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产税费 >详情

房子没住也要交物业费的吗?

147****0210 | 2014-05-27 10:09:33

已有7个回答

  • 151****2035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自房产交付给业主,业主就开始需要支付物业费等各项费用,业主无论是否居住、是否装修,只要你接收的房屋,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不过现在很多省市针对接收后,没有立即装修和使用的房产,有一个减收的政策,比如甘肃省规定新入住的房产,接收后没有装修,那么可以享受50%的物业费优惠等等,这个属于地区政策。
    但是不管收费标准如何,是100%收取,还是半价收费,业主都应该为其住房缴纳物业管理费。

    查看全文↓ 2014-06-29 09:43:59
  • 132****6084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自房产交付给业主,业主就开始需要支付物业费等各项费用,业主无论是否居住、是否装修,只要你接收的房屋,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不过现在很多省市针对接收后,没有立即装修和使用的房产,有一个减收的政策,比如甘肃省规定新入住的房产,接收后没有装修,那么可以享受50%的物业费优惠等等,这个属于地区政策。
    但是不管收费标准如何,是100%收取,还是半价收费,业主都应该为其住房缴纳物业管理费。

    查看全文↓ 2014-05-29 21:26:25
  • 145****0202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自房产交付给业主,业主就开始需要支付物业费等各项费用,业主无论是否居住、是否装修,只要你接收的房屋,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不过现在很多省市针对接收后,没有立即装修和使用的房产,有一个减收的政策,比如甘肃省规定新入住的房产,接收后没有装修,那么可以享受50%的物业费优惠等等,这个属于地区政策。
    但是不管收费标准如何,是100%收取,还是半价收费,业主都应该为其住房缴纳物业管理费。

    查看全文↓ 2014-05-29 21:26:03
  • 135****7040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自房产交付给业主,业主就开始需要支付物业费等各项费用,业主无论是否居住、是否装修,只要你接收的房屋,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不过现在很多省市针对接收后,没有立即装修和使用的房产,有一个减收的政策,比如甘肃省规定新入住的房产,接收后没有装修,那么可以享受50%的物业费优惠等等,这个属于地区政策。
    但是不管收费标准如何,是100%收取,还是半价收费,业主都应该为其住房缴纳物业管理费。

    查看全文↓ 2014-05-29 21:25:36
  • 142****5086

    没入住 没装修房子 那看你当时验收房屋了没有一般情况下 在验收后 要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这时 就算你不住的话也要缴纳物业管理费但是 在有些地区 对于这种空置未入住的房子及长期不住人的房子 有些政府文件要求物业公司对于这种情况 要求物业在一定时期后 对空置房屋物业费进行一定幅度的减免 一般是只收取70%左右前提是未居住达到一定期限 比如六个月后才开始陕西 及甘肃都有类似文件 你看看当地有没有类似的文件出台

    查看全文↓ 2014-05-29 13:44:32
  • 142****2384

    要缴纳物业服务费。因为在法律意义上来讲,该单元的所有权已经由开发商移交到了单个的业主手中,物业管理公司已经为该单元提供了公共性的物业管理服务(比如设施设备的养护、清洁绿化等服务),所以,您是要交物业服务费的。

    物价部门解释,物业管理带有公共性质,即使业主尚未人住,小区内的绿化、保安、秩序管理等服务也不可能取消或者打折,如果业主处于装潢施工阶段,产生的生活垃圾甚至会比平常还多,这种情况下因为不入住而免交物业费显得不合理。

    很明确的说出了几个典型城市,其他都规定要交全额的,这几个城市中,如石家庄(20%)、无锡等,详细请咨询当地物价局。

    下面请看一文章,相信对楼主有所启发。

    空置房屋的物业费

    空置房屋指业主获得产权而未入住的、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未装修使用的、已装修使用后又无人入住的以及开发商尚未出售出租的房屋、车位及会所,开发商销售的尾房、被法院罚没、羁押的部分房屋、开发商用于抵债的债权房都在空置房的范畴之内。

    产生房屋空置的原因

    未售出的房屋空置

    空置房源主要是商品房的尾盘、长期无法变现的空置房产或“债权房”等,其中又以商品房的尾盘为主。

    已售出的房屋空置

    居民住宅空置:投资或给子女购房,常年是“铁将军把门”的长期空置;
    暑期或假期去外地旅游避暑、走亲访友等短期空置;长期积压在公司或个人手中的多套房屋的长期空置;因暂未租出等导致房屋短期空置。

    写字楼房屋空置:入伙后因工作关系长期在外地,经常无人使用的长或短期空置;投资或给子女购房的长期空置;购房后因未确定经营方向而无人入住的短期空置。

    商场商铺空置:铺位前租户撤出,后续租户未入住或业主调整经营品种未到位致使铺位短期空置;商场长年经营状况不良,影响租金收入或铺位所处地段不佳,难以出租形成长期空置。

    如何看待空置房屋物业费的缴纳

    开发建设单位

    开发商自管的小区里,或者与物业服务公司有“父子”关系的开发商,空置房不交物业费的现象并不罕见。开发商不交物业费的理由是房子没有使用,用于房子日常管理服务的物业费用自然不能像其他小业主一样缴纳。因此,在小区入住后,开发商一般会与物业服务公司讨价还价。交费的开发商则有的按首年100%,次年70%,第三年按50%等比例交费。

    从业主角度来看,缴纳物业费说法不一

    1.全部减免

    小区业主张女士提出,自己家已搬出小区近两年,在这近两年的时间里,她及家人根本没有使用及享受到小区的公用设施以及物业服务,连生活垃圾都不能产生,理所应当的完全可以不用交这近两年空置的物业费。

    2.认可缴纳公共部位的物业费

    商厦业主刘女士在多个楼层购买了共六间房屋,都是以租赁形式经营,当房屋出现空置时,她只认可缴纳公共部位的物业费,对物业费中包括的自用部位的制冷、供暖费用因未使用则认为应当扣除。

    3.按入住人数收费

    写字**先生说:“自己公司工作人员共4人,房屋建筑面积与同层另一家公司面积相同,但那个公司工作人员达11人,每月物业费缴纳金额相同,但那家公司公共用电用水显然要多,这也就算了,毕竟我们使用就应交物业费,但在我公司组织全员到外地学习一个余月时间里,房屋空置也要和使用一样对待来收费,我认为很不合理。我们两家公司都在一个楼层,这一个多月来,电梯、洗手间我们根本没用,即便是交费,也应该按入住人数交,有人使用就应该交费,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没使用还交费,真是太不合理了。”

    4.对半付费

    商场业主李先生在外地有生意,由于业务繁忙,导致本市的商场铺位因无人经营空置三个余月,对空置期间缴纳物业费有自己的看法:“我没使用商场的一度电一滴水,连租金都收不到,让我交费可以,可我只交一半,终究物业秩序维护人员每日巡逻保卫着商场的安全,我对此也放心,因为铺位里还有一些货架及柜台,公共设备设施也在维护保养着,我不会分文不交,各担负一半吧!”

    以上是不同交费方从不同角度,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看待缴纳空置物业费,尽管说法不一,但“没有入住,就没有正常享受物业服务,从而认为房屋空置时全额缴纳物业费显失公平。”几乎是绝大部分交费方的一致观点。

    从情理角度上讲如何收取物业费

    一般来讲,物业费基本上是公共区域服务的收费,如设备设施的维保、秩序维护、保洁、绿化等,是为整个社区楼宇服务的,尽管没有入住使用,物业服务公司已经开始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的房产也享受到了因这些服务带来的保值和增值,另外,物业管理服务是针对整个物业项目的,提供的服务是公共的无法分割的,单个或局部的房屋空置并不代表物业管理与服务的成本会降低,所以,无论是否入住或是空置,原则上物业管理与服务已经产生了。作为开发商也好,或是没有入住的业主也好,同是空置房屋的业主,应该尽同等的义务。

    针对写字楼或商场的物业费来说,公共区域服务的收费外,通常还包括:

    1.公共部位及自用部位的供暖费用

    此项费用是代收代缴的费用,有的城市热力公司对写字楼或商场整层空置的会免收供暖费,但对于局部空置的则全额收费。如果业主不交费,物业服务公司则承担全部损失。

    2.公共部位及自用部位的制冷费用

    此项费用虽非代收代缴费用,但若仅有个别业主不使用,对制冷能源供应也不会受到影响,此项费用不收,也必将使物业服务公司承担损失。

    3.公用部位电费

    包括公用部位的照明、电梯、空调供暖及制冷等所产生的电费。少数房间空置时并不代表此项管理与服务的成本会降低,为此,空置期此项费用也不能免除。

    4.公用部位(洗手间、拖布池)用水费用

    房间空置会直接导致公用部位(洗手间、拖布池)用水量的减少,可根据收费标准,通常是按每月每建筑面积收取,来扣除此项费用。

    5.公共环境的秩序维护、卫生的清扫、绿化盆栽的费用

    个别业主的不入驻,公共环境虽会减少点生活垃圾及脚印,但对管理与服务的投入则无变化。如果写字楼有的空置房间业主作为仓库,屋内存有物品,则与房间空无一物的监管力度相比就要大些。

    面对空置的情况比较多样,需要考虑的因素也有很多,为此,很多物业服务公司在收取物业费上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或征集全体业主意见。还有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是按照同一标准收取,而是针对不同的空置实际情况来分类对待。

    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费要有据可依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物业出售后,业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业管理服务费应该怎么收。有的省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已交付给业主的,物业费用自物业交付业主次月开始计收。车辆管理费却要全额缴纳,对未入驻或未使用连续超一个月以上的物业、车位,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申请,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缴纳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水电、卫生等管理费用。

    开发建设单位实施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给先期入住业主造成噪音、粉尘污染的,环境、配套设施尚未完善的,经相关部门确认后,业主可按规定标准的80%交纳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差额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补偿物业服务企业

    查看全文↓ 2014-05-29 11:02:35
  • 156****0937

    物业费是必须要交的,你不住也需要交。这个额定的,无法推脱。现在物业就是黑啊!

    查看全文↓ 2014-05-27 10:33:54

相关问题

  • 只要开发商已经交房,不论入住与否均需要缴纳物业费。主要理由:1、不管你是否入住,物业都在一定程度上在看护你的房子,该房子还是享受到了物业的服务。2、《**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3、《**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只有少部分地区支持业主申请空置以后对物业费进行打折,打折幅度从50%到90%不等。

    全部5个回答>
  • 只要开发商已经交房,不论入住与否均需要缴纳物业费。主要理由:1、不管你是否入住,物业都在一定程度上在看护你的房子,该房子还是享受到了物业的服务。2、《**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3、《**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只有少部分地区支持业主申请空置以后对物业费进行打折,打折幅度从50%到90%不等。

    全部5个回答>
  • 根据物业管理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自交付之日起次月由业主承担。业主半年以上未入住且月用电量不足2度的,其物业服务费按房屋所在小区相应等级中多层物业费收费标准的90%收取。因此就算不入住,物业费还是要交的。

  • 要交啊,这个跟你住与不住没有关系,因为你的房子从交房开始,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了,这个房子不是独立的,很多配套设施需要维护,比如监控系统,园区绿化,供水供电,楼顶防水,园区美化等等,你住与不住,服务都在那里。所以需要交物业费。

  •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自房产交付给业主,业主就开始需要支付物业费等各项费用,业主无论是否居住、是否装修,只要你接收的房屋,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不过现在很多省市针对接收后,没有立即装修和使用的房产,有一个减收的政策,比如甘肃省规定新入住的房产,接收后没有装修,那么可以享受50%的物业费优惠等等,这个属于地区政策。但是不管收费标准如何,是100%收取,还是半价收费,业主都应该为其住房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