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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烧毁重建需要办什么手续?

158****9049 | 2014-04-12 22:07:57

已有6个回答

  • 142****5468

    你好!
    如果是城镇房屋,向规划部门申请重建,符合城市规划的才会批准。
    如果是农村房屋,根据相关规定,房屋被火烧后一年内不提出用地申请的,土地使用权由村集体收回。当然即使在期限内申请,也需符合人均面积少于义政发(2006)5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查看全文↓ 2014-04-15 18:45:42
  • 144****2652

    关键看你原宅基地使用权证的面积有没有超过当地关于农村居民宅基地规划标准。如果扩建后仍没有超标,你可以将翻建、扩建项目及其结构(包括砖结构和砖混结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数据写成改建申请,经村民小组长、村委会签字同意后报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审核,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县(区)土地管理局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查看全文↓ 2014-04-15 09:29:31
  • 134****2860

    城建规划局去审批和报建带上有营业执照施工资格证的正规装修公司的设计图,工程明细表和自己的房产证去办理
    如果你所在的是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当然要遵守业主公约和与物业管理处沟通如是你自建房扩建也要以不影响相邻权为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只要在遵守维护相邻权的前提下一般报建是准许的邻居也没理由提出异议

    查看全文↓ 2014-04-14 10:04:43
  • 152****1787

    一般性装修改装就算了,大的改动需要带原房权证、身份证明、居委会(村委)证明到当地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许可证即可。

    查看全文↓ 2014-04-13 18:06:40
  • 153****8004

    现在土地的情况比较复杂,有些地方名称虽然显示是某村,但已经征收为国有土地,那么就属国有土地了,所以要看他的房屋所在地现在属于国家还是农村村民集体所有,属于国家的,建房涉及规划与报建,否则属于违建,属于集体所有的,按国家规定,各省、市对宅基地面积都有规定,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属是属于集体,如果是原地重建,对地面占有没有超过原有标准,原来如何申请的,现在应该备个案就可以,但如果因建筑扩展占地超过原来标准,一是要看有没超标,二是应该需要集体成员按程序决定,备案也好,申请也好,程序怎么样,要看所属土地的村民们有没有一直以来适用的办法。

    查看全文↓ 2014-04-13 09:57:26
  • 146****2172

    翻建房屋手续办理程序流程图





    一、村委会审核签字

    1、村民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委会实地审核并签字;



    二、乡(镇)政府审核签字

    1.建设站实地调查;

    2乡(镇)政府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三、规划分局审核、建设站受理

    1、建设站受理并核发《翻建住宅申请表》;

    2、绘制规划红线图纸;

    3、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站办理完毕报送规划分局;



    四、规划分局审核受理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五、建设局审核

    1、审核建房户建房手续;

    2、收取配套费



    六、村民住宅放线

    1、经办人填写定验线、记录册并交建房户及施工单位签字;

    2、按照建筑红线图,由规划分局及建设站共同为建房户放线;












    七、村民住宅放线

    由规划分局、建设站按照规划红线图放线;



    八、建设过程中监督检查

    1、建设站、规划分局批后管理监督检查建筑红线;

    2、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九、竣工验线

    规划分局验线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认可书》;







    十、房产局审批

    房产局办理房产手续。

    查看全文↓ 2014-04-12 22:17:57

相关问题

  •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2、首先带着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办理相关登记,同时申请D级危房鉴定(这个鉴定时间较长,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咨询以上两个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3、批准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了。3、现在很多省份都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议你先去村委会问一下。如果有,那抓紧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经村级评议、乡镇级审核、县级批准,市级备案,可以申请维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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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批手续办理1、村民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原本房屋的照片、土地使用证,去当地的土管所(通常是在土管所和住建所)办理审批手续,可同时申请危房鉴定,批准后村民就可以进行房屋改建了。小知识:有的地方对房屋建造时间有限制,时间超了审批会认定无效,建议村民在办手续时顺带问一句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2、房产证的办理上面程序全都走完后,还需要去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房屋改建完后,就可以带着这一系列的手续证明,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产证了。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就是我们常说的宅基地确权证,这是农民在自家宅基地上翻建的前提条件,接下来分两种情况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外,需要经过土管部门审批(翻建面积变动等等)。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及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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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手续只要不加自己的宅基地就不用屋基证加面积,如果要加的话就只有申请改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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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不能随便改造,需要重建或者加盖的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土地证上的面积,凡是未形成建筑的都为空地。空地的使用权仍然是您的,依法受保护,拆迁或征地,均按照政策补偿。 但如果要建房,就要办理审批手续,这同任何闲置土地要建房是一样的。只要有正当的理由,同时通过熟人与国土局疏通关系,还是可以获批的正常情况下是不行的,需要重建或者加盖的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但可以做个假局,需如有加盖一层,到时找个好理由,骗下房管局,很多开发商都有这样做过.完全可以,就像买了别墅然后拆了再建一样可以吖!还可以卖的···不过如果您要是拆了重新建的话就要去有关部门去做手续的!可以,您的手续齐全,找有关部门办一个证明,就可以重建如果您想改建 首先您要去证明您的房屋以成为危房 这样就可以去建委审办危房改造 就可以改建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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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农村房屋倒塌需要哪些条件?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归本集体内的农民。非农业户口人员合法继承农村的房屋后,在房屋自然倒塌前宅基地的使用权归继承人,但是严禁继承人翻建房屋,等到房屋倒塌后收归村集体所有。然后,你必须符合“一户一宅”制度,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也就是说你除了这个老房子外,不能在村子里有其他的宅基地,否则你的重建申请是不可能被批准的。如果你不符合以上情况的话,那么你是可以申请重建的。在以前,农村重建老房子是不需要申请的,但是**近几年国家加强了对土地的监控,所以你**好还是走一趟流程。建议你先去村委会询问一下,一般情况都是会让你写一份拆旧翻新的建房申请书,携带好《土地使用证》到你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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