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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业主

144****5621 | 2014-04-15 19:45:32

已有6个回答

  • 135****9537

    是啊,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啊

    查看全文↓ 2014-04-18 09:54:20
  • 145****4123

    业主就是建设单位或产权人。

    查看全文↓ 2014-04-17 22:17:15
  • 147****2107

    什么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查看全文↓ 2014-04-17 21:02:22
  • 151****4519

    1、你指的是哪一种精装修。是开发商建商品房宣传的精装房,还是二手市场私人出售所谓的精装修房子,还是施工队所谓的精装修房子?
    2、商品房中所谓的精装修房一般是指硬装部分,即交房的时候硬装已经做好了,不需要再装修,你只需添置家具家电和一些软装就行了。
    3、硬装大至包括以下几类:基础水电(含开关、插座、灯)、地砖、墙砖、乳胶漆或墙纸、电视背景墙造形、吊顶、门窗、厨柜(一般含电器)、卫生间全套用具等,有些含窗帘。
    4、精装房的优点在于省去装修的麻烦,适合于工薪族或者刚有小孩的家庭。但也是不好的地方:
    (1)开发商宣称的装修价格偏高,买房者多交了钱。如开发商宣称装修水平是800一平米,但实质上是500-600,然后再把这800的单价打入到房价上让买房者买单,这种事情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所以好多人默认了这点,只希望精装修的房子不要有太多质量问题。
    (2)装修质量难以保证,精装房是由各个施工队完成的,业主没有全程监督,难免出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卫生间防水做得不到位(只做一遍或不做)、偷工减料(水电用材以次充好,铺砖马虎做工较差)。
    5、买精装房时一定要注意几个问题:
    (1)、事前跟开发商明确装修标准及用材用料,**好能签个协议,要求按合约标准装修;
    (2)跟开发商明确精装房的保修年限和保修条款,**好能签个协议。一般都包修3-5年的(个别黑心开发商除外)。
    (3)跟开发商协商,看看能不能业主参与装修过程的监督(这个很难实现,但并非不能实现),如不能,至少在清水房完成后业主能亲自验下房,确保工程质量无问题,然后再开始装修。
    (4)让开发商多提供几套装修风格供业主选择。一般精装房都有2-3种方案供业主选择的,业主可以比较下哪种方案好。好方案的标准是:业主喜欢、装修不复杂没有太多花哨的东西(太花的东西是难以保证做工的,简单 实在,易于检查好坏,方便日后维修就好)、设计合理(不浪费面积、不敲打墙体)。
    6、还有一种情况是比较极端的,就是业主直接跟开发商购买样板房。样板房也是精装房,精装中的精装。这种房子一般都比较贵,如果业主能保证水电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能接受它的价格,买样板房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查看全文↓ 2014-04-17 09:26:33
  • 144****0235

    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参加的大会,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出来,代表全体业主,管理小区的机构,
    业主大会权力更大

    查看全文↓ 2014-04-16 11:20:10
  • 131****7071

    业主是指房屋物业的产权人,他具备房屋的是使用权、所有权,但是不具备土地的所有权。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
    物业与建筑上讲的业主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
    但是必须区别:建筑市场上房屋开发商.投资商不一定是业主,理由是:
    1他们不是**终的产权所有人;
    2他们充当甲方角色是以产权转换赢得利益.
    因此,建筑施工合同中使用发包人(甲方)而不使用"业主",正是基于此.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查看全文↓ 2014-04-15 20:01:01

相关问题

  • 业主是在区分所有建筑物内或者在一个建筑区划内拥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专有建筑物空间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业主是在区分所有权制度下的一个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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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地球有磁场,当一个人适应了这个磁场之后,就会感觉有方向性,是生理反应现象,适应了就好了。如果不适应,只能调换方向了。 **好是南北方向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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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上所有的人都知道入住一个小区之后就自然而然的成为该物业的业主,那么,究竟什么叫业主,业主要履行什么权利和义务,业主公约都约定了那些行为,想必大家也不是非常了解,下面,小编一一为大家解释。 什么叫业主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之间可以订立业主公约来维护小区的正常运作。业主公约是指由业主承诺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物业使用、维护及其管理等方面行为的合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业主共同决定制定的用以规范业主大会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 什么是业主公约 业主公约又称物业管理公约,是指由全体业主承诺的,并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业主在物业使用、维护及管理等方面权利义务的行为守则。这是物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文件,它一般由管委会依据当地政府统一制订的示范文本,结合物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补充,在业主大会上讨论通过后生效。

  • 相信大家对“业主”这个词并不陌生,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房屋所有人。什么是业主呢?从概念意义层面来讲,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 业主是什么? 业主的权利与义务原来有这么多 物业与建筑上讲的业主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那么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业主权利界定 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共有权 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 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 共同管理权 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义务规定 不得损害他人专有部位;不得损害共有部位的义务;为相邻业主提供维修便利的义务;对共有部位和共有物承担的义务;不非法占有的义务;不非法加害的义务;分摊管理费用的义务;业主不得以不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共同管理的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相信看完上面的介绍,大家对业主概念的界定,以及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有了很深的了解。一旦作为业主,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千万别忘了履行一定的义务,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和谐的社区生活。

  • 现在一些新的小区,在《临时业主公约》中往往会有封阳台的条款,而《临时业主公约》是买房子时必须签订的合同。很多业主提出质疑:1、物业禁止封阳台是否有法理依据?2、物业在没有征求绝大多数业主意见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在《临时业主公约》上强制规定禁止包阳台?3、物业是否有权告业主私自包阳台?物业说法:不许封阳台,早就说好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物业公司负责人表明,一般开敞式阳台在销售时是按一半面积计算,而封阳台则是算全面积,因此业主购买开敞式阳台的住宅后自行包阳台,其实获得了面积差额的利益。他还认为,包阳台涉到建筑的外立面,属于公共部分,牵涉到全体业主的利益,因此现在一些物管公司都对业主私自包阳台有所限制。物业公司之所以禁止私自包阳台,也是考虑到整个小区住宅的整体规划统一。对私自封阳台的住户,物管公司一般采用劝说的方式,物业告业主的事例比较少。该市建设局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第二十三条还提到,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因此,如果业主购房时已签了该《临时业主公约》,则需要遵守,擅自包阳台,物业可以告业主。”副主任提醒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一定要看清楚《临时业主公约》,如果有疑义及时提出来,签约后便要遵守公约相关规定。“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名知名律师介绍说,一般购房者在收房时会签订《临时业主公约》。但是如果业主对《临时业主公约》条款有疑问,可以在成立业主大会之后由业主大会提出修改或重新制定新的公约。不过,根据该律师的经验看来,哪怕业主真的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封了阳台,物业还是无权告业主的。“如果业主封闭阳台没有牵涉房屋墙体的变动,可以自行封闭阳台。因为《临时业主公约》属于格式合同,合同的主体应属于全体业主,违反《临时业主公约》,就是违反全体业主的权益。物业公司做为第三者,无权告业主。并且《临时业主公约》有效期应在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为止。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中,有权对《临时业主公约》认为不合理的条款进行修改。业主委员会还有权利决定聘请新的物业公司,也可以制定新的公约。”如果业主封闭阳台要对墙体进行变动,则要具体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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