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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有什么新政策 怎样才能获得契税补贴

148****1788 | 2016-05-30 16: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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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1480

    为鼓励市民掏钱购房,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近日再出“大招”,市民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房住宅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家庭,即可享受**高60%的契税补贴。这一利好政策,将惠及201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网签备案的第二套新建商品房。 补贴范围:仅限新建商品房 据了解,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兰州市家庭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宅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家庭,不包括购买二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住房、酒店式公寓及其他性质住房。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至60%给予购房补贴,具体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现行法定税率征收,由受益财政给予所缴纳契税税额60%的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按现行法定税率征收,由受益财政给予所缴纳契税税额50%的补贴。商品房购房时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申请资料:需要购房合同等七证 需要注意的是,新建商品房购房家庭凭《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销售发票、缴纳契税的税收缴款书、家庭成员住房信息查询证明、购房契税财政补贴申请表等资料申请补贴。 购房补贴实行属地发放,即购房家庭向购买房屋所在地房产登记部门申请购房补贴,近郊四区在兰州市房产局申请,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九州开发区在当地房产登记部门申请,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及红古区向当地房产登记部门申请。各财政部门及房产登记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房产登记部门要合理设置购房补贴受理发放窗口,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方便购房家庭办理。 特别提醒: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为便于财政补贴资金的预算和落实,凡在201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于2016年1月31日前携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家庭成员住房信息查询证明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登记部门设置的购房补贴受理发放窗口进行预申报,逾期未申报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契税补贴权利。各房产登记部门审核后及时向契税受益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预算;各房产登记部门对预申报审核通过的家庭予以公示。 购房家庭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半年之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缴纳契税的税收缴款书、不动产销售发票、购房契税财政补贴申请表(市房产局网站下载)到各房产登记部门设置的购房补贴受理发放窗口申请领取契税补贴。逾期不申请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契税补贴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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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1%;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1.5%;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3%;非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4%。其中,购房者名下已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也视为已有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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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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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2015年6月份推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后,12月初,兰州市再次推出购房税收优惠政策,市民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房住宅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即可享受**高60%的契税补贴。 我们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这一政策将惠及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网签备案的第二套新建商品房。 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兰州市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宅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家庭(不包括购买二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住房、酒店式公寓及其他性质住房),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至60%给予购房补贴,具体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现行法定税率征收,由受益财政给予所缴纳契税税额60%的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按现行法定税率征收,由受益财政给予所缴纳契税税额50%的补贴。凡符合此项政策的购房的家庭,于2016年1月31日前携相关证件进行预申报,逾期未申报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契税补贴权利。 据了解,今年6月份,兰州市就推出契税优惠政策,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宅(144平方米以下)以及家庭购买第二套普通住宅作为改善型住房的,契税按1%征收,对购买普通住宅(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给予50%优惠、按1.5%征收。

  • 2010购房契税新政策 一、2010购房契税政策从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止,日期认定:商品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 二手房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如下: 1、90平方以下普通住房:契税2% 2、90平方-144平方普通住房:契税3%3、144平方以上高档住房:契税:5.5% 二、出售普通住房的营业税、个税交纳方式: (日期认定:与之前执行的依据时间一样):商品房以契税完税日期或证载时间为准; 二手房以房改房契约或证载时间为准。 1、 未满五年的:营业税:差额的5.55%;或全额的5.55%个税:差额的30% 或全额的2% 2、 满五年的: 营业税:无;个税(不是唯一一套住房的):总额的3%或差额的40%个税3、 满五年以上,且是唯一一套住房的:无营业税、个税:总额的2%或差额的30% 以上为2010购房契税新政策,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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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您可以去北京二手房网查询,地址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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