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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保障房如何购买 怎样申请保障住房

143****7941 | 2016-05-11 16: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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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3****6766

    天津的保障房建设近年来一直处于全国前列,新运营的保障房超市也备受好评,那么在天津如何申请保障住房呢? 如何申请办理保障房 1、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 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 此外,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人员,如果符合申请须具备的户籍、收入和住房条件的,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2、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廉租房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家庭人均资产净值低于7万元; 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3、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4、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 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 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拆迁户; 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办理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手续,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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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性住房要就具备什么申请条件?具体如下:第二十条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第二十一条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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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保障房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全列,目前市区在建保障房也比较多,那么申请保障房的条件是什么呢? 申请保障房的条件主要有四点,一是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西青、北辰、津南、东丽)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二是家庭上成年人收入低于3万元,且2人(含)以下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即单人户上年收入不超过4.5万元,2人户上年总收入不超过9万元,三是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机组面积乘以1.3计算,平方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机组面积乘以1.15计算,四是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单人户申请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或者离婚、丧偶人员。 如果本人不是本市户口,在天津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西青、北辰、津南、东丽)及滨海新区范围内正式单位工作,如果单位可以办集体的户口,其他条件也都符合上述规定,那么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区域的房管局办《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符合规定的条件后就可以购买保障房。

  • 据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消息,自2016年3月1日起,本市将下调住房保障“三种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收入准入线,幅度约8%左右。 天津市住房保障工作从2004年起步以来,截止“十二五”期末,全市累计新建保障性住房74万套,向12.5万户家庭提供了租房补贴,建立了以“发放三种补贴、建设三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为核心的“租、售、补”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对**低收入、低收入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了分层保障。 2016年,天津市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房5万套,基本建成5万套,新增发放租房补贴0.5万户。为保证租房补贴收入线与本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保持联动,自3月1日起调整政策,具体如下: 一是将市内六区重残或双残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调整为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50元(含);将市内六区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调整为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含)。 二是将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家庭的收入准入条件,由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380元(含),调整为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490元(含);将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调整为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含)。 三是将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的收入准入条件,由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640元(含),调整为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850元(含)。 届时,申请人可持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住房情况证明、收入和财产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房管、民政、街道等部门将通过街、区、市“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等环节进行核查,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对故意隐瞒、虚报、伪造信息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将坚决予以查处,并纳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此外,需要了解具体政策的个人或可登录天津住房保障网或拨打23394500住房保障热线进行咨询。

  • 京市户口申请保障性住房步骤:申请材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家庭资产、住房状况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步骤:申请初审、复审备案、编制方案、公布名单、公开摇号、签订合同。1.申请,准备好上述相关的资料,去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入户调查、公示。2.复审备案,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公示,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备案。3.编制方案,产权单位在区住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编制配租(售)方案,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配租(售)公告。4.公布名单,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意向登记家庭备案时间顺序,按房源与家庭数量一定比例确定参加摇号入围家庭名单并对入围家庭人口、收入、资产进行复核。5.公开摇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公布摇号顺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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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如今,苏州仍有不少市民处在中低收入阶段,和疯狂上涨的房价形成了鲜明对比。当收入不足以让自己拥有一套房的时候,申请住房保障成了重要的选择。那么,苏州中心城区申请保障房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苏州住房保障又是以怎样的方式体现,一起来看看。 一、中心城区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条件 1、具有苏州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含5年),现户籍在平江、金阊、沧浪区满二年;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 3、家庭收入为**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 二、住房保障方式 1、城市**低收入家庭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轮侯配租廉租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形式; 2、城市低收入家庭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型、完全出售型、购房补贴型)等多种住房保障形式; 3、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完全出售型、购房补贴型类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保障方式。 三、住房保障对象的认定 1、**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及其人员; 2、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850元(不含本数)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家庭及其人员; 3、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220元(不含本数)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4.5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家庭及其人员。 四、家庭住房面积的认定 1、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名下的,现有或五年内发生转移、拆迁的所有私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以及现居住的未折除无证建筑,购置的房改住房(含已转让或拆迁的)等均纳入家庭住房面积;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住房面积÷共同居住家庭成员。 五、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1、家庭租赁补贴住房面积,以申请人家庭住房保障人员应有的住房保障面积减去自有住房面积的不足面积部分进行差额计发; 2、租赁补贴标准 **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人户20元,2人户15元,3人户12元; 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人户15元,2人户10元,3人户8元。 六、申请住房保障需要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诚信说明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家庭住保人员的经济收入情况等; 2、家庭成员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户籍情况审查表》; 3、家庭住房证明:私房产权证、公房租赁证、其他住房说明材料; 4、经济收入证明:**低收入家庭需提交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救济证》或特困职工家庭《救助证》;低收入家庭与中等偏低收入家庭需提交家庭住房保障人员的各类经济收入证明及材料; 6、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诚信填写《苏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申报审批表》。 以上就是房小编为大家找到的**全苏州中心城区住房保障申请的内容啦!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