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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丢失后过户的问题

155****7067 | 2014-04-17 14:37:57

已有7个回答

  • 142****1180

    可以过户的,有产证就可以的

    查看全文↓ 2014-04-20 09:08:25
  • 158****4092

    当时的买卖合同还在不在,或者,有没有公证书?
    如果在的还好办,可以找卖房,寻求配合,让对方在房管局制定的媒体上发布遗失声明,然后到房管局去补办这些资料后过户。对方应该予以配合,如果不配合可以凭买卖合同或者公证书到法院起诉,强制对方执行。
    如果以上凭据均丢失,则你在法律上跟这套房子没有任何的关系了。没法过户。

    查看全文↓ 2014-04-19 16:00:02
  • 136****7482

    反正要撤除了,还过什么户呀,要赔偿不就行了。

    查看全文↓ 2014-04-18 18:17:19
  • 158****0170

    各地区的政策不同,你**好找你当地的房产局有关部门咨询一下。

    查看全文↓ 2014-04-18 13:31:51
  • 134****9463

    可以过户的,有产证就可以的

    查看全文↓ 2014-04-17 17:13:40
  • 155****0649

    **好是能把土地使用证补出来那你的房子就没有70年的产权一说了上房管局问问吧或是打个电话很方便的114一查就知道

    查看全文↓ 2014-04-17 15:56:23
  • 137****6925

    各地区的政策不同,你**好找你当地的房产局有关部门咨询一下。

    查看全文↓ 2014-04-17 14:53:25

相关问题

  • 你买房时的合同还在不在如果在就可以通话法律来解决.

    全部10个回答>
  • 土地证遗失补办流程: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2、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在十日内无异议由土地权利人申请所属乡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人员到实地测量。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4、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5、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

    全部4个回答>
  • 先去当地国土所或分局查阅你的原始登记档案,找到土地证的证号或宗地编号,再到报社办理一个遗失声明,说明你原有的土地证遗失了。再拿这份报纸到国土部门补办土地使用证。

    全部4个回答>
  • 你好,没有固定的格式的,在根据具体案情书就,就其内容而言,主要写明由谁使用、使用的土地四至范围、使用期限等事项。村委同意转租证明,拿上你的租赁协议和另一公司与村委的租赁协议。产权证明。由村委会出证明,到镇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到镇村建规划部门办理房产证。

    全部3个回答>
  • 你好,这就是传说中的小产权房,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