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公产房可以改变用途吗?

138****7301 | 2014-04-11 20:03:53

已有4个回答

  • 143****3318

    办公用途就只能是办公用途的,不能随便更改的。

    查看全文↓ 2014-04-14 16:28:33
  • 156****2341

    不能更改使用用途的,但主管部门不追究的话您可以先干着。

    查看全文↓ 2014-04-12 18:19:15
  • 152****1497

    你只要和XX局签租房协议就 OK啦…他们有使用证就有权租给你使用…

    查看全文↓ 2014-04-12 10:27:57
  • 151****2377

    就你所述,不能。

    查看全文↓ 2014-04-11 20:20:17

相关问题

  • 公产房可以买卖的,但是在买卖的过程当中,必须要符合当时房改房的销售政策,在可出售的公有房上市之后,不会造成原有公有住房承租人家庭的居住困难,而且在购买住房之后,不能够再向原单位申请住房或者是购买成本价的住房,或者是一些政府的优惠政策性住房。公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有住房是由国家的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类型在没有出售之前,产权归属于国家所有。因为公有住房的住宅成本比较低,所以在出售的过程当中,需要补齐相应的款项,才能够变成个人所有。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公有住房都能够进行出售,如果是低于房改政策规定价格所购买并且没有补足房款的情况之下,是不能够出售公房的,而且如果还存在有产权共有的情况,其他共有人不同意的情况之下,也不能够进行出售。

  • 可以的,但是要符合要求。禁止出售公房的范围: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全部3个回答>
  • 不能!农村土地流转具体是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流转。现承包土地三权分立: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农户只有经营权。依据:《土地承包法》第33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之第2款“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全部3个回答>
  • 公产房,个人没有全部产权,而且住房土地属于集体或者划拨性质,此类住房,不允许,也不能办理买卖过户。需要买卖双方都是本单位内部人员,通过单位内部房管部门,办理过户,不对外部人员办理过户。或者有原房主和单位协议买断全部产权,在到房管咨询缴纳税费和土地出让金,转变住房为商品房,此时就可以自由买卖转让。

    全部3个回答>
  •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