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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份共有房屋买卖

144****0064 | 2014-04-24 18:44:54

已有7个回答

  • 152****0084

    根据物权法规定: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处分该房屋,其份额折算为货币资金可以向公证处提存

    查看全文↓ 2014-09-19 17:40:34
  • 142****5303

    根据物权法规定: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处分该房屋,其份额折算为货币资金可以向公证处提存

    查看全文↓ 2014-04-27 12:17:14
  • 158****3068

    1、按份共有人擅自将房屋(全部)出售给他人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而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当然这里有一个例外——即《物权法》第106条中的善意取得;
    2、《物权法》第101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就本案而言,房屋所有权人只能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份额,而非全部;
    3、第三人(受让人)是否属于善意取得是法院裁定本案的关键;

    查看全文↓ 2014-04-27 10:54:44
  • 151****7934

    按分共有是购买房屋办产权证时可以自由选择产权人份额 产权人可协商不一定是出钱多少占有份额多少。按分共有人都享有房屋所有权 如果要处理共有财产必须产权人都同意 不管占有比例多少。

    查看全文↓ 2014-04-27 10:14:23
  • 138****4944

    就是买房时几个人出钱的 房产证上就会有几个人的名字 并有备注 哪个人有百分之多少的产权

    查看全文↓ 2014-04-25 15:48:40
  • 155****7204

    根据物权法规定: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处分该房屋,其份额折算为货币资金可以向公证处提存

    查看全文↓ 2014-04-25 10:15:24
  • 154****1704

    让他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他不行使那就意味着放弃,你们其他共有人可以处分该财产。

    查看全文↓ 2014-04-24 18:50:50

相关问题

  • 1、两人非配偶,不存在人身关系对房产的共有依法属于按份共有;2、在处分共有财产时,应协商一致进行,如不能协商一致,按照份额占一半以上人的意见处理,但处理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共有财产的权利,但优先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就丧失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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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分为共有人可自由处分其份额的按份共有和共有人不可自由处分其份额的共同共有。不同的共有形式的房屋的处分条件有所不同。

  • 用直白的话来说,就是数人共同拥有房产,共同行使对该房产的权利。   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该“共有人”指的是善意第三人根据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已登记确认的房地产权证书上的共有人,而非因婚姻或继承等关系取得房地产的共有人。

    全部2个回答>
  • 可以,不过现在房屋买卖在建委都有资金监管,所以有监管的话还是比较安全的,如果自己私下交易的话那就没准儿了

    全部2个回答>
  • 农村的土地一般都是集体用地,是不能随意流转的,农村的房屋如果土地性质还是集体所有的就不能随意买卖;但在实践中如果是同一个村的(即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基于宅基地或农村自建房签订的买卖合同被认为是有效的。如果不是同村的人签的合同通常会被认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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