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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有哪些是必知的 签约时需注意哪些问题

152****1980 | 2016-05-11 16: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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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8****0896

    很多人都不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须知,其实商品房买卖合同须知很重要,搜房网为您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须知提示—— 【商品房买卖合同须知】 签约前审查 购房人委托的律师在签署合同前,要认真审核开发商的销售许可文件。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开发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权证》)和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该房地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与所购买的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是否相符。 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还应审查代理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和代理销售合同或委托销售证明。 签约时买受人的知情权和开发商的义务 对商品房面积和房价的计算,购房人拥有知情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告知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包括预售、现售)商品房时,应在售楼处将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资料或测算资料进行公示,供购房者查阅,公示的资料包括: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建筑平面布置图(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人可要求面积计算表或测算表,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签订房屋交接书或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前述两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 律师应提示委托人,为便于在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商品房买卖可采用建设部或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的出售合同或预售合同的示范文本,也可自拟合同文本,实务操作中,采用示范文本较多,如另有约定,增加合同附件。自拟合同文本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且在合同订立前,应当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情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立方式及总价款、计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风、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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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一)购房人签合同前应先看一下前面的说明,明确以下问题:1、《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虽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编号、印制,但仅是在商品房预售时推荐使用,而非强迫使用的。2、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以及空格和空白行,是供房地产商和购房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自行约定的内容优先于示范文本中的固定条款,房地产商和购房人都有权对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3、购房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在空格或空行部位填写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如不作约定或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时,应划掉空格或空行部位,避免留下后患。(二)注意关于“当事人”的表述1、购房人签合同前首先要确定在合同上填写的出卖人与预售许可证上的售房单位是否一致,要注意***机构不能是出卖人。否则购房人付了钱,开发商可能会说没有收到钱。2、如果房地产商是委托***人或***机构进行销售,购房人一定要看清房地产商委托的权限范围,要求他们在委托***人或委托***机构情况后面添全所有内容,如果出卖人授权***人或***机构有权代表房地产商签字,购房人一定要看一下授权书的正本,同时**好要求把该授权书作为合同的附件。3、购房人在填写前**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同样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房屋交付后,购房人要想换名字,只能等到拿到房产证后办理过户,费用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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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合同要注意以下问题:一、合同中的空白条款在签订合同时,你会发现,一些条款下面,会有空白条款的存在。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需要特殊注明的,但有的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合同是同一版本,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这样开发商就有可能在空白地方做手脚。因此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可以在空白地方划一道斜线表示此处无内容,以免给开发商留下可乘之机。二、补充协议中的义务与权利是不是对等补充协议是对购房合同的补充,一般会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很多合同中没法明说的约定。有些开发商会在此时玩起了文字游戏,比如开发商会约定自己的违约责任是月的万分之几,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变成了日的万分之几,一字之差,违约款就相差30倍。在签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补充协议中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不要让自己吃亏。三、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需要大家重点关注。在整个购房流程中,时刻都有可能出现违约行为,一旦出现违约,法院判定责任及赔偿,首先参照的是合同中的约定。例如什么情况下房子可以退、出现什么违约行为,定金双倍补偿等。如果这两项没有约定清楚,购房者会吃哑巴亏,维权会绕远路。四、交房日期与交房标准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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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啊注意一下几点哦。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 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如以建筑面积计价还要标明使用率。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该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等级、材料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法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终吃亏的是消费者。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3)开发商不按期交房;(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商品房保修的责任相关的文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房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数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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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即使再精明买房者,也难免有考虑不全的时候。小编在这里提醒您,以下这8种房子不得不防,需谨慎购买。 一、地王身边的成品房 地王旁边的房子会因为地王的出现,重新定位,带动豪宅类似的档次提升,但实质并没有提升,价格反而上去了,同时,区域品质档次提升后,成品房装修标准水涨船高。地王往往与规模与配套挂钩,周边楼盘极可能将该地王可能的配套纳入考虑范围而计价。 二、价格涨幅太离谱的楼盘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中“地王”频出,不少人认为地王周边的楼盘潜力大。地王周边房价涨幅离谱,其实都是哄抬出来的。专家指出,不要因为通货膨胀的因素抢购房子,这样来算恰恰属于上套。因此,买房前,我们须看看涨幅,太离谱的就要再斟酌一番了。 三、房价上涨时的高层塔楼 在房价高涨时,房子的投资功能被无限夸大,而其品质与其他相关的因素没有被投资者所考虑或考虑不全,因此这些房子在房价普跌时将面临出手难而宜居性差,出手完全受制于价格因素等问题,从而导致这类房子易出现贬值或相对性贬值。 四、质量问题堪忧的房子 现在很多楼盘交房时出现质量问题,还有的长时间延期交房,让买房者烦恼不已。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有上述问题的存在,如果现场监理和竣工验收双双得到强化,房屋也不会出现如此众多的质量问题。但恰恰是这些环节并不“硬朗”,一些开发商更是依赖灰色手段在这两大关键环节蒙混过关。所以买房者在前期要注意详细了解楼盘信息,亲临现场查看未为不可。 五、土地前身不好慎选 买房前还是要看一看土地的前身,例如有些土地前身为化工厂、坟场的楼盘,不宜居住。化工厂污染极大,遗留下的土壤含磷、硫和硫化钠污泥,空气、地下水、蔬菜、水果等等也都已经被化学废气污染,对居住者的身心肯定是不利的。前身是坟场,又多多少少跟风水扯上关系了,关键还是看你的心态。 六、治安不好需要提防 有人说:“置业买房,治安问题是首位。”买房都想要拥有一个安稳的住所,治安不好的楼盘连**基本的安全问题都得不到保障,怎能置业于此?所以买房者千万不要专注于其他问题而忽略治安,治安问题关系到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这都无法保证的话,真的是打死都不要买。 七、臭名昭著的楼盘 臭盘也是买房者不能忽视的,高房价时代,人们都变得不那么理智,在炒作的效果和盲目的轻信中说不定一不留神就买了个臭名昭著的楼盘。有楼盘在交房当天,写有“合同欺诈、手续不全、强行交房、无视业主权益”的横幅直接在现场摊开,纠纷问题不断,不尊重业主,想不臭都难。 八、远离变电站或高压电塔 据了解,变电站或高压电塔的强辐射会引发心脏病、心血管等疾病,在此环境中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容易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体虚乏力、免疫力低下等,其癌细胞的生长速度也比正常人快二十四倍。研究发现,确定如果居所接近高压建筑物的儿童,患白病的机会比正常儿童高出一倍。买房者一定要注意。

  • 首次买房,要记住交通和配套是关键,哪怕楼盘品质差一点,实用主义是第一位的。第二,价格不要太高,不要让房子成为事业起步期的负担,第三、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子,不要被别人左右。第四、交通、交通还是交通,交通好,你换工作也不怕、交通好,**潜力就会有,交通好,配套也不是问题。 买房前需问问自己这几个问题。买房时才能时刻警醒,不容易被忽悠。 【第一次买房为了什么?】 这个问题,很多人会给很多回答。但归根结底,就是两方面,第一是为了生活,第二是为了工作。所以,配套和交通,才是一个房子是否满足你需要的核心, 假如没有配套,你会长期忍受生活不方便之痛,想买东西买不了,想去玩没地方、每天只守着孤零零的一栋楼,谈何生活? 假如交通不好,一是上下班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和痛苦程度大大增加、每天睡得少,浪费时间多、出门做任何事都不方便,缺乏社交、容易让人宅在家里,引起长期自我封闭,对于年轻人尤其不利交通和配套差的地方,往往在远离城区的郊区,所以出于实用主义需要,买在主城区,是绝对正确的。 【住在什么板块重要吗?】 在“富人区“,很多人买房也选择在这里,觉得住在高端板块总能让自己脸上贴金,但是笔者认为住在什么“板块”并不要完全出于“面子“的因素,要看这里环境如何、生活是否方便,配套是否符合自己的生活习惯和消费能力,自己的亲戚朋友是否在这里,这离上班地方近不近? 还是那句话,合适就是**好的。如果一个在成都东门居住习惯的朋友,在高贵冷艳不接地气的高新区买房,必然会天天抱怨“狗家伙连苍蝇馆子和冷淡杯都没有一个,上哪吃饭去”。 【离工作地点近真有那么重要吗?】 很多人年轻人买房,很多时候都选择离公司近的地方,殊不知,随着市场化的推进,现在年轻人跳槽或晋升的情况很普遍,换工作、换地方实为正常,房子又不可能跟着你一起走,所以,买房只要交通方便,大致知道自己愿意在一座城市的哪个区域就业就行了。这一点,如果买一个地铁房(不是假的那种,要楼下就是地铁),是比较妥当的选择。 【价格如何选择呢?】 首次买房,为了规避房地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在银行利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价格不要太高,可以买个便宜的(但是配套和交通不能差) 【有车能解决问题吗?】 不少人用低价买了一个交通和配套差的房子(这些地方往往在郊区)为了解决生活和工作问题,选择了买车,有私家车出行确实方便不少,但从长远来说,这是一个不划算、不科学的打算。一方面,一直用车出行,成本是很高的,油价在上涨、养车的人,往钱五花八门。对于第一次买房的往是经济承受能力有限的,买车无疑是另一大负担。 另一方面,城市车辆数量在增多、交通愈加拥挤,加上交通限行政策,有些时候,私家车的通达度和方便程度还不如公交和地铁。 但是并不是说不要买车,只是建议不建议采取“买在偏僻郊区+再买个车”的买房解决方案。买在主城区或者比较成熟的区域,虽然房价稍微高一点,但长期以来的交通便利,你会觉得多花点钱是值得的。 【**潜力重要吗?】 有人说,不搞投资,买房就是为了生活,不必在乎房价涨跌,自己住着舒服就好。 事实上,这种说法是欠妥的,一个人买房,随着自身家庭结构、经济条件、各方面需求的变化,一般到十年八年的就有换房打算,而一般情况下换房都是“卖旧房换新房”,如果你之前买的房子升了值,不但可以换房,还能赚一笔,如果没怎么涨,你还必须自己添钱或贷款,好的情况下,房价的短时间**的收获,比你工作十多年来赚得多,减少自身贷款和买房痛苦,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