    查看全文↓ 2014-04-13 12:30:39
  • 138****5200

    住房公积金国家治规定国有企业必须缴纳,私企还没有规定必须缴纳。不知道你的是什么企业。估计是私企,国企不用问进去就给的。

    查看全文↓ 2014-04-12 22:03:28
  • 141****1102

    必须的有单位,你可以自己交钱,让单位开户。

    查看全文↓ 2014-04-12 11:41:08
  • 146****5209

    可以凭相关证明从公积金中心提取出这部分钱,支付房款。
    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查看全文↓ 2014-04-12 10:23:21
  • 133****5475

    你可以以个人名义继续缴纳或换家有交公积金的单位,这样对以后买房有利。

    查看全文↓ 2014-04-12 10:16:22
  • 131****8139

    可以,但是前提是让你们公司给你开个户,你们之间有协议,然后由你自己来交公积金。

    查看全文↓ 2014-04-12 09:34:12
  • 155****3490

    取出来 直接还 可以办理

    查看全文↓ 2014-04-12 09:13:17
  • 132****9845

    没有关系,住房公积金是在你的个人账户上的,可以到公积金中心查一下你的公积金号码。到新的单位了告诉新单位你的公积金号码,新单位就会续交到你的账户上了。公积金卡可以到原单位领取或到公积金中心自己领取, 具体的可以到公积金中心咨询。

    查看全文↓ 2014-04-11 13:35:20

相关问题

  • 个人没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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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国家规定单位上缴住房公积金有季度缴和半年交的,如果你是国家公职人员,所在地方财政状况较紧,也可能是一年一缴。单位不缴到你退休的月份,你就不能将你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清零。你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较大,你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去提取其中的80--90%,剩余部分待单位缴清后再去支取。第二:提取公积金退休之后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了。这是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列出的一项,可以提取公积金情形之一。退休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要办理销户手续。第三:自己提取如果用人单位相关财务人员不方便的话,可以出具证明,退休人员自己去提。现在全国政府部门都在落实只跑一趟的政策,有些地方申请甚至可以在网上办理呢,可以办理相应手续,一般需要用人单位出具提取证明,退休人员提供相应的退休证就可以了。第四:单位办理单位财会人员,得到你的退休文件,就要去封存你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封存超过时间,你单位需要先不足封存时间内的住房公积金,然后再扣除,需要转账,一般情况下,扣除部分不会等于补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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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为单位职工办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去住房公积金投诉。1、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是违反国务院条例的。2、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录用的职工在参加工作第二月就应当缴纳住房公积金。3、不管是正式的还是合同的,您的正当权益应当维护。您可以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可向工会组织提出意见。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5、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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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公积金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可以使用商业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商业贷款利率高。下面是商业住房贷款的详细情况: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用信贷资金向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基本规定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住房。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3.贷款额度:**高为所购(建造、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的70%。4.贷款期限:**长为30年。5.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规定执行。6.还款方式:委托扣款、柜面还款方式。7.还款方法: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等。8.贷款担保: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阶段性保证等担保方式,可采用一种或同时采用几种贷款担保方式。9.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1)身份证件;(2)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3)合法有效的购(建造、大修)房合同、协议或(和)其他批准文件;(4)**款证明材料;(5)贷款担保材料;(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办理流程1.贷款申请:客户填写并提交建行规定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2.贷前调查及面谈:建行与借款人面谈,进行贷前调查等。3.贷款审批:建行进行贷款审批。4.签订合同:客户的贷款审批通过后,与建行签订贷款合同。5.贷款发放:符合条件后建行发放贷款。6.客户还款:客户按约定按时还款。7.贷款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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