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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爷家有一套房子是姥爷的名字2人都在世想把房子卖掉委托给我妈妈卖需要公证姥爷有三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134****1559 | 2014-04-25 19:23:19

已有3个回答

  • 138****7855

    您好,按照您所述情况,房屋应当属于您姥爷和姥姥的夫妻共同财产。您姥爷和姥姥可以将自己的房产过户给女儿,即您母亲,需要办理一个赠与公证手续。不需要您舅舅同意。
    如果村委会不给您办理的,您可以起诉他们。
    当然也可以通过买卖的方式,以一个较低的价格买下来,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不过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

    查看全文↓ 2014-04-28 09:02:45
  • 158****1354

    可以办理,不过要做继承公证,因为你姥姥也有一份,或者直接走买卖手续,但是你户口是外地的,必须要有5年的纳税或社保啊!

    查看全文↓ 2014-04-26 10:01:52
  • 141****0868

    可以啊,出了提供过世的人死亡证明以外,还需要您姥姥写同意书到公证处公证,然后就可以写你的名字了、。

    查看全文↓ 2014-04-25 19:48:20

相关问题

  • 姥爷去世后,你母亲可继承房屋,做房屋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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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姥姥首先拥有此房50%的产权,剩下的50%产权属于遗产,还有那盖小楼也属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继承人继承!您姥和他们的子女都有此遗产的拥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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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上的说法是绝对错误的,楼主千万不可以采信!!你姥爷留下的其实是口头遗嘱,但是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比一般遗嘱要严格,一是必须是发生在紧急的情况下,二是必须有2个无利害关系的证人在场。我想以上哪个条件你姥爷都不符合吧?第二,这种情况下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方式,如果你父亲要继承的话,那么姥爷的其他儿女及姥姥(如果还分健在的话)必须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而且还有关键的一点是,这房子是你姥爷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属于你姥爷和你姥姥的共同财产,那么我再做如下分析:首先,不要以为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姥爷的就一定是你姥爷的个人财产,这有可能是你姥爷和你姥姥的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你姥爷只能处分属于他的那一半的财产,另一半财产他是无权处分的。如果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姥姥拥有另一半产权,那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你姥姥先于姥爷去世,那么她的这部分房产应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由姥爷和他的儿女们平均分配,如果要把房产证改成你父亲的名字,就需要除你姥爷外的其余的儿女们书面声明放弃财产。如果你姥姥在世的,那么就比较麻烦,她必须声明把她那部分房产赠予你父亲,记住,是赠予而不是继承!如果你姥姥不拥有该套房子的一半产权的,按我**上面的方法操作。你看,你没说清楚关系,就得让我多打了几百字,但是,这还只是说了**重要的部分,其余一些不是很可能发生的法律关系我都省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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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全部子女及有继承权的人到场。因为孙子不是继承权有之一,要同时办理赠予给他。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继承相关手续如下: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奶奶及全部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可继承的房产份额都赠予给孙子,就能把房产集中到孙子一人名下。)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追问你好,这种办理属于赠与还是继承。还有是否可以把房产继承给奶奶,然后买卖过户给孙子,这样是否不需要其他人在场。因为子女不在同一个城市,同时到场比较难协调追答继承并同时赠与。可以。但继承给奶奶时所有继承权人都要到,因为不只奶奶一人是继承权人。自己想办法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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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用那么麻烦,遗嘱就可以。书写格式。第一个要素,老太太自书或代书。第二个要素,没有利益关系的自然人在场证明并签字。第三个要素,内容,所继承的部分遗产包括哪些,老太太的遗产包括:夫妻财产共同部分的一半,还有继承老头部分。第四个要素,明确分配内容,谁继承多少。补充一个要素,老太太身体情况证明,不是无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的民事能力人,就不是老年痴呆,精神病发作期之类的。**后,书写,时间,签字,手印,当事人,证明人。这个肯定有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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