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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所得房子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

134****8906 | 2014-04-25 19:37:44

已有10个回答

  • 158****5611

    五年后就不用交了

    查看全文↓ 2014-04-28 11:17:15
  • 153****1557

    不是在买卖过程中,就不会产生营业税啦

    查看全文↓ 2014-04-28 10:00:51
  • 136****3458

    为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鼓励房地产业的发展,对个人购买住房又对外销售的制定了几项优惠政策。

    一、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销售不动产,按销售额征收营业税。优惠政策: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地上建筑物并取得收入的个人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优惠政策:财税[1999]210号文件规定: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优惠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契税。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转移房屋权属按成交价格的3%--5%征收契税。优惠政策:财税[1999]210号文件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五、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商品房销售按销售额的万分之五对买卖双方征收印花税。

    拆迁是按落地面积来算的 并不看你房梁高多少 但会考虑你房屋设计上的材料。 如果觉得价钱上有疑问 可以去问一下你们那边的居委会 或者城建中队

    查看全文↓ 2014-04-28 09:06:08
  • 146****6010

    税务部门详解房税新政拆迁安置房也要交个税-拆迁安置-法律贴吧看到了 要交

    查看全文↓ 2014-04-27 17:46:28
  • 137****8202

    既然说“相关税收已经交清”,那“相关税收”里面难道没有包含个税吗?一般来说,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有关契税、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都已经缴清才能办理房产证过户的。发些个人房产转让个税的相关政策给您自己看吧。

    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以下依据: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第三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是指:(一)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二)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三)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四)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五)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第二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三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的应纳税所得额分三种情况计算征收:一是个人出售除已购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二是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三是职工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一是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二是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三是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除已购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房产转让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
    如果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房产原值和有关税费凭证,无法确定房产原值时,税务机关可以综合考虑该项房产的坐落地、建造时间、当地房价、面积等因素,按房产转让收入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例如,目前有些地方税务机关对这种情况按照房产转让收入额的1-3%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两种情况:一是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除。具体办法为:(1)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产存储。(2)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3)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4)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5)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一)房屋原值具体为:?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 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二)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三)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
    (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查看全文↓ 2014-04-27 11:59:14
  • 158****6349

    一般都是买房,如果买房不想出那么房主肯定会把这部分加到房价里来,所以说背着抱着一般沉。你说得土地出让金一般商品房不存在这个费用只有央产房上市才有这个费用

    查看全文↓ 2014-04-27 10:09:46
  • 157****4593

    朋友: chinaren138
    我是达人anrinima (看右边的分类上升达人排行榜)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的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对纳税人转让普通住房及自建住房、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有住房和城镇拆迁安置住房的,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对纳税人转让非普通住房的,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的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

    按照无锡市人民政府的规定,70平米属于普通住房,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的规定,应纳税营业额=卖价-买价=34.8-35=-0.2万元,为负数,所以不征营业税,如此看来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必须出具买入价的发票,才予以认可。

    查看全文↓ 2014-04-27 09:54:00
  • 143****3489

    看是否够5年,不过土地出让金肯定是得缴纳,得看您具体拆迁性质

    查看全文↓ 2014-04-26 12:21:29
  • 157****4075

    房产证不满5年就要交,满5年了就不用了。

    查看全文↓ 2014-04-25 21:07:59
  • 145****5156

    没有营业税的.....

    查看全文↓ 2014-04-25 20:06:10

相关问题

  •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对单位、个人转让住宅“二手房”恢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为了做好“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现将有关政策通告如下:一、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二、自然人房屋交易时,对于转让住房的,按转让收入额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转让非住房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三、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暂执行1%的契税税率。四、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五、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通告发布后,如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上述税收政策,按调整后的税收政策执行。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09年12月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文件我没见,但大连是属于较大的市,政策不会有多大变化。具体还得以当地规定为准。营业税税率应该按照转让不动产税目走,为5%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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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税率是5.7%

    全部6个回答>
  • 满五年就没有营业税,没有满五年5%

    全部3个回答>
  • 一、交通运输业 3% 陆路运输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 水路运输 打捞,比照水路运输征税。 航空运输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 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业务,比照航空运输征税。 管道运输 装卸搬运 二、建筑业 3% 建筑 安装 修缮 装饰 其他工程作业 三、金融保险业 5% 金融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贷款包括自有资金贷款和转贷。典当业的抵押贷款业务,按自有资金贷款征税。人民银行的贷款业务,不征税。 保险 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 四、邮电通信业 3% 包括邮政、电信 邮政包括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其他邮政业务。 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 电信包括电报、电传、电话、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及其他电信业务。 五、文化体育业 3% 包括文化业、体育业 文化业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 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比照文化业征税。 体育业包括举办体育比赛,为体育比赛或活动提供场所。 六、娱乐业 5%-20% 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高尔夫球、壁球、网球等项目。 经营射击、游艺机、跑马、狩猎(包括钓鱼)、游艇、赛车(专供儿童娱乐的游艇、赛车除外)等游艺项目 台球、保龄球、其他游艺项目。 七、服务业,包括组织旅游,提供场所等,5%。八、租赁业,5%九、销售不动产,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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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具体如下:1、房产证未满2年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6%;2、房产证满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要缴纳差额部分的5.6%;4、房产证满2年的,普通住宅的免交。5、个人转让/赠与非普通住宅<2年或个人转让/赠与普通住宅年限<2年的,房产营业税征收:房管局评估价×5. 5%。6、个人转让/赠与非普通住宅年限≥2年的,营业税征收:(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5.5%。7、个人转让/赠与普通住宅年限≥2年: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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