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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能否使用的问题

135****1441 | 2014-04-12 13:24:17

已有7个回答

  • 135****4956

    公积金是用于购房或者装修房屋,不可以提取现金,个人购房**高贷款30万

    查看全文↓ 2014-04-14 14:28:14
  • 141****6558

    现在还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国家暂时还没有实行这个政策,还呀等段时间!

    查看全文↓ 2014-04-14 09:04:52
  • 154****8498

    这个在公积金是不能操作的,只能在银行想办法。但是**好不要在同属一家的银行申请住房贷款,又申请抵押贷款,如果这样他们是不会给你做的。

    查看全文↓ 2014-04-13 15:33:47
  • 137****3622

    是的,你说的全对。让你爸办理退休吧,那就能一次把公积金都提出来了

    查看全文↓ 2014-04-13 10:07:40
  • 156****2567

    (一)购买住房
    1、职工购买商品住房(不含商住楼和用于营业目的住房)且不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选择:
    ①在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提供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和有效付款凭证,可以提取购房合同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②在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可以提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2、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和缴款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书;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凭证。可以提取有效批准文件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职工也可在办好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
    3、对异地购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等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凭新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
    4、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公积金数额较多,可以同时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但提取后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均须保留6个月以上的缴存数额。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1、自建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3、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大修鉴定证明或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
    (三)离休、退休 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离、退休手续。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供县以上劳动鉴定职能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五)出境定居 提供**部门签发的出境定居手续、护照签证等证明。
    (六)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 需提供有继承权、受遗赠权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职工死亡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七)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登记证明)。
    2、职工持有居民**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证明),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登记证明)、职能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

    查看全文↓ 2014-04-13 09:57:27
  • 143****1891

    还不能,因为深圳的住房公积金还没有正式启动!有新闻说预计今年九月份可能正式启动!启动后你就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还款了!目前为止还不行!

    查看全文↓ 2014-04-13 09:05:06
  • 138****7255

    不可以的,异地公积金只可以提现,不可以贷款。你只有用商业贷款了。另外提一下,如果使用商业贷款,看房后不要急着交定金,一定先到开发商合作的银行问清贷款的利率折扣和**比例,有些开发商急着买房,和你讲的贷款政策不一定真实,我就是受害者。

    查看全文↓ 2014-04-12 13:51:04

相关问题

  • 只有少数深圳人能享受公积金待遇的局面就要改变了。在将于年内出台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分配货币化综合改革方案》中,将住房公积金缴交对象扩展到全市企事业单位全部户籍职工,明确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和比例,并规范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该方案目前正在准备当中,并未**后成型,预计年内可以出台。”深圳市国土房产管理局某不愿具名官员透露,目前该局正在拟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分配货币化综合改革方案,在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后,于2007年年底前组织实施。这意味着深圳市将全面建立强制性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自1988年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后,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采取了两种不同形式的做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住房补贴,企业则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但由于对企业没有强制性要求,导致公积金覆盖率很低,迄今只归集约5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所有大中城市中,深圳市的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低。虽然目前深圳市国土部门因公积金方案还在准备当中,不便对外透露太多内容。但可以肯定的是,新方案将改变过去只有少数人能享受公积金待遇的现象。“由于历史原因,深圳没有强制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从2005年开始,深圳市国土局已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展调研工作,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后已经初步形成一致意见,预计今年内会有相应的规定出台。”这是深圳市国土部门对于深圳没有强制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解释。在深圳众厦地产顾问中心总监朱建烽看来,出台新的住房公积金方案是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配套政策,可以为普通市民提供成本较低的贷款渠道。他同时建议,在新方案中,应该考虑到对低收入人群的缴存基数和比例有适当倾斜,也要考虑缴交企业的成本负担问题,比如政府可以考虑给予企业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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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你可以先买房子,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把公积金提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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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地户口连续缴交半年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全部8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第四条职工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且在规定提取时限和次数以内的,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三)因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因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及其同居住的父母、子女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第五条职工发生下列特殊生活困难情形之一,且在规定时限和次数以内的,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待遇的;(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三)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第六条职工发生下列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情形之一的,在单位办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后,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三)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四)出国、出境定居的;(五)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六)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七)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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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的问题不太明确,请仔细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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