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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限购令有哪些内容 如何规定对高价商品房的限购

135****7181 | 2016-05-11 16: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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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0072

    时间跨进了2013年,中国房地产业在过去的几年里经历了诸多的波折,新年伊始,社会各界对房地产行业的关注始终有增无减,有呼吁在商品房保障房双轨制的基础上重启这一经济发动机,有坚持限购限地限价坚决打压商品房供给的,看涨者有之,唱衰者有之。。。。。 那么,商品房限购令到底该何去何从?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北京两会上提出,房屋限购令已到了适时退出的时候,应该放开高价商品房的限购,并可考虑先在高房价区域试点房产税。同时他表示,居民收入翻番与房产税的实施并不矛盾。 刘桓称,上海和重庆试点房产税并不成功,与其限制条件过于苛刻有关。如上海不对存量房征税,重庆只对高价的存量房征税。这使得其税源短缺,实施效果不明显。他表示,**近北京房价出现新一轮上涨趋势,可以以此为契机,考虑让房屋限购政策适时退出,代之为放开高价商品房的限购,并且先在高房价区域试点房产税,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房产税。 他认为,政府考虑问题应更长远,物价涨幅普遍趋高,不存在衣食行价格全部趋涨、只有房价不涨的道理,因此限购政策效应已经减弱。如果让限购政策逐步退出,代之为房产税,使持有房产者负担加大,新举措就将有效抑制高价房的炒作,平抑房价。 对于社会各界关注的收入翻番问题,刘桓认为虽然征收房产税会减少部分居民的收入,但其占居民收入比例较低,其实影响不大。他表示,各界对于增加税收普遍持反对态度,主要是我国税收返还率不高。 他解释,我国和北欧一些国家都属于税收较重的国家,但北欧那些福利国家的居民并不反感税收,就是因为国家将绝大部分税收都返还用于民众福利等支出。而我国在这方面的比例则要低不少。因此,国家在扩征房产税等税收的基础上,一定要注意一方面精简政府自己的行政和三公支出,另一方面要加大税收用于公众社会福利的比重,例如用于教育、社保等。如果公众在教育、社保等方面的支出减少,而享受到的福利却增加,无疑也相当于增加了民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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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物价飞涨,尤其是房价上,上涨的步伐一度让人咂舌。快速上涨的房价与普通民众的低速上涨的工资形成鲜明的对比。在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国家出台了对部分城市发布商品房限购令的措施。什么是商品限购令?其定义以及概述有哪些?具体表现在广州又是怎样的一种情况? 商品房限购令的定义 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 商品房限购令的概述 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继北京市在(国发2010 10号文件)印发后出台了楼市新政以后,我国很多城市开始出台商品房限购令,用来控制房价的日益高涨。 广州市商品房限购令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于2010年10月15日上午正式公布广州商品房“限购令”。在广州公布的二次楼市调控4大措施中,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只能限购一套新房,二套房贷**不低于5成,三套房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住房公积金同步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文波说在发布会上说,根据我们广州市房地产近期运行的态势,以及国务院国家五部委房产宏观调控政策,为了巩固房地产调控的成果,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我们联合人民银行、省银监局以及地税实行了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位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将有关的意见向媒体公布,其中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坚决遏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坚决限制炒房。 主要的措施有第一是户籍家庭和常住的非户籍家庭,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子女,常住就是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常住的非户籍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宅,第二非常住的外地家庭不可以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第三未满18岁的人士不能单独购买商品住房;第四境外机构和个人住房严格按照住建部等部门2006年171号文有关的政策执行,广州市城区、直辖区。 二是严格贯彻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各商业银行对第二套放房贷**比例不得低于5成,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础利率的1.1倍;禁止在全额房贷前追加贷款;住房公积金同步实行差别化的政策,对购买经济适用房和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商品住房**比例可为2成,首次购房但是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以上**比例为3成,第二套房贷的**比例不低于5成,第三套以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 三是差别化的税收政策实行房地产调控。 严格执行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增值税,对经济适用住房不预征普通商品房按照2%的税率预征,对帐房过快的楼盘,市地税局会同国土局密切关注,进行轻松和稽查。 四是扩大住房保障力度。 在完成困难家庭保障住房后,将逐步扩大住房保障面,多渠道加快加大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妥善解决夹心阶层的住房困难的问题。这是我们这次联合市部委制订的广州市贯彻国务院以及国务院五部委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实施意见。 公积金三套房贷全停 此前,外界盛传的公积金第三套及以上房贷全面暂停也成为定论。在广州版新政中,对于限贷方面,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第2套房贷**比例不得低于5成,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第3套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同时,禁止各商业银行发放消费性、浮动型住房贷款和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且全额还款前追加贷款。 广州版新政除了在限购、房贷收紧措施外,同时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增收和保障房的建设。据悉,对普通商品住房按2%的税率预征,对非普通商品住房按3%的税率预征,对别墅按4%的税率预征。 相关官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今天搜房网小编为您带来有关商品房限购令的解释为大家释疑。 商品房限购令是我国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限购令一出效果显著,各地纷纷响应出台。继北京市在(国发 2010 10号文件)印发后出台了楼市新政以后,我国很多城市开始出台商品房限购令,用来控制房价的日益高涨。   说起限购令的由来河南科技报社文献部主任张员启是**早提出国家对商品房限购的专家学者,他在2010年1月7日在《求是》官方网站发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解房价难题》一文,明确建议要对商品房实行限购政策  

  • 为了预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国家出台商品房限购令,各地也纷纷推出自己的商品房限购令细则,要买房首先了解相关政策,对于商品房限购令细则你了解多少,在此,小编总结了一下商品房限购令细则,以供参考。 1、商品房限购令 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 河南科技报社文献部主任张员启是**早提出国家对商品房限购的专家学者,他在2010年1月7日在《求是》官方网站发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解房价难题》一文,明确建议要对商品房实行限购政策。 2、广州商品房限购细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穗府〔2011〕3号),自2011年2月24日起,进一步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措施。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可购1套住房。 二、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三、限购时限内,购房人须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中签名具结已知悉并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境内居民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购房人的《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进行核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立即与其解除买卖合同;经纪机构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通知并协助售房人与其解除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购房人串通、骗购住房的,要追究责任,并予以曝光。 四、购房人向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应提供以下附加申请材料: (一)买方为境内居民的,须提供《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和《承诺书》(附件2)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或未婚证等其他婚姻情况证明)原件。 (二)买方为非户籍境内居民的,还须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三)买方为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须提供在本市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书面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他住房;港澳台居民和华侨须提供在本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书面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他住房。 (四)买方为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广州市委组织部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有效证明。 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屋登记,并将其行为通报相关贷款机构。 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均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交易时点按照以下标准认定: (一)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合同的,以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 (二)非网签形式签署买卖合同的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业务收件(包括预收件和受理)时间为准; (三)没有纳入房屋管理系统的新建商品住房以在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办理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或预告登记的时间为准。 六、非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 现在 房价日趋高涨,很多人都发出“不堪重负”的求救信号,现在全国很多城市都已经开始实施 商品房 限购令来控制日益上涨的房价。那么什么是商品限购令?商品限购令都对哪些人会产生影响呢?下面为大家详细解释一下。 商品房限购令定义 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 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商品房限购令的出发目的是好的,政府出台商品房限购令为的是更好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全国很多城市现在都已经开始实施商品房限购令来控制日益上涨的房价。 商品房限购令影响范围 部分炒房者暂放弃 购房 很多城市商品房限购令刚刚推出,多家售楼处就纷纷反映,门庭冷落。一售楼经理称,新政出台后,房地产商和购房者都在观望。房地产商的观望表现在推迟开盘这方面。 房地产商推迟开盘 青岛开发区这边好多原定于2013年一月份开盘的楼盘现在都已推迟到五六月份,某销售经理告诉我们,虽然新政规定一个家庭只能买一套商品房,但有钱人可以通过成年子女买房。该销售经理表示,新政还需等上两三个月才能显现出来效果。他个人认为,房地产商有大量的资金,可以推迟开盘。青岛的房价下降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增速会明显的放缓。 部分炒房人放弃购房 商品限购令的影响力还是蛮大的,在青岛一些开盘的售楼处一些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肯定有人因为新政策放弃购房。”因为工作人员事先已通过电话告知此前摇号的客户新的政策内容,当时就有部分炒房者放弃了购房,在接下来认购阶段,购房者需要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由上级部门审核。 长期执行会扭曲市场 新的限购政策不仅针对新购住房,同样严查存量住房,如果严格执行的话,市场需求将被有效遏制。限购政策对于短时间内给楼市降温,稳住高企的房价无疑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不过如此直接的市场干预同样也会带来一定的副作用。除此之外,新的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对已有存量住房的监测,部分人群,尤其是非本地户籍人群改善性购房的需求将被严格控制。 另外,也有一些人担心,限购可能导致需求的进一步积压,为楼市的报复性反弹埋下隐患。

  • 解析商品房限购令 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那么究竟商品房限购令是什么?目前全国有有哪些限购城市呢? 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继北京市在(国发2010 10号文件)印发后出台了楼市新政以后,我国很多城市开始出台商品房限购令,用来控制房价的日益高涨。 河南科技报社文献部主任张员启是**早提出国家对商品房限购的专家学者,他在2010年1月7日在《求是》官方网站发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解房价难题》一文,明确建议要对商品房实行限购政策。 商品房限购令各地城市推进进程 早在去年4月,“国十条”就曾经提出过商品房限购的问题,当时只有北京响应;9月底,决策层再次强调部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采取一定的限购措施,随后又有15个城市开始限购;今年1月以来,又有7个城市加入限购阵营。 根据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新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再加上27个省会城市,明确将要实行限购的城市就已经达到了36个。与此前提出的制定和执行限购政策的城市范围相比,此次要求制定和执行限购措施的城市基本上包括了房地产市场上所有的所谓“一、二线城市”,部分三线、四线城市也被纳入到限购政策的行列当中。根据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的估计,按照新的政策要求,从目前市场的情况来看,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限购政策的城市很可能将达到60个,几乎是现在施行限购城市数量的两倍。 在制定和执行限购政策的城市范围进一步扩大的同时,限购政策的严厉程度也进一步提高。政策明确提出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这就意味着,已经出台限购令的20多个城市很可能将重新调整限购的口径,因为除深圳外,大部分已经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都规定居民还可新购一套住房。 苏州购房限购细则解读 2类人市区限购1套 在市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保 (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类人 暂停市区购房 在市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调整市区住房限购措施。市住建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外公布了市区住房限购措施的具体规定。 去年11月,《市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曾明确,居民家庭在市区只能新购一套住房。昨天公布的新限购细则要严厉许多,其核心内容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区停购第三套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停购第二套房。违反限购规定购房的,住建部门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居民家庭房屋数量以实际拥有的房屋数量为准,市区是指平江、沧浪、金阊、高新区、吴中、相城、园区7个区域。 具体来说,两类人群可以在市区限购1套住房,该套住房是指除定销商品房、危旧房小区改造配建商品住房等以外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这两类人群是:在市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类人群暂停在市区购房。一是在市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二是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三是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相关规定同时指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通过商品房销售、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进行限购提示,并根据限购要求完善住房买卖合同(契约)格式文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限购规定,不得违反限售规定从事房地产销售、经纪业务。在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契约)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家庭住房信息,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核对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契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此外,苏州住建部门还将同时调整完善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将申报价格由原来的三个月内不得调高,调整为今年年内原则上不得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