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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房产继承有有哪些规定 房屋遗产继承会出现什么问题

131****3540 | 2016-05-11 16: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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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2****5836

    一篇“老人房产给房客不给三子女 “非常规遗嘱”背后的人情冷暖”的文章在各大媒体被纷纷转载。文中涉及多起老人立遗嘱将房屋赠与非子女的案例,而子女因继承等各种原因告上法庭。那么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对于房屋的继承,到底有几种形式,各形式又有何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主要有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房屋的继承亦有这两种主要形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而对于遗产处理的途径有两种:有争议的继承诉讼和无争议的继承公证。 一、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 二、遗嘱继承 《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的形式: 1.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法定继承继承公证的重要性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遗产公证是法定继承时要做的,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五、遗嘱继承公证的重要性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即使有公证过的遗嘱,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继承公证。 1. 能明确遗产给谁 父母为了独生子女的利益,在还健在的时候应该办理遗嘱公证。明确该独生子女就是唯一遗产继承人,避免将来子女陷入继承遗产障碍。遗嘱中还可以把未成年子女的监护、遗嘱执行人选、遗产是否归子女个人所有预先做个安排,以解后顾之忧。 2. 效力高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高法律效力。有数份遗嘱时,以遗嘱人**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因此,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 2. 程序简便 在已经设立“遗嘱公证书”前提下,父母过世后,子女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应提供的材料和程序简便。 遗嘱公证流程: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然后到公证处提交相关材料即可。注意,遗嘱人必须到公证机构亲自提出公证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看完以上内容,是不是对房屋遗产继承有了更好的理解,也就能够明白遗产继承时遇到的各种纠纷。

    查看全文↓ 2016-05-11 16:34:02

相关问题

  •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如父母在世时曾经立下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2、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而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县(区)公安局办理。3、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到公证处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4、取得了上述的证明之后,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则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明,父母的死亡证、房产证等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申请办理过户手续。5、继承房产所涉及到的房产过户与咱们其他情况涉及到的房产过户一样,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而这个税费的很多税种收取都是与房屋的价格有关的,因此,需要做房屋的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这个评估报告需要提交给房管,缴纳完税费之后,就可以到房管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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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的遗产继承:  此类房产可分为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一、单独所有  即指公民个人拥有房产的完全产权。在此情况下,房屋的继承比较简单,该公民的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二、共同共有  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如夫妻共有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此情况下,在公民死亡后,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死者所有的部分作为遗产,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继承。比如,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死亡后,先将房屋属于另一方的分离出去,一般夫妻各占一半份额,剩余的一半份额才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  三、按份共有  和共同共有不同的是,按份共有中,死者对房屋拥有产权的份额在生前即是确定的,死后,只有这部分份额,比如房屋的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属于死者的合法遗产,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比如,该房产是兄弟之间购买的,购买时支付的金额不同,兄弟之间按照出资金额占房屋全款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其中一个兄弟去世,他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死者所占有的房屋份额。还有一些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约定财产的具体份额,比如约定房屋丈夫占40%,妻子占60%。同样,一方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死者的份额部分。  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公民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便突然死亡的情况。比如公民在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办理过户手续取得产权登记证前突然死亡,由于我国对房屋的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此时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房屋产权的有力凭证,房屋买卖合同在法律上只属于债权的范畴,表示你可以得到房屋产权。这种情况下,实践中,继承人可先继承合同权利,待房产证取得后,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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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屋继承问题:按《继承法》第五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十条)。农村宅基地问题: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是由集体组织按“一户一基”的法律规定,划拨给本村农户的建房用地。村民对宅基地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由于宅基地和房屋不可分的原创,房主去世后,房屋由继承人继承,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如继承人要出让该房屋,因涉及到宅基地问题,需要经过村集体组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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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房产证上是你朋友的爷爷的名字,他就有权处置房产;如你朋友的父母能证明自己交了房款,可以要求在分割房产时,先归还你朋友的父母交的房款;如有难度,可以请律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满意请您采纳,举手之劳,将会让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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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继承的是房屋。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目前而言,多数地方城市居民如果有农村房屋,没有村组织会收回的,而且有的城中村改造后一样可以分新房子。**好跟村里干部搞好关系,继承后没问题。如果涉及多位继承人的,需要公证由谁继承,才能更改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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