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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有什么样的效应呢

151****5536 | 2016-04-27 1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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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7****6183

    婚前买房写的是老公的名字,现在想把我的名字加上去。需要哪些手续和费用 问题补充 专家那我想问一下,购房合同是领证前签的,办过户房产证是在我们领证以后。那像这种情况房子是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急急急 律师回答: 据了解,“加名”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产权证的共有有以下三种方式:夫妻法定共有、出资人约定共有和女子继承共有。笔者认为以上问题可以分两种情况来分析:如果此套房屋是在婚前购买,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购买者本人的,若婚后要在房产证中加上她老公的名字,那么该行为应当被认定是对于婚前财产的赠与,所以应依据赠予标的价值收取相应契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印花税等,需要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此套房屋是在婚后购买,购房合同上只有购买者一个人的名字,办理房产证时也只能是购买者一个人的名字。婚后购房不管房地产权证是否写有对方的名字,都要算作夫妻共有财产;如果要加上对方名字,现行的政策是不能在第一次办理房产权证时直接加上去的,只有等到办出房地产权证后,再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一个共有产权证就可以了,无需额外负担费用,带上房地产权证、结婚证、双方亲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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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不少女性认为,如果将自己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去,那么到时候万一离婚,可以分到更多。实际上真的是这样么? 让我们来看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 话说张先生和王***结婚了。婚房是两家人一起出资买的,总价100万。但是张先生家里出了90万,王***家只出了10万。办房产证的时候,王***希望将自己的名字加上,而张先生则很是大度,虽然他家出了总价的90%,但张先生为了***示诚意,坚持不写自己的名字,所以房产证上只有王***的名字。过了没几年,由于种种原因,夫妻两人感情破裂了,离婚的时候面临财产分割。此时这套房子已经**到了200万。那么法官会如何判决呢? 法官的判决是:这套房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应该认为是双方父母出资按照比例共同拥有,也就是说,张家占了90%的股份,王家占了10%的股份,离婚的时候,张家可以得到180万,王家则是20万。【可参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这个思路就是合伙做生意的思路,俩家买房就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跟你写不写名字是没什么关系的。女方如果只出10%,就算男方名字都不写,到头来还是10%的股份。所以呢,**好你能出到50%,这样就是严格的对半分了。 其实买过房子的人早就知道,在房产证上是可以写明份额比例的,比如男方父母给小夫妻俩买了房,那么公公婆婆当然也可以要求将自己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去,这样一来房产证上就会有n个名字,然后注明每个人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好,现在你将自己名字加上去了,但是持有份额只有1%,这也没啥意思是吧。如果你强烈要求公婆的名字不能上房产证,那么人家会怎么想? 现在夫妻结婚,完全由一方承担买房费用的很少,绝大多数都是双方共同承担,那么就按照出资比例来决定份额。所以加不加名字其实意义不大,关键是看谁出的钱多。

  • <p style="text-indent:2em;">话说张先生和王女士结婚了。婚房是两家人一起出资买的,总价100万。但是张先生家里出了90万,王女士家只出了10万。办房产证的时候,王女士希望将自己的名字加上,而张先生则很是大度,虽然他家出了总价的90%,但张先生为了***示诚意,坚持不写自己的名字,所以房产证上只有王女士的名字。过了没几年,由于种种原因,夫妻两人感情破裂了,离婚的时候面临财产分割。此时这套房子已经**到了200万。那么法官会如何判决呢? <p style="text-indent:2em;">法官的判决: <p style="text-indent:2em;">这套房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应该认为是双方父母出资按照比例共同拥有,也就是说,张家占了90%的股份,王家占了10%的股份,离婚的时候,张家可以得到180万,王家则是20万。综上,只要是父母婚前出资的房产,无论是登记在谁的名下,一旦离婚,房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并不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更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了。(可参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p style="text-indent:2em;">法条链接: <p style="text-indent:2em;">《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离婚案件,其中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子的分割涉及到该解释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去查查对方的章有没有备案,主张因为没有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所以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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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公证是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的,具体公证的一些细节,你们可以到公证处咨询一下。2、你父亲可以以放弃共有权的方式变更产权登记,然后把房产证改成你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关于房贷的一些问题要约定清楚。3、变更后的产权是受限的,因为房贷还没有还清,房子还抵押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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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怎么操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视该房屋系婚前还是婚后购买有具体不同操作方式。 一是婚后购买的房子 可以直接申请变更手续,办理夫妻共有产权,只需要缴纳一定的登记费和工本费,不需要缴纳税费; 二是婚前购买的房子 也可以申请办理夫妻共有产权,但需要缴纳税费。 另外房子有按揭存在的,需要将按揭还清,因为抵押物发生变化须先解除抵押,建议办理财产公证。 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法律后果 对于夫妻单方在房产证上有名字的情况,另一方要求将自己的名字加进产证,以实现对自己权利的保护,是很重要的。 这涉及到两种情况:如果该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通过加上另一方名字的方式,可以使加名的人取得房屋的部分产权;如果该房屋是婚后以一方名义购买的双方共同财产,另一方的加名行为,则使自己实现对房屋的实际控制。上述情况,是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后产生的基本法律后果,故在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因保护产权而形成的加名潮是不足为怪的。但实践操作中,仍有必要注意加名操作的方式。 很多人认为,对于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产权房屋,另一方加上名字,就可以分得二分之一产权了。在理论上确实如此,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变成共同共有,产权份额与出资比例是无关的,离婚财产分割时当然应该一人一半。然而在司法实践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很多法官还常常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由此可见,**保险的方式是协议,就是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同时,通过协议方式确定每个人在房屋所享有的产权份额,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比例。只要有这样的协议,房屋的产权就可以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