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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辛集买套经济适用房,户口在农村,请问可以吗?

142****9276 | 2014-04-29 09:42:17

已有4个回答

  • 137****7643

    可以办产权,户口好像不能迁,因为你是农村户口,按政策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查看全文↓ 2014-05-19 15:44:51
  • 144****5436

    这个不好买的,经济适用房只适用于本市户口的。

    查看全文↓ 2014-05-19 15:44:07
  • 149****3336

    那是肯定不行的,因为你不是辛集户口

    查看全文↓ 2014-05-19 15:41:02
  • 157****4127

    不行!!!一、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非农业家庭常住户口三年以上;
    2、两口人(含)以上的无房户家庭(无房户是指家庭成员名下均无自有房
    产,将自有房产转让后的无房家庭不属于无房户);
    3、家庭年收入4.5万元以下。
    二、申请经济适用的步骤
    房经济适用房销售要按照申请登记、调查摸底、资格初审、辖区公示、集中审核、审批发证、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不用排队购买。
    1、申请登记
    申请人持家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当户口簿上不能显示婚姻状况时,还应提供结婚证,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登记。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住房和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
    《住房和收入证明》必须由开具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还需经公证处公证。街道办事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一个家庭只能在一个户口所在地申请购买,同时在两个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将被视为无效。
    2、调查摸底
    街道办事处将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所有符合购买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按照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状况和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经调查核实后,确认本辖区的购房对象。按区下达的销售指标等额上报区房改办初审。
    3、资格初审
    区房改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街道办事处所报购房对象的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退回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
    4、辖区公示
    区房改办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名单,在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示5天时间。公示期内有投诉的,区房改办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购买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无投诉或有投诉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区房改办发放《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5、集中审核
    各区房改办按照分配的销售指标,向石市房管局等额上报申请人的有关资
    料,市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6、审核发证
    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由石市房管局在《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统一签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为防止出现倒卖和假冒现象,石市房管局将《准购证》直接交给售房单位。由区房改办为购房人发放《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通知单》和购房须知。

    查看全文↓ 2014-05-19 14: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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