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公积金 >详情

天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包括哪些内容

153****9146 | 2016-04-27 18:19:53

已有1个回答

  • 153****5538

    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购买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有哪些规定?下面为您介绍天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2)本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 (3)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款。

    查看全文↓ 2016-04-27 18:24:53

相关问题

  • 每个城市对于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都是有政策要求的,对于购买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一般来说**都是不低于50%的,在天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有什么要求呢?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先后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货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201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对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对不同住房实行差别化的**款政策。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款;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款。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款。对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恢复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确定贷款限额。2009年4月,天津市暂时取消了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公积金贷款限额。本次恢复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贷款限额,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 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长春市的规定,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并没有放贷标准上的变化。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房**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在人均居住面积标准及借款人家庭目前居住情况认定上尚不具备条件,所以长春市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政策上没有调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同时,长春市仍在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职工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填写《长春市家庭购房申请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实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如实申报有关情况。经审查或核查后,《长春市家庭购房申报表》随贷款申请材料一并提交,作为中心确定职工家庭实际拥有住房套数的基本依据。 住房公积金贷款中职工家庭已拥有的住房套数,各分中心应依据《长春市家庭购房申报表》和拟购房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已实际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的成套住房数量(具体以通过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进行综合认定。如职工家庭已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的住房数量多于申报的住房数量,应以前者为准。 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后又发生产权转移的住房不计算在已拥有的住房套数内。职工应在申请贷款时一并提供证明该房屋产权已转移的有效证明材料。 职工家庭瞒报家庭拥有住房情况,一经发现,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或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并保留对职工利息差额的追索权。

  • 公积金的这一政策已经执行了一年半,目前没有任何变化,能享受到**20%的情况并不多。只有选择纯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买家,才能享受到**20%的政策。而购买的是第二套房的话,公积金贷款**为60%,利率上浮至1.1倍。那么常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么样的呢? 新国五条出台之后,全国各地纷纷推出购房限制条件,严防炒房投机倒把。其中,二套房购买政策变化明显。目前,全国各地基本达成一致,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必须大于6成。需要说明的是,公积金贷款中心与商业银行不同,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如果首套住房按揭购买后又卖了,现又新购住房,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且可认为是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不过,按照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对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款必须大于60%。 “按照相关规定,市民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住宅类),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如职工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比例不低于商业银行规定的**比例。”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其他城市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出现变化,本市是否也要调整?针对大家的疑问,这位负责人表示,各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暂时不会调整公积金政策,即使将来要调整,也要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

  • 首先您是天津本市户口,满足在天津的购房资质。其次,根据天津目前实行的限购政策,以个人名义名下能拥有一套房产,以家庭名义名下可以拥有两套房产;如果您以家庭名义购房,鉴于您名下有房,再次购买住宅会被归为二套房,需要至少交六成**。鉴于您在卖房后天津名下无房,且没有过住宅项目贷款,那么您在天津购房就属于首套房,**可交三成。

    全部3个回答>
  • 天津**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要求**5成  公积金只能贷房款的5成 还有就是 卡上余额也有要求  贷款额是卡上余额10倍 ,不足两万,按两万算。 如果以前从来没有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次想改善居住而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要缴纳了公积金,又没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均可申请)。利息按4.5%算,如果办纯公积金贷款,总房价减去你能够贷多少公积金贷款,剩下的就是**款了,**款取决于你能够申请多少公积金贷款。但**款**低也不能少于20%。如果夫妻二人都缴纳了公积金,贷款额度会高很多。 如果以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货款,第二套房**款比率,商业银行货款利率,各地方、各银行要求都不完全相同,要具体咨询当地你想申请贷款的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