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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问拆迁问题

135****3114 | 2014-04-15 19:21:48

已有5个回答

  • 152****3436

    具体份配多少房产也是根据拆迁办的相关政策 无非2种 一种是按人均面积分配额 还一种是按拆迁的面积分配补偿 他们都有继承权利

    查看全文↓ 2014-04-17 20:04:33
  • 133****3840

    具体的细节要问拆迁办了!

    查看全文↓ 2014-04-17 19:29:48
  • 145****7415

    列入拆迁范围的时间不能作为确定拆迁补偿价格的依据,拆迁许可证审批当年确定的拆迁补偿价格有效.2003年的评佑价格不能适用于2007年,届时拆迁房产价值须重新评估.

    查看全文↓ 2014-04-16 09:25:42
  • 136****7438

    完全不可以,法律规定的如果国家要征收个人的不动产就必须给予个人补偿: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查看全文↓ 2014-04-16 09:23:13
  • 155****2663

    新条例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新条例重视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争取使被征收人满意的基础上实施征收,这样就减轻被征收人以往对低补偿拆迁的抵触情绪,减轻征收工作的阻力。

    查看全文↓ 2014-04-15 19: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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