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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首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

157****6655 | 2016-05-11 16: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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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6****6311

    对于大部分购房者来说,尤其是首次购房者,搞清楚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很重要的。首套房是如何认定的?契税如何交?农村的房子在首套房的界定范围内吗?一系列问题都是我们所关心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对于以上问题的解答,一起来看看。 问题: 1、首套房认定是以区县为单位还是整个大重庆都是联网的。比如说,客户在南岸区有一套房子,再在渝北区买房子是属于二套房还是首套房。 2、关于在渝北区新购商品房,如果客户能够开具渝北区的无房证明,房子又是建面144以内的,契税就直接按一半征收还是先全交齐后期再退半? 3、农村的房子属于首套房界定的范围吗? 官方解答: 1、首先是商业贷款中的首套房情况认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规定,二套房的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即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拥有住房的或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的都属于二套房。 2、根据你的来信情况,如果在南岸区有一套房,在渝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可以开具在渝北区无房的证明。二套房和首套房认定还需根据你的银行房贷情况予以确认,具体情况你可向您申请贷款的银行咨询。 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政策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渝财税发[2010]83号),个人购买住房(“别墅”除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契税减按1.5%征收。 其中,对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减按1%征收。具体的契税缴纳相关证明以及契税征收方式请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部门进行咨询了解。 3、农村的房子不属于首套房的界定范围。

    查看全文↓ 2016-05-11 16:32:54

相关问题

  • 在重庆购买首套房的认定标准:1、购房者已经年满18周岁,并且是具有独立意识的自然人。2、所购买的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普通的民用住宅。3、购房者名下没有独立购买过住房的记录,同时也没有和父母一起购买,或者是按照房改房政策所购买的住房。如果名下有通过遗产,或者是拆迁安置所获得的住房,不属于计算的范围之内。根据目前重庆地区的购房规定购买首套房所享受的**比例**低能够达到30%,并且按照当前的房贷基准利率进行执行,如果在购买房屋时,选择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再购买的首套房面积小于90平米以下的情况之下,**比例不低于20%。此外,如果在重庆地区之前曾全款买过房屋,无论房屋是否属于出售的阶段。如果再次进行贷款买房,可以算作首套房。

  • 你伯伯的房子只要没写上你的名字,那就不算是你的房,只要你没房那就是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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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已经正式发文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即“认贷不认房”。但对于购房者来说,他们**需要的是针对自身情况的明确且直观的回答。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首套房认定的常见情况,大家不妨对号入座,对自己的购房资格进行判断。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比例。 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 问问房管局那专业人士给你解答

    全部4个回答>
  • 南宁首套房认定标准是未婚成年人、已婚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市区内房屋的登记信息以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市区(不含武鸣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都可以被认为是首套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不计入套数。在南宁地区购房,是可以购买多套房的政策,而且只要在南宁有合法的稳定住所,就可以申请南宁市的户口。南宁限购政策:1、本市户籍家庭只能在本市购买新的商品房。2、有一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自购房前5年内不能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暂时不能够购买住房。3、外地户籍的人群,需要提供购房之日前一年的养老保险或者是个人所得税的缴费记录。4、外地户籍的购房者最多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南宁购房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是购买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的新建商品房,在邕教职工以及第二类在邕医务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应届毕业生和人才,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对于其他的人群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