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选房看房 >详情

有没有干物业管理的请进!

156****5589 | 2014-04-18 14:29:39

已有9个回答

  • 136****9391

    物业管理中的一些工作,如保安、保洁、工程仅需要专业知识即可,但客服工作是个复合型要求比较高的工作,尤其是做住宅物业,知识范畴越多(包括许多生活中的琐碎事情),综合能力越强,做起工作来(尤其是收缴物业费问题上和解决业主投诉上)就会相对顺利的多。
    如果就一般情况来说,物业专业知识、物业法律法规、心理学、公共关系学是比较关键的。

    查看全文↓ 2014-04-20 17:34:05
  • 146****9085

    可以去他们的管理中心投诉,或者到总公司投诉,一般都有人管的!自己不要为龌蹉的人愤怒。

    查看全文↓ 2014-04-20 10:00:11
  • 131****3000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其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一.常规性的公共服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②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③环境卫生的管理;
    ④绿化管理;
    ⑤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⑥车辆道路管理;
    ⑦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二.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①日常生活类;
    ②商业服务类;
    ③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④金融服务类;
    ⑤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⑥社会福利类;

    三.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查看全文↓ 2014-04-20 09:51:13
  • 144****6801

    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发一份简历给我.

    查看全文↓ 2014-04-20 09:12:15
  • 133****0867

    物业管理公司是随着资本的不断提高而产生的一个以房地产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行业,是在对土地、建筑、设施、设备等充分利用及运用的基础上,为了使其所具有的机能能够百分之百的发挥出来而专门实施的管理。
    物业管理的目的 避免土地、建筑、设施、设备的价值由于建筑目的的变化及机能的下降而贬值,由此对其进行社会性的、安全的、经济的维持和管理。
    假如建筑物被污染,设施被损坏,都会引起其机能的下降和价值的降低,使业主在经济上遭受额外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4-04-19 21:43:23
  • 157****8492

    物业公司等同无业公司 意思就是说找不到工作的人一起组合起来变成的公司 只知道拿钱而又做不好事的公司

    查看全文↓ 2014-04-19 11:11:24
  • 158****5724

    物业管理公司是有一定的安保责任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物业应该把监控设备装在业主的私人空间内,否则没准业主又要告物业侵犯隐私权呢。
    如果业主被盗时,物业的安全人员应该有人正常执岗,监控器正常运行,有人值班,等等。如果物业尽了自己的责任,不应该负有赔偿责任,否则物业应当负有管理责任,应当进行一定的赔偿。具体多少责任视乎具体案件而定。具体如何这里三言两语说不清楚的。建议电话或者其他途径详细咨询。

    查看全文↓ 2014-04-19 09:55:50
  • 134****3185

    一、常规性的公共服务
    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中面向所有业主、使用人提供的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的是满足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的服务需求,内容通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作具体约定,目的是为了保证物业的完好与正常使用,维持人们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和物业良好的环境。
    以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为例,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管理服务 (二)房屋装修管理服务(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 (四)环境清洁卫生管理服务(五)绿化管理服务 (六)安全管理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消防管理和车辆管理三大方面。(七)文化、娱乐服务(八)其它同时惠及全体业主、使用人的服务

    二、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为改善和提高业主、使用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供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特殊需要的各项服务。通常是物业管理单位事先设立服务项目,并公布服务内容与质量、收费标准,业主、使用人需要某项服务时,可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需求,双方按服务内容协商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
    专项服务的主要内容有: 1.代办类服务,如代缴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 2.高层楼宇的电梯管理,外墙清洗等; 3.一般的便利性服务,如提供室内清扫、维修、装修等服务等; 4.其它一定比例住用户固定需要的服务。

    三、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委托性的特约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通常是指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未约定、在专项服务中未设立,而业主、物业使用人又有该方面需求的服务。特约服务实际上是专项服务的补充和完善,当有较多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某种服务需求时,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此项特约服务纳入专项服务。
    常见的特约服务项目有: 1.代订代送牛奶、书报; 2.送病人就医、喂药、医疗看护; 3.代请钟点工、保姆、家教、家庭护理员,代做家政服务; 4.代接代送儿童入托、入园及上、下学等; 5.代购、代送车、船、机票与物品; 6.代洗车辆; 7.代住户设计小花园,绿化阳台,更换花卉盆景等。 8.**类商务及业主、使用人委托的其他服务项目。这类服务项目一般是协商定价,也是以微利和轻利标准收费。

    四、经营性服务 除了少量的无偿服务项目,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都具有经营性,这里所讲的经营性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扩大企业收入来源,推动企业壮大发展而积极开展的物业管理延伸性多种经营服务项目,其服务对象不仅包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使用人,同时也面向社会,
    包括: 1.开餐饮、理发美容、洗衣、熨衣店和商店; 2.办收费农贸市场; 3.养花种苗出售; 4.利用区内空地或道路夜间空闲开辟日夜收费停车场(需得到业主大会和相关业主的同意,并依法办理手续); 5.开办维修公司、装修装璜公司、家电、车辆及各类生活用品的维修服务公司、绿化公司、清洁公司等经济实体,开展旅游、健身、商业、餐饮业、娱乐业等经营活动; 6.从事房地产经租、信托、中介、咨询和评估、物业管理咨询等; 7.其他多种经营服务项目。

    查看全文↓ 2014-04-18 20:12:39
  • 142****3121

    您好!您可以打电话到物业管理处投诉

    查看全文↓ 2014-04-18 14:38:41

相关问题

  • 物业管理公司是有一定的安保责任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物业应该把监控设备装在业主的私人空间内,否则没准业主又要告物业侵犯隐私权呢。如果业主被盗时,物业的安全人员应该有人正常执岗,监控器正常运行,有人值班,等等。如果物业尽了自己的责任,不应该负有赔偿责任,否则物业应当负有管理责任,应当进行一定的赔偿。具体多少责任视乎具体案件而定。具体如何这里三言两语说不清楚的。建议电话或者其他途径详细咨询。如果需要详细的信息,可以通过我的网站http://www.chinarealestatelaw.com 提供的联系信息进一步咨询。我以前就曾管理好几个楼盘的物业管理的法律事务的。

    全部6个回答>
  • 没有什么不适合的,物业管理 是服务行业,需要的女生还是蛮多的,例如,物业管理员啊,物业助理啊,反正挺多,并且还蛮轻松。

    全部5个回答>
  • 要想做好很难,需付出12分的努力,做砸只要一项工作做不好就行了,需有对该业有很强敬业心加入才能真正壮大我们的队伍

    全部3个回答>
  • 各个省的物业管理协会网上都有相关案例.针对你说的二件事件.第一件要具体分析物业有无过错,如物业已按合同履行了相关职责,车辆被盗物业无责任.每二件事一般物业无责任.

    全部4个回答>
  • 现行规定空关房应交30%《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第七条对空置房屋的物管费作了解释:“高级公寓和写字楼的综合服务费,可在小区综合服务费的300%以内浮动。小区内**、幼儿园及个别确需独立实行物业管理的建筑物,综合服务费在小区综合服务费的50%以内浮动。空关房的综合服务费按所在小区综合服务费的30%交纳。未出售、出租、使用的空关房,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已出售的空关房由房屋所有人交纳,出租房由承租人交纳。”这份文件对空关房的综合服务费作出了明确规定。那么,空置的房屋是否就是“空关房”呢?关于对昆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小区空关房问题的解释》,该文件是2001年3月27日由昆明市物价局下发的,文件对“空关房”作了详尽的解释:“空关房是指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出租、使用的商品住宅或非住宅;已出售但未使用、未装修的商品住宅和非住宅。未装修已使用、已装修未使用的商品住宅和非住宅,从使用、装修之日就不再视为空关房。”据昆明市物业管理协会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目前昆明市还没有出台新的规定,所以他们就一直以这份老的文件作为指导文件。按照这份文件的解释,那么业主的房子应该就是属于空关房了,因为房子是属于“已出售但未使用、未装修的商品住宅”,那么就适用于《昆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空关房的综合服务费按所在小区综合服务费的30%交纳。”物管问答物管费能否报停刘小姐要离开昆明很长一段时间,她认为自己不住在家里了,物管费应该可以不交了。于是,刘小姐到物业管理公司申请报停,但物管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她,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理》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由于跟物业公司没有特别约定,所以物管费不可以报停。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