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银行贷款 >购房首付 >详情

广州二套房**比例改变吗 广州二套房起底利率有什么变化

134****5200 | 2016-05-30 16:48:50

已有1个回答

  • 144****7176

    编者按:国五新政出台,北京二套房**比例上提至70%,细则落地后,广州暂不调整二套房**,继续实行旧规,那广州二套房**比例具体如何? 二套房贷**的定义: 二套房贷**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按揭贷款的第一期付款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第一期付款。 广州二套房**比例政策: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就有关问题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国发〔2010〕10号通知。 通知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按照政策,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产低于90平方米的,**低可用两成**,二套房**至少六成,利率上浮10%。

    查看全文↓ 2016-05-30 16:53:50

相关问题

  • 编者按:国五新政出台,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比例提至70%,广州疯传二套房亦将跟随北京实行收紧政策,随着广州细则出台,证实二套房政策暂无变化,沿用以前的政策,那么回顾一下什么是二套房,广州的二套房政策又是如何的? 根据广州此前发布的“新国五条”细则,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可结合2013年广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广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要求,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细则并没有硬性要求广州调整二套房贷**。 二套房贷款政策: 2009年至2010年初,由于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需要引起国家高度重视。为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就有关问题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国发〔2010〕10号通知。 通知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二套房认定标准: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3、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1 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算) 2 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算) 3 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算) 4 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不算二套算首套。(不算)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算) 第一种: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 第二种: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 第三种: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此时不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再买房,均视为三套房。 第四种: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第五种: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

  • 买房的朋友可能都在考虑一个问题,想用公积金买房却不知到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和现行优惠。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松动,首套房也可**低两成**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时限有多长,会否今后随着政策松动而下浮? ……时值广州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 周年之际,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5 日举办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上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并重申,自2011 年2 月25日起开始实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控政策既未松动,也未收紧,首套房仍能**低两成**,二套房利率要上浮10%,暂停发放三套及以上公积金房贷。 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一直是获得支持的, 针对有市民误认为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跟随商业贷款提高了**门槛,近期又出现了松动,他表示这是一种误解。实际上,首套房一直都有**低两成**。根据规定,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 平方米(含90 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款比例不低于20%,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 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30%。“我们一直都对首套房的自住需求予以大力支持, 在近期批出的个案中, 首套房**两成的比例就占到了约一成。”该负责人称。 二套房和多套房的贷款需求则仍限制较严。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款比例仍不得低于60%即六成,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 倍执行, 即上浮10%; 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一旦明确是上浮10%, 则适用于整个贷款期间, 这也就是说该笔贷款使用的上浮利率适用于从起息日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的期间, 即使遇政策松动, 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也是不会改变的。 此外,购买车位、车库、商铺和别墅,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而公积金贷款的归还也还不能实现银行自动转账还款,只能采取先供款再办理支取的方式。

  •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新的楼市调控政策,俗称“新国八条”。其中,第四条中对于二套房的**指出:“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会议指出,自去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款比例和利率。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国务院办公厅)

  • “一线城市将停贷二套房”的网络传言还未“消停”,“二套房贷款**比例将提至7成”的传闻又不胫而走。那么,2013年济南二套房**比例到底是多少呢?济南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济南二套房**比例不得低于60% 据了解,不管是商业贷款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在济南购买第二套房的家庭,规定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济南二套房贷认定标准 :二套房贷指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提供根据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济南二套房贷款政策未有**新调整 对于一直以来“二套房贷款**比例将提至7成”的传言,据各大国有和股份制银行济南分支机构的房贷部门表示,各家银行均未接到有关二套房贷款政策调整的实质性通知,目前都在执行原有政策。 而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2012年10月济南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目前也未接到**新政策调整的通知。 省城房产评论人士赵鲁梁认为,目前房价上涨幅度较大的主要是一线城市,济南等二、三线城市房价比较稳定,将来如果调整也可能会有所区别。  

  • 编者按:根据国务院规定,首套房贷**只需三成,而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首套和二套房贷相差甚大,那么,第二套住房如何认定? 二套房认定标准: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3、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1 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算) 2 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算) 3 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算) 4 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不算二套算首套。(不算)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算) 第一种: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 第二种: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 第三种: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此时不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再买房,均视为三套房。 第四种: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第五种: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