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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遗嘱、遗赠公证?

137****8480 | 2014-04-23 14:44:19

已有11个回答

  • 154****4313

    办理遗嘱、遗赠公证,应由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预约公证员上门办理。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遗嘱人的身份证、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以及遗嘱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丧偶等证明),遗嘱人未婚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3)草拟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书、立遗嘱人在上面签名或盖章,并捺指印;(4)立遗嘱人死亡以后,受益人应带遗嘱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温馨提示:本处尽可能的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查看全文↓ 2014-09-23 18:05:47
  • 133****7376

    办理遗嘱、遗赠公证,应由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预约公证员上门办理。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以及遗嘱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丧偶等证明),遗嘱人未婚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草拟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书、立遗嘱人在上面签名或盖章,并捺指印;(4)立遗嘱人死亡以后,受益人应带遗嘱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温馨提示:本处尽可能的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查看全文↓ 2014-04-26 13:54:52
  • 158****0022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办理遗嘱公证、保管遗产、确认遗嘱效力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低收取200元。

    查看全文↓ 2014-04-26 09:41:31
  • 142****2390

    (1)遗嘱人的身份证、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以及遗嘱人婚姻状况证明,遗嘱人未婚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草拟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书、>
    (4)立遗嘱人死亡以后,受益人应带遗嘱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查看全文↓ 2014-04-26 09:17:43
  • 136****2875

    你好,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你父亲一人的名字,你继母是可以过户的。你们对母亲的遗产拥有继承权。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查看全文↓ 2014-04-25 20:56:19
  • 157****5709

    (1)遗嘱人的身份证、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以及遗嘱人婚姻状况证明,遗嘱人未婚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草拟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书、立遗嘱人在上面签名或盖章,并捺指印;>
    (4)立遗嘱人死亡以后,受益人应带遗嘱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查看全文↓ 2014-04-25 14:42:02
  • 156****8217

    办理遗嘱、遗赠公证,当事人应提供的材料:

    1、立遗嘱(遗赠)人及遗嘱(遗赠)受益人的身份证明。例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如果是遗赠,而遗赠受益人是法人的,则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2、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股票等;

    3、草拟的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不会书写或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书,立遗嘱人在上面签名、盖章;

    4、亲属关系证明。立遗嘱人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应记载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及生育子女状况等

    查看全文↓ 2014-04-25 09:52:39
  • 138****4349

    你好!
    直接过户是不行的,既已说明是遗赠。
    如果确是遗赠您继母是完全拥有对这房子的任何权利的。
    这些都是合服法律的,若想了解更全面,建议您去律师行了解下。

    查看全文↓ 2014-04-25 09:51:52
  • 153****9490

    参考资料来源于: 中山**网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办理遗嘱公证、保管遗产、确认遗嘱效力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低收取200元。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除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

    查看全文↓ 2014-04-25 09:30:54
  • 135****3468

    我国《继承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以,在原则上,一个人是有权利在遗嘱中将其遗产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的,任何人都无权剥夺这种权利。但是,这样做也是有条件的。
    遗赠要有效,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第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也就是说,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立下遗嘱的。
    第二,遗赠人所立的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内容必须包括下列内容: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胎儿保留应继份;不能剥夺或取消继承人以外有权分得遗产人的遗产酌给请求权。否则,所涉必要份额之遗赠应为无效。
    第三,遗赠人所立的遗嘱必须符合继承法规定的形式要件。
    第四,受遗赠人必须是遗嘱发生效力时的生存之人。
    第五,受遗赠人未丧失受遗赠权。
    第六,遗赠的财产须于遗嘱人死亡时属于遗产。比如,属于遗嘱人合法配偶的财产,不能遗赠。
    第七,遗赠人死亡时,遗嘱之履行为可能且合法。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果遗嘱人的遗嘱是在清醒状态下自愿立下的,遗嘱本身是符合法律规范的,受遗赠人没有任何侵害遗嘱人的违法行为,遗嘱处分的财产确为遗产(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半属于其配偶,这部分不属于遗产),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胎儿)的应得份额和继承人以外有权分得遗产人的遗产酌给请求权得到满足的,那么,遗嘱人将其遗产遗赠给任何人都是合法的,都是应当受到保护的。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根据这一规定,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均未办理公证应以**后遗嘱为准。但是数份遗嘱中,如果有一份办理了公证,不论前后,应以公证遗嘱为准,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所以,你**好的办法是让你父亲去公证处重新做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出来,取代你后妈的那一份

    查看全文↓ 2014-04-24 20:18:18
  • 147****4668

    太笼统了
    得看遗嘱上怎么写的

    查看全文↓ 2014-04-23 15:10:35

相关问题

  • (1)遗嘱人的身份证、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以及遗嘱人婚姻状况证明,遗嘱人未婚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3)草拟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书、立遗嘱人在上面签名或盖章,并捺指印;(4)立遗嘱人死亡以后,受益人应带遗嘱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契税完税凭证缴交公积金的人(也就是新的产权权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支取公积金申请表(该申请表在缴交公积金的银行领取并由缴交单位盖公章)就可以去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了。你可以凭你购房后去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合同>公积金缴交证明缴交人的身份证银行还款帐号这些资料去银行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正常是一年支取一次,但如果你的贷款跟缴交公积金的银行是同一个银行,那你可以在银行去申请公积金每月还款的业务,现在暂时开办每月还款业务的只有建行。

    全部2个回答>
  • 大家知道所谓的遗嘱公证就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以下材料:1.身份证和户口本,无论到哪里办理什么事情,都是**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资料,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已经出境的,还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2.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嘱继承继承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需要证明该财产均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且无其他的产权纠纷。3.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这是遗嘱公证**根本的,要保证遗嘱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公证处会对提供的遗嘱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进行公证。4.遗嘱公证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当明确写明遗嘱人的各项信息,方便审查,包括了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等的身份信息。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对于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等遗嘱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该遗嘱的真实性。

    全部3个回答>
  • 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 公证处 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全部5个回答>
  • 第一、办理房产证,也就是办理房屋登记,适用《房屋登记办法》(20018年7月1日起施行)。如果您想详细了解这个法律文件的内容,可以通过百度的搜索引擎查找到这个法律文件的全文,进一步阅读和理解。第二、办理房产证的程序中,不包括“遗嘱公证”;也就是说,是否办理了“遗嘱公证”,对能否办理房产证不产生影响。详见《房产登记办法》第7条的规定。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记载于登记簿;(五)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第三、如果房屋所在地是城市,一般应按照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办法,提供所需材料。详见《房产登记办法》第30条的规定。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第四、如果房屋所在地是农村或城郊,一般应按照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办法,提供所需材料。详见《房产登记办法》第83条的规定。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五、如果你想了解遗嘱公证的相关情况,请查询《继承法》。这里可以确定的是,是否遗嘱公证,与能否办理房产证无关。第六、综上,我的答复是:办理房产证适用《《房产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与是否办理过遗嘱公证无关。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