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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经济适用房的标准?

147****0832 | 2014-05-19 17:50:48

已有4个回答

  • 131****0540

    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成华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查看全文↓ 2014-05-22 14:49:56
  • 155****9346

    一、五城区正住户口的范围如何界定? 五城区正住户口的范围是指成都市行政管辖区划定的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金牛区、武侯区以及高新区的城镇户口。 二、有关户口中几种情况的解释。 1、人、户分离的家庭如何申请?——长住地与户口分离的,在申请人居住地申请。 2、家庭人口如何计算?——按正住人口计算人口,申请人户口中含非直系亲属或靠户口的,原则上不计入家庭人口。 3 、单亲家庭如何申购?——单亲正住户口两人以上的,可以申请。申请人子女还应同时符合其他各项申购条件。 4、家庭中只有一个人的户口在五城区能否申购?——只有一个人的户口在五城区的家庭,原则上不得申购经济适用房。 三、现役军人家庭和军转人员能否申购? 现役军人符合我市安置条件的,且配偶户口在五城区范围内可以申请。军转人员需取得五城区户口且配偶户口也在五城区的方可申请。 四、什么叫家庭年收入? 指申请人所在家庭成员全年收入的总和,它包括工资、奖金在内的一切合法收入。 五、成都市中等偏低收入线是多少? 2005年成都市中等偏低收入线是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之和为3.8万元/年。 六、什么叫无房户? 申请人从未购买或租赁政策性住房,现租住私人房单位临时安置的单身公寓和非住宅房以及申请人婚后仍住父母身边的家庭均视为无房户。 七、什么叫住房困难户? 凡申请人现租住的住房或购置的非政策性住房人均面积小于16平方米的(以建筑面积计算)为住房困难户。 八、政策性住房是指哪些? 凡是参加过房改购房或目前正租赁公有住房,以及购买过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集资房以及经济适用房等均视为同已享受过政策性住房。 九、租住公房者能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租赁公房者,应视为享受政策性住房,原则上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果确属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可退出所租赁的公有住房,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十、申请人在什么地方登记购买经济适用房? 申请在居住地所在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格,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电话和联系地址如下: 锦江区房管局 电话:86612440 地址:大慈寺路22号 武侯区房委办 电话:87022558 地址:二环路外侧武侯大道养生苑6楼 青羊区房管局 电话:86517689 地址:西玉龙街210号 高新区房委办 电话:85153647 地址:高新大道创业路18号3楼 成华区房管局 电话;84399067 地址:成都市猛追湾街12号 金牛区房管局 电话:87737267 地址:一环路西三段132号6楼房委办 十一、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需准备什么材料? 1、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居民常住户口及复印件 2、申请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现住房屋的证明材料,如是自由住房须带产权证,是租赁私人住房或单位安置的非住宅,须持租赁合同或单位证明。 十二、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由什么单位(部门)核实? 申请人夫妇有单位的,其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由工作单位核实。 申请人夫妇无单位的,其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由常住的街道办事处核实。 十三、为什么要对经济适用房申购人情况进行公示?在何处公示? 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经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实后,除由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外,还应在申请人单位或居住地张榜公示。目的是增加透明度,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行为发生。 十四、申请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住房超购面积部分如何补交差价? 根据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情况,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限购面积。超购面积部分,签购房合同时,按市房委办公布的项目周边同类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在成都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补交差价款。 十五、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具备的条件: 1、五城区的正式户口。 2、家庭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以下。 3、无房或人均建筑面积在16㎡以下。 4、未租购公有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住房(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 十六、购买经济适用房面积规定: 1、2人户限购58㎡以下;2、3人户限购72㎡以下;3、4人户以上限购90㎡

    查看全文↓ 2014-05-22 09:02:31
  • 132****6210

    哪些市民可买 (4项前提条件须同时具备)
    1.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
    2.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年)以下的;
    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4.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 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带哪些证件
    1.夫妇双方的成都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
    2.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
    3.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 到哪里申请 到居住地所在的区房委办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各区房委办地址和联系电话: 锦江区房委办:电话:86612440地址:大慈寺路22号 青羊区房委办:电话:86517689地址:西玉龙街210号 金牛区房委办:电话:87737267地址:一环路西三段132号6楼 武侯区房委办:电话:87022558地址:二环路外侧武侯大道口养生苑6楼 成华区房委办:电话:84399067地址:成都市猛追湾街12号 高新区房委办:电话:85153647地址:高新大厦创业路18号3楼 该如何申请
    1.申请人到各区房委办如实填写申请表;
    2.拿申请表到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房委办(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审核);
    3.区房委办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4.申请人向市房委办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5.市房委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6.拿着通知单,选好经济适用房,买吧!

    查看全文↓ 2014-05-21 18:27:20
  • 156****6199

    成都市政府下发文件首次明确限价房申购收入标准,大学生、农民工等进入08年保障范围

    廉租房

    08年低收入住房困难标准为:家庭年收入2.2万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凡申请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家庭均实行“应保尽保”。

    经适房

    08年经适房保障对象:家庭年收入4万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建设规模为25万平方米。套型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限价房

    08年限价房供应对象: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家庭住房面积55平方米以下或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以下、有本市户口;在本市有固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两年以上的外来务工家庭;年龄35周岁以上、无自有住房、具有本市户口的单身居民。

    高级员工公寓

    “高级员工公寓”相关标准:套型建筑面积标准应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全部建设高层电梯公寓。租金水平按照比周边同类商品住房平均租金低10%确定。

    大学毕业生公寓

    大学毕业生公寓相关标准:首批试点公寓共100套,以套房为主,建筑面积控制在30%7E60平方米左右。每间套内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以下(含卫生间),每间租住2%7E4人。租金标准按照同类住房市场租金的70%确定。

    (记者 周前进 张松)为切实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成都市政府21日下发《进一步加强公共住房制度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首次对限价房申购收入标准予以明确。此外,明年还将试点高级员工公寓和大学生公寓,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大学生的住房问题。

    廉租房符合条件家庭应保尽保

    意见表示,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政府将逐步提高实物配租比例,低保家庭以实物配租为主,家庭年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低于2.2万元的,继续实行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其中,实物配租优先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援助的家庭。

    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限价商品住房的小区中配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政府统建的拆迁安置小区中配建。配建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建筑面积的10%以内。

    经适房 购房人如转让必须申报

    意见称,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为收入、住房均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家庭。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进行回购。购买合同备案满5年,购房人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必须申报,并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款的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在同等条件下,政府可优先回购。

    限价房 定价比同类商品房至少低20%

    根据规定,限价商品住房供应规模将根据市场情况合理确定,现阶段一般保持在市场供应总量的10%。2008年供应规模为80万平方米,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定价原则按照比周边同类商品住房低20%%7E25%确定。销售价格在预售时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应为该限价商品住房楼盘的**高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自购房合同备案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专业技术人员 明年将建高级员工公寓

    明年将扩大限价商品住房供应范围,凡属成都市重点支持的六大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或市政府重点培育的大企业、大集团的专业技术从业人员,且收入、住房条件符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相关规定的,均可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对于高级专业人才的住房问题,成都将建设“高级员工公寓”,明年首先在成都高新区范围内试点,建设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配套的“高级员工公寓”。

    大学毕业生公寓 明年首推100套

    在考虑住房时,大学生也首次作为保障对象。根据安排,明年首批推出100套房源用于大学毕业生公寓试点。大学毕业生公寓按单身公寓标准建设。届时,凡是在成都市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工作满3年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单身大学毕业生,且收入、住房现状和所在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皆可申请租赁。

    根据安排,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以及进城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其他地区,政府将集中建设农民工宿舍,由用工企业租赁。


    来源:成都商报

    查看全文↓ 2014-05-19 18:04:36

相关问题

  • 根据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方可将所购房屋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之后,如果经适房申购人过世,家庭成员能够继承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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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11日,成都市中心城区“清江美庐”、“东城美地”、“隆兴嘉苑”三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共计3515套房屋正式摇号,确定了选房顺序。成都经济适用房单套建筑面积60平米左右,**高价均为3300元/平方米。

    全部2个回答>
  • 一、申请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材料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费包括:重庆范围内缴纳的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如有其它问题,请随时联系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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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经济适用房满5年,获得完全产权之后就可以自由转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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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街(镇)、区两级审核均有严格的工作时限(因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而办理补件的时间不计入时限统计范围):1、街(镇)初审工作时限20日,街(镇)公示时间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核查时限10日,区房管部门审核时限10日;此外,对于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审核单位必须对其通知到位。如你确需随时了解审核进度情况的,建议你根据工作时限进度,适时致电有关审核单位咨询。选房时间及房源地址需待市政府审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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