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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姥爷生前想把房子(房主是我姥爷)给我爸,但是由于去世突然,没有立遗嘱,但是家里都知道这件事

146****8569 | 2014-04-13 10:35:57

已有2个回答

  • 145****4210

    楼上的说法是绝对错误的,楼主千万不可以采信!!
    你姥爷留下的其实是口头遗嘱,但是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比一般遗嘱要严格,一是必须是发生在紧急的情况下,二是必须有2个无利害关系的证人在场。
    我想以上哪个条件你姥爷都不符合吧?
    第二,这种情况下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方式,如果你父亲要继承的话,那么姥爷的其他儿女及姥姥(如果还分健在的话)必须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而且还有关键的一点是,这房子是你姥爷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属于你姥爷和你姥姥的共同财产,那么我再做如下分析:
    首先,不要以为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姥爷的就一定是你姥爷的个人财产,这有可能是你姥爷和你姥姥的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你姥爷只能处分属于他的那一半的财产,另一半财产他是无权处分的。
    如果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姥姥拥有另一半产权,那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你姥姥先于姥爷去世,那么她的这部分房产应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由姥爷和他的儿女们平均分配,如果要把房产证改成你父亲的名字,就需要除你姥爷外的其余的儿女们书面声明放弃财产。
    如果你姥姥在世的,那么就比较麻烦,她必须声明把她那部分房产赠予你父亲,记住,是赠予而不是继承!
    如果你姥姥不拥有该套房子的一半产权的,按我**上面的方法操作。
    你看,你没说清楚关系,就得让我多打了几百字,但是,这还只是说了**重要的部分,其余一些不是很可能发生的法律关系我都省略了。

    查看全文↓ 2014-04-15 09:21:01
  • 131****6011

    你好,你不属于你姥姥和姥爷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从你的表述来看,他们的女儿健在,子女才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如果你想独自占有房屋,可以请你姥姥、姥爷设立遗嘱明确房屋由你继承
    遗嘱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选择现在请你姥姥、姥爷赠与房屋给你并办理过户登记,他们在世时处分自己的财产不涉及继承问题,合法有效。
    希望对你有帮助!
    【北京传承专家团队】

    查看全文↓ 2014-04-13 11:05:08

相关问题

  • 您姥姥首先拥有此房50%的产权,剩下的50%产权属于遗产,还有那盖小楼也属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继承人继承!您姥和他们的子女都有此遗产的拥有权!

    全部4个回答>
  • 需要全部子女及有继承权的人到场。因为孙子不是继承权有之一,要同时办理赠予给他。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继承相关手续如下: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奶奶及全部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可继承的房产份额都赠予给孙子,就能把房产集中到孙子一人名下。)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追问你好,这种办理属于赠与还是继承。还有是否可以把房产继承给奶奶,然后买卖过户给孙子,这样是否不需要其他人在场。因为子女不在同一个城市,同时到场比较难协调追答继承并同时赠与。可以。但继承给奶奶时所有继承权人都要到,因为不只奶奶一人是继承权人。自己想办法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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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按照您所述情况,房屋应当属于您姥爷和姥姥的夫妻共同财产。您姥爷和姥姥可以将自己的房产过户给女儿,即您母亲,需要办理一个赠与公证手续。不需要您舅舅同意。如果村委会不给您办理的,您可以起诉他们。当然也可以通过买卖的方式,以一个较低的价格买下来,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不过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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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姥爷去世后,你母亲可继承房屋,做房屋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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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用那么麻烦,遗嘱就可以。书写格式。第一个要素,老太太自书或代书。第二个要素,没有利益关系的自然人在场证明并签字。第三个要素,内容,所继承的部分遗产包括哪些,老太太的遗产包括:夫妻财产共同部分的一半,还有继承老头部分。第四个要素,明确分配内容,谁继承多少。补充一个要素,老太太身体情况证明,不是无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的民事能力人,就不是老年痴呆,精神病发作期之类的。**后,书写,时间,签字,手印,当事人,证明人。这个肯定有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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