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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都二套房**比例是几成 成都二套房**比例有什么变化

134****5567 | 2016-05-23 16: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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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3****6348

    “今年年内房价不可能出现大幅上升。”——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此次调控更具有操作性,释放出政策加码的信号。”——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 “房价上涨过快城市**提高到七成,预示着二套房已经买不成了。”——北师大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 “市场整体的活跃度,将持续下降两个季度左右;成交量降温二季度就会表现出来。”——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 @华西都市报(微博): 昨日“房地产国五条细则”消息一出,成都市民胡先生就急了,对刚买二套房还没办完手续的他来说,这个消息让他有些担心。什么时候开始按20%征税?成都会不会提高二套房**?无数正在买房卖房的市民都希望能有个准信。昨日本报记者连线多位业内专家,对新政策进行了全方位解读。 根据中国政府网1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卖房所得按20%征个税 通知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限购覆盖全行政区域 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3年内“查房系统”联网 通知还要求,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据新华社 分析 成都提高二套房**可能性不大 昨日晚间,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刘璐通过电话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在他看来,成都不会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刘璐认为“成都肯定不算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因此提高二套房**比例和贷款利率的可能性不大。“就算上浮吧,成都二套房**已经六成了,利率已经1.1倍了,还能上浮到多少呢?况且,能付得起六成**的购房者,付全款问题也不大。” 对于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新政策何时会真正地落实呢?刘璐认为,大多数城市应该是能慢就慢,能拖就拖,但北京等房价涨幅明显的城市,政策落实速度会快一些。“不过关键还是看银行。” 房贷 近期或难办利率将上浮 刘璐还指出,对于近期刚买房子的购房者,可能贷款还没办下来,昨日通知的出炉会对这部分购房者产生影响。“这是有先例的,2010年调控政策出炉,4月份好多人的贷款就没办下来。” “成都二套房**比例暂不会发生变化,不过利率就比较难说了。”成都某商业银行个贷中心负责人分析认为,开年后正处各行额度较为充足的时候,银行为了完成全年计划新增任务,有吸引二套房房贷的冲动。 但如今“国五条”出炉,他认为必定会导致利率的上浮,“其实,总行年初给的定价(二套房利率)就是不得低于基准利率,因此降低利率的可能性非常小。” 警惕 20%个税转嫁给购房者 昨日出台的通知中,20%的二手房交易个税也非常引人关注,刘璐将其形容为“当头棒喝”。 “短期来看,这个规定将立竿见影,二手房市场交易量肯定会迅速回落,价格也会受到影响,但可能不会降得有交易量那么快;长期来看,这个20%的交易个税,**后可能还是转嫁给了我们购房者,尤其是像北京这样房地产卖方市场。” “成都和北京不一样,成都主城区有大量的新盘,是以新房为主的市场。这个20%的交易个税主要会打击到二手房交易市场。”刘璐认为:“这一系列强硬的调控政策将极大地改变市场的预期,进而影响到成交量和房价,不过短期之内房价仍然不会迅速下降。” 限购 将不仅仅是针对主城区 成都目前的限购政策是: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成都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成都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 “国五条”细则规定,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这意味着,成都的限购政策将不仅仅是针对主城区。 观察 4个时间表 体现调控决心 从近年来几次房地产市场起伏的情况来看,市场预期的不稳定性是其中的关键因素之一。通知此次明确要求各地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通知中的几个时间表,令人关注。 中原地产(微博)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列出具体的工作时间表,既能有效推动工作,同时有助于社会监督,体现出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一季度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一季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年底前 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十二五 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 背景 百城房价连涨9个月 昨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了2月份百城新建住宅均价,为9893元/平 方 米 ,环比1月上涨0.83%,涨幅有所缩小,但这已经是自2012年6月以来百城房价连续第9个月上涨了。在这100个城市当中,房价上涨的城市有74个,下跌的有26个。 立即评 不炒房 少缴税 对于不炒房的刚需来说,自然不存在卖出后的获利,也无需缴税;不过对于投资客来说,在这条细则出台之后,恐怕只有抽身忙了。这也蛮好,中国股市需要资金托市,这部分投资客的钱可以去那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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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商品房交易活动中,**是购房者申请抵押贷款的初始经济条件之一。购房者在购房时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就需要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此时必须向贷方证明个人具备偿还贷款的经济能力,也就是说目前可以提供占总房价30%或以上的现金,证明个人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 相对而言,支付首期之后,房款剩余部分将由银行借款与购房者进行支付,而贷款人将按月偿还银行借款及其利息,直至全部本利清偿为止。 自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房地产调控新“国五条”以来,有关二套房贷要进行调整的消息就不断在网络上升温。 近期,不断有人在论坛、微博、贴吧上发布信息:“银行按揭贷款二套房**即将提升为7成,利率将提升至基准利率的1.3倍。”此消息一出,市场一片哗然。 日前,本报记者就此对成都各大银行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各银行的房贷政策没有变化,首套房**各大银行基本按三成执行,利率多是在央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有一定上浮。二套房房贷**基本为六成,利率则多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在记者走访的各大银行均表示,“目前还未接到调整二套房房贷的相关通知。” 多家银行称**利率不变 春节之后,“二套房贷款政策将进行调整,**的比例将从目前的六成上调至七成,而利率由1.1倍上调至1.3倍”的消息引起关注。 近期,不少业界人士认为,2013年,面对尚不稳定的市场行情,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调控措施将进一步从严,房贷也有进一步收紧的可能,其中**大调整领域(小区网 论坛)可能是二套房贷,很可能提高**和利率。 记者算了笔账,如果按**6成,利率为基准的1.1 倍(利率7.21%),贷款100万元,分20年还清,月供为7879.5元,20年总利息为724,004元;如果**提高到7成,利率为基准的1.3倍,利率则为8.52%,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20年,月供提高到8690.9元,20年总利息为855,550元。要多付13万元利息。 记者从成都各大银行了解到,还没有接到二套房贷调整的通知。除了四大银行,交通银行、农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等在蓉机构均表示,二套房贷与年前没有变化。建设银行红星路支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对于二套房贷,政策规定是**6成,利率上浮10%,具体的执行政策要咨询具体银行。交通银行广福支行一位客服人员说,“节后办理按揭贷款的市民有所增加,目前还未收到调整通知。” 楼市向好开发贷现“松绑” **近花旗银行发布**新一期《市场前瞻报告》,对国内40多家开发商专项调查显示,地价已经见底,开发商重返土地市场,房地产行情将趋向更加平稳的市场走向。报告还显示,在促进经济增长的突出原动力中,房地产仍至关重要,房地产投资占 GDP 比例从 2011 年的13.0%上升到2012年的13.8%。 “房地产开发方面,出现了银行开发贷松动的迹象。”这折射出房企资金面与房地产开发的一些微妙变化。对于各大房企来说,开发贷松动,信贷资金流入,恰是一种“雪中送炭”,**重要的是对未来房地产市场会产生积极影响。 金融机构市场一位负责人直言,“开发贷**近的确松了,但放贷层面也呈现两极分化。”更多银行在放贷时保证自身开发贷余额不增加的情况下,将原本属于中小开发商的信贷额度,转投放给大中型房企,进行体系内信贷资源投放重配。 “面对有限的贷款额度,银行根据综合情况考虑,贷款会倾向于大型房地产企业。”银行信贷审查员沈女士表示。从各方面提供的信息看来,今年一线城市大型开发商似乎并不缺钱,但小型开发商的处境则截然相反。

  •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新的楼市调控政策,俗称“新国八条”。其中,第四条中对于二套房的**指出:“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会议指出,自去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款比例和利率。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国务院办公厅)

  • 在商品房交易活动中,**是购房者申请抵押贷款的初始经济条件之一。 购房者在购房时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就需要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此时必须向贷方证明个人具备偿还贷款的经济能力,也就是说目前可以提供占总房价30%或以上的现金,证明个人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 相对而言,支付首期之后,房款剩余部分将由银行借款与购房者进行支付,而贷款人将按月偿还银行借款及其利息,直至全部本利清偿为止。 >>>延伸阅读: 自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房地产调控新“国五条”以来,有关二套房贷要进行调整的消息就不断在网络上升温。 近期,不断有人在论坛、微博、贴吧上发布信息:“银行按揭贷款二套房**即将提升为7成,利率将提升至基准利率的1.3倍。”此消息一出,市场一片哗然。 日前,本报记者就此对成都各大银行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各银行的房贷政策没有变化,首套房**各大银行基本按三成执行,利率多是在央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有一定上浮。二套房房贷**基本为六成,利率则多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在记者走访的各大银行均表示,“目前还未接到调整二套房房贷的相关通知。” 多家银行称**利率不变 春节之后,“二套房贷款政策将进行调整,**的比例将从目前的六成上调至七成,而利率由1.1倍上调至1.3倍”的消息引起关注。 近期,不少业界人士认为,2013年,面对尚不稳定的市场行情,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调控措施将进一步从严,房贷也有进一步收紧的可能,其中**大调整领域(小区网 论坛)可能是二套房贷,很可能提高**和利率。 记者算了笔账,如果按**6成,利率为基准的1.1 倍(利率7.21%),贷款100万元,分20年还清,月供为7879.5元,20年总利息为724,004元;如果**提高到7成,利率为基准的1.3倍,利率则为8.52%,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20年,月供提高到8690.9元,20年总利息为855,550元。要多付13万元利息。 记者从成都各大银行了解到,还没有接到二套房贷调整的通知。除了四大银行,交通银行、农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等在蓉机构均表示,二套房贷与年前没有变化。建设银行红星路支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对于二套房贷,政策规定是**6成,利率上浮10%,具体的执行政策要咨询具体银行。交通银行广福支行一位客服人员说,“节后办理按揭贷款的市民有所增加,目前还未收到调整通知。” 楼市向好开发贷现“松绑” **近花旗银行发布**新一期《市场前瞻报告》,对国内40多家开发商专项调查显示,地价已经见底,开发商重返土地市场,房地产行情将趋向更加平稳的市场走向。报告还显示,在促进经济增长的突出原动力中,房地产仍至关重要,房地产投资占 GDP 比例从 2011 年的13.0%上升到2012年的13.8%。 “房地产开发方面,出现了银行开发贷松动的迹象。”这折射出房企资金面与房地产开发的一些微妙变化。对于各大房企来说,开发贷松动,信贷资金流入,恰是一种“雪中送炭”,**重要的是对未来房地产市场会产生积极影响。 金融机构市场一位负责人直言,“开发贷**近的确松了,但放贷层面也呈现两极分化。”更多银行在放贷时保证自身开发贷余额不增加的情况下,将原本属于中小开发商的信贷额度,转投放给大中型房企,进行体系内信贷资源投放重配。 “面对有限的贷款额度,银行根据综合情况考虑,贷款会倾向于大型房地产企业。”银行信贷审查员沈女士表示。从各方面提供的信息看来,今年一线城市大型开发商似乎并不缺钱,但小型开发商的处境则截然相反。 记者 丁楠

  • 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是不低于60%,贷款利率的话会是普通利率的1.1倍。在不同的地区购买房屋,二手房的首付比例也是存在差异的:1、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住房限购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在贷款年限上也是有一定要求的,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2、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怎么判定二套房?不符合以下的这几种条件,购房的时候就算是二套房。1、在购房的时候,父母名下已经有住房,并且房屋登记在了未成年人名下,未成年人,长大之后再购买就属于二套房。2、如果名下登记有全款购买住房的个人再贷款购房。3、已经使用过住房贷款,再次购房就属于二套房。4、婚前有过一套住房,婚后以另外一方的名义申请,也属于二套房。5、离婚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6、自己名下有安置房,并且已经获得了房屋所有产权证,到房管局进行过备案,再次购房就属于二套房。

  • 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是3-5成。一二圈层(含天府新区),二套房首付4成;高新南区,二套房首付5成;三圈层,二套房首付3成。成都市二套房认定标准:1、家庭住房套数,以整个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套数来认定。2、对于申请人名下经过征信查询,面谈等形式调查之后,确认家庭已经有一套以及一套以上住房的,都属于二套房。3、申请人家庭名下曾有过购房的贷款记录,再次申请房屋抵押贷款也按照二套房标准执行。4、夫妻二人一方曾婚前买房,或者是使用过商业贷款,婚后以共同的名义买房,若贷款未还清,仍然算作二套房。成都市首套二套房首付比例:1、首套利率4.1%。一、二圈层(天府新区)首付3成,高新首付3成,三圈层首付2成。判定标准:无房无贷款;有房屋贷款记录;有房有结清贷款记录。2、二套利率4.9%。一、二圈层(天府新区)首付4成,高新首付4成,三圈层首付3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