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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可否采用代扣的方式还款?

134****3266 | 2014-04-15 10:08:45

已有7个回答

  • 145****0585

    建安房屋夏琴华,为您解答:假设您贷款10万,贷款期限:10年,贷款利率:6.55%,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您第一月偿还本息:1138.03元/月,第一个月偿还利息:545.83元,总利息:36563.05元

    查看全文↓ 2014-04-17 22:16:11
  • 135****9784

    银行要求的贷款还款方式通常有: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性利随本清还款法、气球贷、双周供、万能还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法。

    查看全文↓ 2014-04-17 09:36:15
  • 148****1955

    为简化借款人的还款手续,建行北京市分行提供了代扣还款方式。借款人获得贷款后,可签署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每月约定的扣划日前将足额还款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就可足不出户完成还款手续。

    查看全文↓ 2014-04-16 09:30:15
  • 144****2782

    借款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设储蓄存折,通过银行代扣方式还款,借款人应保证储蓄存折账户在每月应还款日之前有足额款项。
    一次性冲还全部贷款本息;其二,选择“预还若干月”贷款,即由贷款银行逐月冲减月还款额,“预还若干月”期间,借款人可以暂停还款。但在冲减完毕后的次月,借款人仍需按原借款合同的约定继续还贷。除了以上两种方式外,借款人还可以选择第三种方式——偿还部分贷款。按照这种方式,每年冲还一次公积金贷款后,借款人再根据剩余的贷款本金和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或还款期。借款人可以选择“贷款期限不变,月还款金额减少”。即偿还部分贷款本金后,贷款利率、还款次数不变,重新计算月还款金额;也可以选择“贷款期限缩短,月还款金额不变”。即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贷款利率不变、还款次数减少,重新计算贷款期限。

    查看全文↓ 2014-04-16 09:29:41
  • 158****4417

    1提前全部还清贷款。2提前还部分贷款。供款人在还贷期的前一些年中,利息负担较重,因为本金基数大,利息相应也高,到了后一些年中,随着本金基数的减少,利息亦会逐步减少。因此如条件允许,尽早提前还款争取多还款,使总贷款中的本金基数下降,利息负担就降低很多。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银行在提前还款时,会要求只可以提前还清全部贷款,不可提前还部分贷款,购房者在选择银行的时候应该了解清楚后,再选择贷款银行。客户断供会被强制收楼。

    查看全文↓ 2014-04-16 09:25:06
  • 134****5249

    (一)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配,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归还贷款,其还款公式为: 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三)借款人自银行划款之日的次月起进入还款期,借款人可以到贷款银行偿还本息或委托贷款银行通过信用卡、储蓄卡、存折等方式代扣。
    (四)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借款人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的,应还利息按剩余本金实际占用天数乘以与借款合同约定期限相对应的现执行利率计算
    (六)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应在1个月内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手续。
    (七)借款人到退休年龄,但未还清贷款的,其所缴存的公积金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剩余部分可以支取。

    查看全文↓ 2014-04-16 09:23:55
  • 154****2561

    这个没什么区别,要看你还款能力的

    查看全文↓ 2014-04-15 19:27:10

相关问题

  • ①借款人可通过12329电话语音系统调整其月还款额。借款人应当在当期还款日(不含还款日当日)三个工作日前进行调整,还款日前三个工作日至还款日不得调整月还款额。②借款人可以到贷款业务部门柜台,通过柜台书面委托办理调整月还款额业务。借款人同样应当在当期还款日(不含还款日当日)三个工作日前进行调整操作,还款日前三个工作日至还款日不得调整月还款额。

  • 借款人在提前归还贷款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审核同意,贷款人可提前部分还本或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提前清偿的部分在以后期限不再计息,此前已计收贷款利息不作调整。

  • 除了主贷人和配偶以外,与借款申请人属同一户籍且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直系血亲,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作为累加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 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公积金贷款的家庭,采取以户为基础,主贷人、配偶(或参贷人)分别计算额度的办法,先计算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的可贷额度(基本公积金按存储余额的40倍,补充公积金按存储余额的20倍计算),然后将所有借款人的可贷额度累加,基本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4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总计不超过50万元。

  • 基本是不行的  因为当时金融机构在审核主贷款人的贷款材料时,是已经把主贷款人所提供的共同还款人的收入和偿还能力考虑进去了的,但是很明确的就是他们对主贷人是审核比较严格的,结合主还款人以及共同还款的人综合条件以后,才选择的贷款发放,所以一旦现在要变更一个共同还款人,金融机构有权利怀疑共同还款人的还款能力,他们是不会冒这个风险的!  而且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在发放贷款以后才要求变更还款人的名字,这个可以界定为骗贷行为,金融机构是不会同意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如果在没发放贷款前就申请变更名字,那个是随便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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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是不行的,因为当时金融机构在审核主贷款人的贷款材料时,是已经把主贷款人所提供的共同还款人的收入和偿还能力考虑进去了的,但是很明确的就是他们对主贷人是审核比较严格的,结合主还款人以及共同还款的人综合条件以后,才选择的贷款发放,所以一旦现在要变更一个共同还款人,金融机构有权利怀疑共同还款人的还款能力,他们是不会冒这个风险的!而且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在发放贷款以后才要求变更还款人的名字,这个可以界定为骗贷行为,金融机构是不会同意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如果在没发放贷款前就申请变更名字,那个是随便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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